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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KB认缴整改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 投资并购领域 |
|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 婚家领域 |
|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 劳动领域 |
|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 企业合规领域 |
|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 破产领域 |
|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
|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分列存量五年调整、异常期限、实缴整改、章程修正、公示登记。禁止把未调整写成已经合规。
节点 1 分表
- 2024-07-01 及以后成立的有限公司:认缴应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属设立安排,不是本任务的存量整改,除非登记机关另有纠正要求。
- 2024-06-30 及以前成立的有限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 2027-07-01 起超过五年的,应当在 2027-06-30 日前调整至五年内,须核验《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已缴足或剩余不足五年:标无需调整。
- 股份公司发起人规则不得套用本条。
节点 2 日期
- 成立日、章程出资日、公示日冲突:并列情景,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天。
- 无法核验成立日:调整截止字段停止。
节点 3 方案
- 可选:修改章程缩短出资期限、减资消减剩余认缴、实际缴纳。减资须走债权人保护,不得用本任务跳过。
- 用户要求倒签缴款或垫资走账制造已实缴:整体停止。
- 异常超长认缴、明显无法履行被登记机关责令调整:把责令文书纳入
R#,方案对齐责令范围。
节点 4 文件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出资条款,门槛按修改章程核验。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登记机关要求运行时核验。不代提交。
- 税务后果转税务领域,本任务只标“可能涉及”红旗。
节点 5 分账
调整合规不等于治愈历史抽逃或虚假出资。实体评估转出资原子。催缴失权另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