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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与路由

正触发

对方依租约或提单仲裁条款推进,己方主张仲裁协议无效或不适用。

负触发表

主要目标 路由
法院管辖异议书 提出海事管辖异议
实体货损或租约抗辩 对应评估或应诉原子
作为申请方提起仲裁 提起海事仲裁
一般民商事仲裁无海事单证 合同争议
未成争改仲裁条款 审查起草本窗搁置

易混

法院管辖异议与仲裁协议异议权限不同。提单并入租约仲裁不等于并入已经完成。应诉实体不等于承认仲裁协议。或裁或诉不是有效仲裁意思。

专项转出

  • 法院管辖异议转 提出海事管辖异议
  • 仲裁应诉转 应对海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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