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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方法

不保证立案或处罚。MCP 把 2025-10-15 已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标成尚未施行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冲突。

节点 0 分流

反垄断、反补贴式竞争调查转竞争法。劳动监察转劳动。复议诉讼主成果转行政争议。假冒制售刑事红旗转刑事,本任务可并列民事/行政接口。

节点 1 机关

主轴 候选机关 待核
商标侵权、仿冒、商业秘密 县级以上市监 级别与跨区域指定管辖
专利侵权纠纷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国知局令第 81 号第 6 条:行为地或被请求人住所地
著作权行政处罚 著作权管理部门 现行罚则条号(实施条例仍写旧第 48 条时字段停止)

节点 2 条件

权属可回链;被控行为地或主体明确;初步证据。权属不能回链:不出可提交终稿。销售者合法来源可能影响处罚(反法第 23 条第 2 款等,须核验),不得写成“一律免罚”或“一律重罚”。

节点 3 请求

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或侵权商品、罚款幅度只写条文接口。2025 年反法第 26 条:侵犯商业秘密处 10 万–100 万,情节严重 100 万–500 万。不得把幅度写成必得罚款。再次实施相同专利侵权可直接责令停止(第 81 号第 34 条),须回链前次生效裁决或判决。

节点 4 并行

可同时民事起诉。行政认定不当然等于民事侵权成立。已行政处罚则民事制裁可能不再作出,但不消灭民事赔偿。

节点 5 草稿

投诉人、被投诉人、权利、事实、证据、联系方式、真实性声明提示。不代提交。用户要求伪造经营额或威胁办案人:整体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