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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数据义务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合法性、路径、时限或对外含义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免罚、必然合法或唯一处罚金额。未知人数或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供应商|服务|角色|合同要点|监督证据|再委托|出境|缺口|判断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权利本身 知识产权领域
企业级合规体系、反商业贿赂、舞弊内部调查 企业合规领域
诊疗过错、病历鉴定、药品器械或医疗机构监管本身 医疗医药领域
解除、处分、民主程序等劳动法后果为主 劳动领域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控告或辩护 刑事领域
一般交易合同签前审查起草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混合信号:本任务主轴可留;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分流

  • 若 只有一家且只要委托条款:则 转委托原子
  • 若 用户只要 C 端尽调问卷:则 只分流不回改
  • 若 主问题是云 Region 驻留:则 转云驻留原子

节点 2 清单与角色

  • 若 清单明显缺 SDK 或云子处理器:则 清单不完整,穷尽性不支持
  • 若 角色材料不足:则 该行角色依据不足,不得写成已是受托人

节点 3 监督

  • 若 无审计权或从未行使:则 监督缺口
  • 若 发生事件后供应商拒绝提供日志:则 监督不支持,打开事件原子

节点 4 再委托出境

  • 若 再委托未同意:则 红旗
  • 若 境外支持人员可访问:则 打开远程访问出境原子

节点 5 输出

  • 若 逐家角色和缺口已列:则 交付角色表,不保证供应商合规
  • 若 用户要财务或反贿赂尽调:则 企业合规或一般尽调转出

金额与规模

已知处理人数、事件波及人数、上一年度营业额只作区间参数。未知不写零。个保法第 66 条处罚上限只标接口,不输出唯一罚款预测。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 Q#、可逆性排序。相邻原子只写转介和最小交接,不代做。禁止指导伪造同意、补造日志、瞒报或违法取证。

补强:角色冲突与证据

  • 若 同一供应商在不同系统分别是受托人和独立处理者:则 分行评估,不得合成一家角色。
  • 若 监督权写在合同但从未行使且已过约定期:则 监督缺口成立,不得写成已有效监督。
  • 若 供应商拒不提供子处理器名单:则 再委托与出境字段停止,不得推定安全。
  • 若 发生事件后供应商仅口头说明:则 不得写成已取得完整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