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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金额状态只用 已核实金额情景金额无法估计。未知不写零。真实零必须有肯定来源。

节点 1 适用范围

民间借贷规定第 1 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引发的纠纷,不适用该规定。不得把一年期 LPR 四倍写成金融机构贷款的法定上限。

C 端 C 端普通单利 只分流:普通自然人、无复利罚息、无金融机构复杂产品时提及,不回改,不把本任务降成该脚本。

节点 2 本金

  1. 借据载明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实际出借金额计本(第 670 条;规定第 26 条)。
  2. 转账不得自动等同借款。服务费、保证金、砍头息分列,不静默并入本金。
  3. 前期本息滚动计入后期本金:规定第 27 条接口;超过最初本金加四倍利息之和的部分不受保护(仅民间借贷)。

节点 3 分段

借期内利息与逾期利息不得重叠计息。到期日、宽限、加速日必须回链。日数口径未约定则并列 actual/365actual/360 情景。复利是否约定、从何时起算未核验则复利行标 无法估计

节点 4 上限

民间借贷:规定第 25、29 条。LPR 取合同成立时一年期值,须核验发布值;未核验不反推历史值。逾期利率有约定不得超过同一上限;未约定按第 29 条分情形,不编造一律 24% 或 36%。

金融机构:合同约定、复利罚息、监管口径分别待核,不套用四倍。

节点 5 抵充与汇总

约定抵充顺序优先。无约定参照第 560、561 条建并列情景,不替用户选择。禁止把最高情景冒充确定欠款。禁止指导隐匿已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