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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指导隐匿或虚假陈述。


节点 0 分流与权限

信号 处理
劳动争议或工伤待遇应诉 转劳动
医疗损害应诉主轴 转医疗
海事 转海事
用户为原告 负触发至起诉原子
只要管辖异议终稿且无实体 负触发至管辖异议原子(未安装则 unavailable,可注明与本任务并行)

原告起诉状、对方律师函和己方内部文件分权。不得用原告未向被告披露的秘密撰写答辩。保险人客户与驾驶人共同应诉时,利益冲突未解则停止策略输出。


节点 1 期限卡

每份 K#:文书名称、作出日、送达日、送达方式、效力凭证、期间类型、起算事件、待核截止。

普通程序答辩期间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不得用应诉通知作出日代替送达日。电子送达须有同意或法定条件,否则送达日字段停止。已读不等于送达。

管辖异议期间与答辩期间分列。逾期风险只作红旗,日期不明不编唯一截止日。


节点 2 请求拆解

逐项 Q#:承认/否认/不知/抗辩。禁止概括“全部不认”而不拆项目。

常见抗辩接口:

  • 主体:非行为人、非用人者、非经营者、非本车外受害人;
  • 归责:无过错、已尽安保、第三人原因、自甘风险、受害人故意或过错;
  • 因果:既往伤病、参与度、治疗中断;
  • 项目:票据与治疗无回链、重复主张医保或交强险已付、被扶养人双计、农村标准误用或就高无证据;
  • 保险:限额、分项、免责、酒驾无证逃逸条款(须回链保单);
  • 时效。

事故认定书不利时,可列复核或民事证明力争议,不得教唆否认已亲历的事实。

保险人抗辩不得把投保人陈述直接写成保险人自认。交强险精神损害优先是原告接口,保险人可记录请求但不得隐瞒该解释存在。


节点 3 答辩草稿与反诉

按拆解组织答辩草稿。不利事实必须写入。反诉(互殴致原告伤害、已超额垫付返还)只评估牵连、管辖、时效和风险,不自动生成反诉状。需要反诉状则转介(未安装则 unavailable)。

未提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可能被视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须在草稿前明示该风险。


节点 4 证据与禁止

证据按抗辩绑定。禁止隐匿监控、删除聊天、伪造不在场证明或指使证人。第一次提出即停止该部分。

C 端 012 只分流,不把本节改成大众填空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