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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劳动仲裁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请求、金额、期限或可提交状态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给胜诉率、必然受理、必然有效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劳动、社保、工伤、仲裁和执行规则一律运行时核验现行文本后再落判断。

一般商事合同、采购外包主合同、股权交易文件的审查与起草转交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不回改该领域或 C 端 109 专项。

节点 1 立场

答辩与申请互斥。

  • if 用户是申请方 then 负触发,路由提起劳动仲裁
  • if 未收到任何申请或通知 then 应诉前提依据不足
  • if 授权不明 then 停止可提交答辩终稿

节点 2 时钟

送达不明不写仍可异议。

  • if 答辩期起算日冲突 then 并行情景
  • if 管辖异议可能已过点 then 字段停止,不声称仍可提出
  • if 地方规则未核验 then 期限字段停止

节点 3 逐项答辩

不利事实必须列入。

  • if 用户要求一律否认 then 拒绝机械否认,逐项标状态
  • if 关键事实无材料 then 该项依据不足
  • if 要求隐匿对己不利的制度或工资表 then 拒绝,整体停止策略

节点 4 反请求

反请求是独立处分。

  • if 未授权提出反请求 then 只保留权利提示
  • if 反请求属于终局或受理疑问 then 字段停止
  • if 反请求金额未知 then 不写零

节点 5 出口

应诉包不是庭审包。

  • if 已进入开庭准备 then 目标停止庭审部分,路由庭审准备
  • if 已裁决要起诉 then 路由一审起诉
  • if 劳动监察文书混入 then 行政分流另案

证据、金额与下一步

  • if 关键事实仅有单方陈述且对方控制原始材料: then 不得因对方控制而推定材料存在或内容有利;只列控制方、补证路径和最晚时点。
  • if 金额参数不足或地方基数未核验: then 只列公式、已知参数、未知参数和区间接口,未知不写零,不输出唯一必得总额。
  • if 期限起算日、送达日或知悉日冲突: then 建立并行情景并字段停止,不选对用户最有利的一天冒充唯一截止日。
  • if 用户要求预测胜诉率或保证机关支持: then 拒绝该字段,继续交付可复核事实、条件和缺口。
  • if 用户要求倒签、补造程序、伪造送达、隐匿财产或违法取证: then 整体停止,只输出拒绝、保全真实材料和按真实日期恢复的条件。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本任务结论、不可逆性和成本排序。每项写执行人、前置、最晚时点、预期改变、备选、可逆性和停止条件。不代用户向机关或对方实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