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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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条件满足、放弃或未满足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成交率、胜诉率、必然过会、必然交割或唯一必得金额。未知金额不写零。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2018 年公司法文本或已失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每项 CP 独立判断。集中申报、安全审查、国资批准未完成不得写成可交割,除非该条件已被有权放弃且非强制。


Q# 条件矩阵

固定列:编号|条件|类型|证据|满足判断|可否放弃|放弃权人|最强反方

监管类、同意类、自身承诺类、融资类分列。融资文件转金融。


节点 0 分流

  1. 交割文件清单 → lawyeah-ma-prepare-closing-set
  2. 交割日备忘 → lawyeah-ma-prepare-closing-confirmation
  3. 终止 → 终止通知原子。

节点 1 证据

  1. 口头“批了”不等于满足。须书面或可验证状态。

节点 2 强制条件

  1. 法律禁止实施的集中或禁止类外资:不可放弃。

节点 3 放弃

  1. 弃权范围特定。概括放弃全部 CP 标风险。

节点 4 阻却

  1. 故意不提交申请可能构成不正当阻却,待核。

节点 5 安全

  1. 禁止伪造批文。

分账禁令

已能支持的事实 不得写成
想交割 条件已经满足
对方没反对 未满足的条件已被放弃
集中申报未获准 可以放弃后交割
本任务表格 交割确认已经发出

条件句

if 监管强制条件未完成 → 不得写已满足或可放弃交割 if 伪造批文 → 整体停止 if 主成果是发通知 → 负触发 if 证据不足 → 判断依据不足


核验规则

序号 可执行规则
1 未完成不得写已满足。
2 强制监管条件不可放弃。
3 不发交割或终止通知。
4 口头不等于批准。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相对方未提供材料而推定清洁、已放弃、已批准或已到达。

下一步按强制监管、伪造、放弃权限排序。交割包、确认、终止通知、退出评估只写转介。禁止指导抢章、伪造放弃优先购买、阴阳价格、倒签或绕过冻结质押与法定进场。

本成果不是交割确认或终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