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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方案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得把口头报价写成协议已成立。

节点 1 可谈与破产闸

协商渠道已切断(对方书面拒绝且已开庭且用户只要答辩):负触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庭外个别清偿、释放担保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方案中该类安排停止并转破产领域。不得制定重整计划。

节点 2 让步分账

本金减免、利息减免、罚息免除、期限、保证责任减免、抵押涂销分列。保证人未参加的弃权不当然约束保证人,也不当然消灭保证。物保释放未办登不写成已经对抗第三人。

节点 3 弃权

弃权范围必须具体到已发生的哪些请求。禁止“永不追究任何责任”。未知第三人权利、未知损害字段停止。

节点 4 履行与担保

分期须写逾期恢复加速或恢复原请求的接口,但恢复条款本身不是已加速。以物抵债标清算义务,避免流押效果。第三方代付须写代付人地位,不把案外人写成当然免责。

节点 5 执行力

明示:单独民事和解无直接强制执行力。补强路径只转介。禁止指导以和解掩盖犯罪或逃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