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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数据识别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合法性、路径、时限或对外含义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免罚、必然合法或唯一处罚金额。未知人数或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数据|识别状态|依据|告知/公布事实|出境接口|年报红旗|判断|待核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权利本身 知识产权领域
企业级合规体系、反商业贿赂、舞弊内部调查 企业合规领域
诊疗过错、病历鉴定、药品器械或医疗机构监管本身 医疗医药领域
解除、处分、民主程序等劳动法后果为主 劳动领域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控告或辩护 刑事领域
一般交易合同签前审查起草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混合信号:本任务主轴可留;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分流

  • 若 只要分级目录:则 转分类分级原子
  • 若 明显关系国家安全命脉且要核心数据义务:则 转核心数据原子
  • 若 出口管制物项:则 涉外/管制领域

节点 2 四态

  • 若 地区或部门已公布目录且该数据在列:则 已公布,按重要数据处理
  • 若 主管部门已书面告知:则 已告知,按重要数据处理
  • 若 已按规定申报识别但未告知未公布:则 不得强制按重要数据做出境评估,也不得写成不是重要数据
  • 若 尚未识别:则 识别状态为未识别,出境与年报字段停止或标待核

节点 3 出境

运行时核验条例第 37 条。

  • 若 已申报未告知未公布:则 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仍走个人信息路径
  • 若 已告知或公布:则 打开出境评估原子,重要数据出境主位
  • 若 用户要求在未告知时强制评估:则 停止该强制表述

节点 4 年报

  • 若 已确定重要数据处理者:则 标风险评估与年报接口,不代写
  • 若 未确定:则 年报义务不写成已触发

节点 5 输出

  • 若 四态已标明:则 交付识别状态和接口
  • 若 事实不足:则 依据不足,无法形成是或不是的结论

金额与规模

已知处理人数、事件波及人数、上一年度营业额只作区间参数。未知不写零。个保法第 66 条处罚上限只标接口,不输出唯一罚款预测。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 Q#、可逆性排序。相邻原子只写转介和最小交接,不代做。禁止指导伪造同意、补造日志、瞒报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