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3 KB捆绑同意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合法性、路径、时限或对外含义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免罚、必然合法或唯一处罚金额。未知人数或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功能|是否基本|对应权限/处理|拒绝后果|是否捆绑|误导胁迫|频繁征求|判断|待核。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权利本身 | 知识产权领域 |
| 企业级合规体系、反商业贿赂、舞弊内部调查 | 企业合规领域 |
| 诊疗过错、病历鉴定、药品器械或医疗机构监管本身 | 医疗医药领域 |
| 解除、处分、民主程序等劳动法后果为主 | 劳动领域 |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控告或辩护 | 刑事领域 |
| 一般交易合同签前审查起草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混合信号:本任务主轴可留;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分流
- 若 已下架或被通报只要整改报告:则 转
应对 App 下架通报与整改 - 若 只要种类是否必要、交互不是争点:则 转最小必要原子
- 若 用户要 C 端 App 审查清单:则 只分流不回改
节点 2 基本功能
- 若 功能是登录后浏览或完成已购服务:则 基本功能候选
- 若 功能是个性化推荐或广告:则 不得写成基本功能
- 若 处理者把全部功能称为基本功能:则 认定依据不足,须拆分
节点 3 捆绑与拒绝后果
运行时核验第 16 条。
- 若 拒绝非必要处理即无法使用基本功能:则 捆绑成立候选,现有依据不支持该拒绝提供
- 若 多个目的一个总开关且不可分选:则 自愿明确不支持
- 若 该处理确为基本功能所必需:则 拒绝提供可支持,但必须证明必需
节点 4 误导与频繁
- 若 文案暗示不授权会违法或账号被盗且无依据:则 误导胁迫红旗
- 若 个人明确拒绝后仍反复弹窗:则 条例第 22 条红旗
- 若 预勾选同意:则 明确不支持
节点 5 整改接口
- 若 可拆分同意且基本功能可独立使用:则 整改方向成立
- 若 用户要下架复测材料包:则 转下架原子
金额与规模
已知处理人数、事件波及人数、上一年度营业额只作区间参数。未知不写零。个保法第 66 条处罚上限只标接口,不输出唯一罚款预测。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 Q#、可逆性排序。相邻原子只写转介和最小交接,不代做。禁止指导伪造同意、补造日志、瞒报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