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0 KB执行方法
判断只用「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
事实、规则与程序分账
案件事实只从原件或可回链副本、机关正式记录、当事人本人陈述、第三方转述和现场观察取得,并标记核验状态。法律规则另行记录法域、规范名称、版本或生效日、逐项引文、适用前提、核验时间和工具返回标识。程序事实另行记录机关、案号、阶段、关键文书、送达和期限触发事件。三类信息不得互相替代。
本 Skill 方法节点
每个节点记录:输入事实、支持材料、最强反向材料、证据缺口、规则适用前提与停止条件。不得以标签、关系身份、模型常识或单方叙述替代核验。
1. 先分流撤销监护资格、争议变更、协商或指定变更、临时监护和其他紧急保护,不预设法院为唯一入口
2. 核验申请主体、受理主体、监护依据、年龄和行为能力认定状态,分别绑定请求、材料与程序
3. 对撤销监护资格逐项核验现行法定事由:严重损害身心健康;怠于履职;无法履职且拒绝将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并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同时记录连接条件、相反材料和撤销后监护人确定路径
4. 现实危险只作为即时安全、临时监护和其他保护分流事实,不单独替代撤销监护资格的法定事由
5. 即时危险下不得停止安全分流:先提示报警、急救、就医、临时安置,并条件性提示向公安、民政、基层组织、妇联或其他有权机关询问临时保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入口
6. 按未成年人/成年人分流意见:未成年人仅在年龄成熟程度和安全条件允许范围内记录自由表达;成年人记录可安全取得的真实意愿、支持性决策和能力事实来源,不作医疗诊断或能力鉴定
7. 无法取得意愿、表达受控制或取得本身增加风险时,记录原因、替代性证据和人工复核,不将意愿作为所有分支的绝对前置条件
8. 意见与安全或法定职责冲突时记录冲突并人工复核,不机械服从或压制
9. 形成对应分支的撤销或变更申请材料和保护清单,不把财产利益当作监护目的
工具与降级
search_law:核验指定法域的现行实体与程序法源;法律结论、期限和程序入口。search_practiced:补充去标识化的实务核验、证据组织和风险视角;可选辅助,不替代法源或案件事实。search_template:核验当前文书类型、结构和必要字段;形成文书草案时使用,不替代法源。
所有工具调用前删除姓名、联系方式、住址、账户、完整文书、可识别家庭关系和第三人秘密。search_law 不可用、无结果或冲突时,不拒绝执行;事实矩阵继续,法律结论、期限和机关路径停止;其他工具不可用不阻断基础事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