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4.4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主体、请求、论坛、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受理、必然扣船或唯一必得总额。未知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法发〔1994〕14 号诉前扣船规定、《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或《经济合同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条号与施行日一律运行时核验后写入 L#。不得沿用记忆条号当作已核验规则。
本任务成果:可提交的异议或效力确认材料、期限和效力争点
节点 0 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负触发则整案转出或停止终稿,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若:主轴是 CIF/FOB 货款、信用证拒付、出口管制、制裁或 CISG 买卖 → 整案转涉外,不把“货物曾经上船”写成海事请求。 若:一般买卖、服务、承揽或陆上仓储,无海商法或海事程序专门规则 → 转合同争议。 若:尚未成争,只要改租约、提单、造船或保险条款 → 审查起草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若: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社保公积金,不以船舶优先权或扣船为成果 → 转劳动。 若:陆上交通事故或场所侵权,无海船或海上运输特征 → 转人身损害。
节点 1 文本回链
每个仲裁条款必须回链到提单背面、租约或事后协议。口头约定不得写成书面仲裁协议。
若:只有“到时候仲裁”的聊天记录 → 书面形式依据不足。 若:租约仲裁与提单诉讼条款冲突 → 并列,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冒充唯一。 若:提单声称并入租约但无租约文本 → 并入范围依据不足。 若:机构名称不存在或只写“海事仲裁” → 机构可否确定待核。
节点 2 效力三要件
请求仲裁的意思、事项覆盖、机构选定或可确定分别判断。
若:条款写可诉讼可仲裁 → 仲裁意思依据不足。 若:事项只覆盖租约租金、对方却把货损拉进仲裁 → 事项覆盖依据不足或不支持。 若:机构明确且存在 → 机构要件打开,其余要件继续。 若:适用的《仲裁法》文本未核验 → 效力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节点 3 提单持有人与并入
持单人是否受租约仲裁约束单独判断,不当然及于收货人。
若:并入文句只写 freight 未写 arbitration → 仲裁并入依据不足。 若:持单人未参与租约谈判 → 不得因此单独写成条款无效,须核验并入和知晓。 若:HOUSE 提单与 SEA 提单指向不同机构 → 两套协议分列。 若:用户要求伪造并入章 → 整体停止。
节点 4 程序入口与期限
法院首次开庭前、仲裁首次答辩前或其他法定时点运行时核验。逾期停止终稿。
若:已在仲裁中提交实体反请求未提协议异议 → 标弃权风险。 若:对方在法院起诉、己方要以仲裁协议抗辩 → 材料按管辖异议接口交接,本任务出协议效力部分。 若:期限不明 → 字段停止,不出可提交终稿。 若:要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列出机关路径待核,不保证受理。
节点 5 与实体抗辩隔离
本任务不审理货损、滞期或碰撞实体。
若:用户把“没有货损”写成仲裁协议无效理由 → 纠正,实体不决定协议效力。 若:需要应诉仲裁 → 转 lawyeah-maritime-defend-arbitration。 若:需要法院管辖异议 → 转 lawyeah-maritime-object-to-jurisdiction。 若:协议有效且决定参加仲裁 → 目标停止,转应诉或评估。
停止后仍可交付
字段停止时继续交付已闭合事实、来源表、待核清单和最小交接。整体停止时只交付停止理由、已固定坐标和禁止动作,不输出策略或可提交终稿。
禁止指导伪造日志、倒签或预借提单、逃船、藏匿船舶、威胁或违法登轮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