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1.4 KB应诉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禁止伪造同意和隐匿日志。
节点 0 分流
原告立场转起诉原子。劳动应诉转劳动。监管处罚转 P1(未安装则 unavailable)。名誉主轴转出。
节点 1 期限
记录文书名称、作出日、送达方式和收到日。微信“已读”不得写成已送达。答辩期、管辖异议期运行时核验。日期冲突建并行情景。
节点 2 第 69 条
损害赔偿实行过错推定: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本任务必须单列:
- 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制度;
- 合法基础与告知证据;
- 事件后补救;
- 仍不能证明无过错时的备位(减损、因果、金额抗辩)。
不得把“用户点击同意”写成已完成全部举证责任。
节点 3 合法性
按合法性原子同一方法逐项,但不输出总体合规总图。对外提供、出境、敏感信息缺单独同意的,抗辩主位不得写成现有依据支持。
节点 4 请求回应
对停止处理、删除:核是否符合第 47 条。对道歉和消除影响:核是否确有人格损害事实。对金钱:转测算接口,未知不写零。人格请求不适用时效,不得用三年时效一并挡掉。
节点 5 文书
答辩草稿逐项对应起诉请求。和解只转介。不代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