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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案卷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能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

节点 1 要件

默认要件簇:实际交付、合同成立、利率与费用、保证方式与期间行权、担保物权设立与登记、催收/主张到达、还款抵充、主体资格。每项独立建行。构成逾期与加速、已读与到达分列。

节点 2 举证责任

金钱给付之交付事实通常由主张出借一方举证。电子签约完整性、保证签字真实性、登记对抗分别标待证对象。转移或倒置必须有可核验规则,不得凭经验写成“对方必须证明没借”。

节点 3 合法性

银行流水、征信、通讯录、定位须有合法来源。禁止指导购买个人信息、侵入网银、伪造回单。调查令只写转介条件和范围限制。

节点 4 补证时点

保证期间可能届满、时效可能完成、电子数据可能覆盖:标最晚时点类型和并行情景,不给唯一截止日。

节点 5 不利证据

不利还款记录、不利催收对象错误、未登记抵押必须进入矩阵。用户要求删除不利项:该部分停止,不提供“藏证”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