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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一致同意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请求、论坛、期限、金额或文书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无效、必然失权、必然解散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1993/2004/2013/2018《公司法》或仍引用旧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且未核验对应关系的司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以股权或资产收购、投资交割、尽调闭环为主要目标 投资并购领域
婚姻、离婚、继承中的股权归属与分割 婚家领域
高管劳动合同、解除、竞业劳动后果、员工激励的劳动身份 劳动领域
企业级舞弊调查、反商业贿赂、综合合规体系 企业合规领域
破产申请、重整计划、破产债权申报与分配 破产领域
尚未形成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目标,只要改一般交易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的入伙退伙 非公司主体,不在本领域
上市公司发行、持续信息披露或证券监管主轴 证券监管/投资并购,本领域只保留公司机关接口

混合信号:公司组织或股东关系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领域结论。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关系假设|提出方|相对方|法律效果|成立条件|支持事实|不利事实|控制方|最强反方|主备位|判断|待核

全体签名盖章是闭合条件。禁止用多数决冒充书面一致。

节点 1 全体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须核验第六十条。
  2. 名册、章程、登记三人集合不一致:以需要签名的主体穷尽表列出,缺任一可能股东则路径不闭合。
  3. 缺一人:关闭书面一致闸。用户要求改写成“会议已召开且该人弃权”:不得在本任务伪造会议,转会议召集原子。

节点 2 事项

  1. 可决定股东会职权范围内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增减资等,但仍须在决定书载明内容。
  2. 依法必须召开创立大会或股份公司特定会议的,不得用有限公司第六十条去套。
  3. 董事会职权事项不走本路径。

节点 3 签署

  1. 每一股东签名或盖章。电子签名是否符合约定和电子签名法:核验失败字段停止。
  2. 代签无授权:该股东视为未同意,路径关闭。
  3. 倒签日期:整体停止。

节点 4 互斥

书面一致与召开会议两套事实不得同时写成均已发生。已开会则负触发。


节点 5 状态

状态 草案待全体签署停止。未签署完毕禁止写已通过。需登记事项列接口,不代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