references/method.md
3.9 KB减资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 投资并购领域 |
|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 婚家领域 |
|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 劳动领域 |
|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 企业合规领域 |
|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 破产领域 |
|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
|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分列普通减资、弥补亏损减资、通知公告、债权人清偿或担保、登记。禁止把减资决议写成债务已经消灭。
节点 1 路径
- 破产申请、重整或清算分配:整案转破产。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须核验第二百二十四条。
- 为弥补亏损减资的特别规则须核验第二百二十五条: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义务。不符合则关闭简易路径。
- 等比例减认缴与定向减某一股东:必须分表。
节点 2 决议
- 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门槛运行时核验。
- 无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不得打开待通知闸。
- 书面一致同意须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节点 3 债权人
- 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须核验第二百二十四条。
- 日期未核验:期限字段停止,不编造“已经过异议期”。
- 用户要求不通知已知债权人:整体停止策略中的违法方案。
节点 4 定向减资
- 只减少个别股东出资:须有章程或全体同意或可回链正当理由,否则标平等原则争议,依据不足则不定有效。
- 减资消灭未缴义务不得损害债权人,须与第二百二十五条对照。
节点 5 登记与违法减资
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赔偿责任须核验第二百二十六条,本任务只标接口,不写责任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