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2.3 KB发函方法
不执行发送。没有送达事实禁止写已下架或已构成侵权。MCP 把 2025-10-15 已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标成尚未施行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冲突。
节点 0 分流
被发函方转 respond-warning-notice(未安装则 C 端 093,只分流)。竞业/数据/反垄断转出。C 端警告函只分流,本任务仍做专业错误通知与专利/商业秘密场景。
节点 1 发送闸
同时满足才可出 待发送 稿:主张方立场;中国大陆;权属链闭合或仅差已核验登记查询;被控原文或可定位地址已保存;例外线索已展示;请求成比例;已展示错误通知风险;用户未要求刑事威胁或伪造权属。
缺任一项:只给不可发送占位稿和 G#。
节点 2 路径
| 文书 | 条件 |
|---|---|
| 警告函(本任务主成果) | 能确定收件主体,需要停止使用或书面回复 |
| 平台通知 | 只列接口与错误通知风险,终稿转 prepare-platform-takedown |
| 并行 | 站内与站外同时存在时分列,不把平台终稿写进本包 |
电商平台用电子商务法第 42–43 条;其他网络服务用民法典第 1195–1196 条。条例通知书要素可借鉴,不得把条例“立即恢复”写成现行默认等待规则。禁止写入 DMCA、§512 或伪证宣誓。
节点 3 正文纪律
允许:停止特定使用、删除或断开特定链接、下架特定商品页、书面说明来源、合理期限回复。
禁止:已经构成侵权/假冒/犯罪;威胁公安或刑事责任;三日内不删就必赢;要求转让权利、交出账号、未经测算的罚金或全店封杀。赔偿、许可、销毁库存列为升级,不写入可发送请求。
节点 4 错误通知
电子商务法第 42 条:通知错误致损承担民事责任;恶意错误通知加倍赔偿。声明到达后未在法定期间投诉或起诉的,平台应及时终止措施。法释〔2020〕9 号:合理期限因公证认证等不可控迟延可不计入,但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不得把该期间写成诉讼时效。
节点 5 送达
按约定渠道、工商地址、平台站内信和备份送达设计。已读、口头转告不得写成到达。本任务不预填回证、不代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