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0 KB
关基义务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合法性、路径、时限或对外含义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免罚、必然合法或唯一处罚金额。未知人数或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设施|认定状态|等保之上义务|采购审查|境内存储|事件报告|判断|待核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权利本身 知识产权领域
企业级合规体系、反商业贿赂、舞弊内部调查 企业合规领域
诊疗过错、病历鉴定、药品器械或医疗机构监管本身 医疗医药领域
解除、处分、民主程序等劳动法后果为主 劳动领域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控告或辩护 刑事领域
一般交易合同签前审查起草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混合信号:本任务主轴可留;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认定

  • 若 已收到保护工作部门认定通知:则 已认定,按关基义务评估
  • 若 仅内部认为“可能是”:则 可能被认定红旗,不得对外写成已是关基
  • 若 用户要求自行公告关基身份:则 停止该宣布

节点 2 义务

运行时核验关基保护条例。

  • 若 已认定:则 列安全保护机构、负责人、检测评估、演练等接口,不代替测评机构结论
  • 若 只要等保材料:则 转等保原子

节点 3 采购与审查

  • 若 采购可能影响安全的网络产品服务:则 打开网络安全审查原子
  • 若 产品来自境外且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 审查红旗,不保证结果

节点 4 存储出境事件

  • 若 关基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则 出境评估主位
  • 若 发生安全事件:则 打开事件原子,关基报告义务待核

节点 5 行业部门

  • 若 保护工作部门已启动专项检查程序:则 可分流行业专项,本任务只留义务接口

金额与规模

已知处理人数、事件波及人数、上一年度营业额只作区间参数。未知不写零。个保法第 66 条处罚上限只标接口,不输出唯一罚款预测。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 Q#、可逆性排序。相邻原子只写转介和最小交接,不代做。禁止指导伪造同意、补造日志、瞒报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