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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未获用户明示确认,不得把现有请求写成已放弃。


节点 0 仍可谈

协商渠道被书面切断、已宣判且无执行和解空间、或用户只要答辩:负触发。工伤一次性待遇谈判转劳动。保险人拿出“一次性了结、自愿放弃一切权利”文本且本次只要审查该文本:转介审查原子;未安装则 unavailable,本任务只标红旗,不出签章意见。


节点 1 争点让步

每个 Q# 对应 N#:主位、可让档、对价、互斥、最强反方。医疗费、误工、护理、伤残或死亡、精神损害、后续治疗必须分列。构成侵权不等于必须以全额伤残金为成交条件。

伤残未鉴定:伤残相关档位只能写“待鉴定后谈”或“保留另行主张”,不得用虚构十级折现。


节点 2 弃权

W# 必须具体到项目、期间和已知伤情。下列请求出现时停止该弃权档:

  • 未知伤残、未知二次手术、未知护理依赖;
  • 未知第三人权利或近亲属独立请求;
  • “永不追究任何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 覆盖工伤待遇或医保追偿且未经核验。

未成年人受害:法定代理人弃权不得写成已消灭受害人成年后依法仍可主张的部分,除非规则核验支持;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节点 3 付款结构

写明付款人(交强险/商业三者/侵权人/用人者)、对象、时间、条件、账户、票据。分期须写违约恢复或起诉条件。以物抵债单独标风险。保险人仅在限额内付款时,对侵权人余额请求是否保留必须明示。

已收款项列入底价计算,禁止隐瞒已收款以提高要价。


节点 4 执行力

单独和解协议仅有合同拘束力,必须在成果中写明。路径比较:诉讼调解书、司法确认、公证赋强。本任务不代办、不保证获准。人民调解协议未经确认的执行力待核。

有效仲裁条款不得写成“谈不拢就去法院”。


节点 5 安全

禁止指导伪造伤情提高和解金、威胁曝光、利用刑事报案逼签民事弃权。刑事风险只标分流,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