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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人身损害二审

任务目标

在明确、无利益冲突的被上诉方立场下,形成“二审答辩和补充证据意见”。不代替主动上诉。

depends-on 为空。接受用户、律师、机关或其他来源的等价事实、测算、鉴定和证据清单。

工作边界

正触发:收到上诉状,需要二审答辩。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本方也不服应先上诉(转 提起人身损害上诉);
  • 一审尚未判决;
  • 再审(P2 unavailable)。

不代替主动上诉。上诉期对双方独立。逾期未上诉的请求权风险明示。

建立工作坐标

确认:使用者与授权;被上诉方;一审判决;上诉状;送达日;是否仍在己方上诉期;法域。

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哪一方。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R# 一审判决、上诉状送达;D# 一审证据;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Ans# 答辩;V# 版本。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侵权责任法》、2003 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已删除条文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二审答辩、新证据和附带上诉或独立上诉规则。不虚构案件系统。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事实、主体、程序文书状态和问题清单;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

五个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二审应对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节点 1 己方上诉期

不服一审应走上诉原子,答辩不能替代。

节点 2 逐条答辩

承认、否认、法律反驳分列。

节点 3 新证据

二审新证据法定事由待核。

节点 4 答辩状草稿

草案。不代提交。

节点 5 调解接口

二审调解效力提示。

停止与安全

  • 整体停止:立场不明;伪造二审新证据。
  • 字段停止:己方上诉期、二审审理范围未核验。
  • 目标停止:主目标变为主动上诉状。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十节交付。正触发状态只用 已形成部分形成并明确受限字段因停止条件未形成。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