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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给胜诉率。

节点 0 分流

C 端投诉只分流。名誉、肖像走对应商品或人格权专项。劳动、医疗、刑事转出。公益诉讼转 P2(未安装则 unavailable)。被告立场转应诉原子。

节点 1 主体与行为

原告须是个人信息主体或依法可主张的近亲属。被告须是处理者或共同处理者,名称以营业执照或 App 运营者为准,冲突并列。

节点 2 请求

  • P-停 停止处理或排除妨碍
  • P-删 删除或更正
  • P-歉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P-财 财产损失
  • P-精 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 995 条: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金钱请求适用普通时效,起算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赔偿按第 69 条:损失或处理者获益;难以确定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得写唯一必得金额;精算可转测算原子。

节点 3 管辖

连结点材料不足不选唯一法院。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

节点 4 证据

原告证明:处理行为、与本人相关、损害或人格请求基础。处理者无过错由被告负担,但起诉包仍要预列对方最强合法基础抗辩。

节点 5 文书

按起诉状法定事项组织。不代提交。网上立案渠道可提示,但不改写成 C 端投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