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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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触发、程序、价格或对未签署方效力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成交率、胜诉率、必然过会、必然交割或唯一必得金额。未知金额不写零。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2018 年公司法文本或已失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拖售对未参加签署的股东不当然有效。不得保证法院强制其转让。日常股东争议转公司治理。


Q# 限制矩阵

固定列:编号|机制|触发|程序|价格|覆盖股东|效力待核|判断

禁售、同意、ROFR、tag、drag 分列。


节点 0 分流

  1. 日常资格之诉 → 公司治理。
  2. 起草 SHA → SHA 原子。

节点 1 触发

  1. 必须落入条文。扩大解释标风险。

节点 2 程序

  1. 通知四要素与拖售通知不是同一制度,但都要送达。

节点 3 效力

  1. 相对性、章程公示、加入协议签署状态。

节点 4 冲突

  1. 优先购买、国资进场、外资限制可能阻却拖售履行。

节点 5 安全

  1. 禁止伪造通知。

分账禁令

已能支持的事实 不得写成
有拖售条款 未签约小股东一定被拖走
日常股东打架 本任务主成果
发出拖售通知 已经完成过户
C 端小微 本任务主成果

条件句

if 日常股东争议 → 负触发 if 对未签署方效力未核验 → 不得写已可强制 if 伪造通知 → 整体停止 if 主成果是 SHA 全文 → 负触发


核验规则

序号 可执行规则
1 不保证拖售可强制未签署方。
2 日常争议转公司治理。
3 与优先购买、监管闸并列。
4 通知≠过户。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相对方未提供材料而推定清洁、已放弃、已批准或已到达。

下一步按未签署方、监管闸、伪造排序。公司治理、SHA 起草、优先购买、行权通知只写转介。禁止指导抢章、伪造放弃优先购买、阴阳价格、倒签或绕过冻结质押与法定进场。

本成果不是过户命令。

补充条件句与停止

if 日常股东资格、知情或盈余分配争议是主成果 → 负触发,转公司治理。
if 拖售对象未签署 SHA 且章程未写入 → 不得写现有依据支持可强制其转让。
if 拖售与优先购买、国资进场或外资限制冲突 → 并列冲突,履行字段停止或待核。
if 用户要求伪造拖售或随售通知 → 整体停止。
通知发出不等于过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