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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社保待遇损失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请求、金额、期限或可提交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给胜诉率、必然受理、必然有效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劳动、社保、工伤、仲裁和执行规则一律运行时核验现行文本后再落判断。

一般商事合同、采购外包主合同、股权交易文件的审查与起草转交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不回改该领域或 C 端 109 专项。

节点 1 补办闸

能补办则不改写成损失。

  • if 现有依据支持仍可补办 then 负触发损失主位,路由征缴或单位整改
  • if 尚未询问经办机构 then 不能补办字段停止,不得形成损失终局
  • if 部分险种可补办部分不可 then 分项处理,不整案替换

节点 2 损失发生

未发生的损失不能当已发生。

  • if 只是担心将来养老金减少 then 已发生损失依据不足
  • if 医疗费已发生但报销材料缺失 then 项目受限,不写零
  • if 失业金因未缴无法领取且事实可回链 then 可作为损失候选继续

节点 3 因果与减损

单位未缴不等于全部损失当然成立。

  • if 损失另有第三人侵权或自身原因 then 分摊字段依据不足或不支持全部归责
  • if 劳动者拒绝配合补办 then 减损抗辩列入最强反方
  • if 责任主体不明 then 并列候选,不唯一化

节点 4 测算

分项且未知不写零。

  • if 参数不足 then 只给公式和无法估计
  • if 把工伤待遇并入社保损失 then 转出工伤测算
  • if 用户要求唯一必得总额 then 拒绝

节点 5 程序

评估不是立案。

  • if 用户已决定仲裁立案 then 目标停止,路由提起劳动仲裁
  • if 需要复议诉讼文书 then 转行政领域
  • if 要求伪造不能补办的机关答复 then 整体停止

证据、金额与下一步

  • if 关键事实仅有单方陈述且对方控制原始材料: then 不得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只列控制方、补证路径和最晚时点。
  • if 金额参数不足或地方基数未核验: then 只列公式、已知参数、未知参数和区间接口,未知不写零,不输出唯一必得总额。
  • if 期限起算日、送达日或知悉日冲突: then 建立并行情景并字段停止,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冒充唯一截止日。
  • if 用户要求预测胜诉率或保证机关支持: then 拒绝该字段,继续交付可复核事实、条件和缺口。
  • if 用户要求倒签、补造程序、伪造送达、隐匿财产或违法取证: then 整体停止,只输出拒绝、保全真实材料和按真实日期恢复的条件。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任务结论、不可逆性和成本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不代用户向机关或对方实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