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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人身损害上诉

任务目标

在明确、无利益冲突的上诉方立场下,形成“上诉状、范围、期限、理由”。不重做一审。

depends-on 为空。接受用户、律师、机关或其他来源的等价事实、测算、鉴定和证据清单。

工作边界

正触发:不服尚未生效的人身损害裁判,需要上诉。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裁判已生效(再审属 P2 unavailable);
  • 只要一审重做;
  • 被上诉方答辩(转 应对人身损害二审)。

不重做一审全部事实。期限以送达日起算。不保证改判。

建立工作坐标

确认:使用者与授权;上诉方;判决或裁定;送达日;上诉请求;一审已主张或新理由;法域。

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哪一方。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R# 判决书送达;D# 一审卷;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Ap# 上诉请求;V# 版本。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侵权责任法》、2003 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已删除条文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上诉期限、范围和新证据。不虚构案件系统。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事实、主体、程序文书状态和问题清单;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

五个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上诉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节点 1 期限闸

判决与裁定上诉期不同,须核验。

节点 2 上诉范围

可对责任、项目、金额、程序分别上诉。

节点 3 理由结构

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违法分列。

节点 4 上诉状草稿

草案。不代提交。

节点 5 二审策略红旗

调解、新鉴定。不重做一审举证全部。

停止与安全

  • 整体停止:期限已过仍要求按普通上诉提交;伪造新证据。
  • 字段停止:送达日、上诉期、二审范围未核验。
  • 目标停止:主目标变为二审答辩或再审。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十节交付。正触发状态只用 已形成部分形成并明确受限字段因停止条件未形成。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