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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KB谈判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让步、不可让项或弃权范围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成交率、胜诉率、必然过会、必然交割或唯一必得金额。未知金额不写零。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2018 年公司法文本或已失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谈判方案强制单方立场。不可让项包括:法定进场、禁止类外资、安全审查、集中申报实施禁令、伪造文件。价格数字未知不编。
Q# 争点让步矩阵
固定列:编号|争点|我方现立场|对方现立场|可让步|交换|底线|不可让理由|状态。
不得把全部争点合成“差不多就行”。
节点 0 分流
- 已谈拢出稿 → SPA/资产/认购/SHA 原子。
- 对方文本问题单 →
审查对方交易文件。
节点 1 强制规范
- 监管闸、法定程序不得列入可让。
节点 2 阶梯
- 每让一步写换回什么。空让标风险。
节点 3 弃权
- 授权不明不得建议弃权。
- 弃权范围必须特定。
节点 4 披露
- 谈判中的披露不得构成内幕交易或虚假陈述。上市字段停止或转上市原子。
节点 5 下一步
- 谈崩 →
评估交割失败与退出交易。
分账禁令
| 已能支持的事实 | 不得写成 |
|---|---|
| 还能谈 | SPA 已经定稿 |
| 双方都想成交 | 可以同时给出双方最优策略 |
| 法定进场麻烦 | 可以谈掉 |
| 审查问题单 | 本任务主成果 |
条件句
if 同时代表双方 → 整体停止 if 把应进场或禁止类当可让 → 整体停止 if 已谈拢只要正文 → 负触发 if 授权底线不明 → 弃权字段停止
核验规则
| 序号 | 可执行规则 |
|---|---|
| 1 | 强制单方。 |
| 2 | 强制规范不可让。 |
| 3 | 弃权必须特定且有授权。 |
| 4 | 不代替已谈拢正文。 |
证据、反方和下一步
证据矩阵列待证事实、支持与不利、控制方、合法取得、缺口和最晚时点。不能因相对方未提供材料而推定清洁、已放弃、已批准或已到达。
下一步按违法让步、双边策略、授权排序。出稿、审查、退出评估只写转介。禁止指导抢章、伪造放弃优先购买、阴阳价格、倒签或绕过冻结质押与法定进场。
本成果不是协议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