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1 KB个信和解谈判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合法性、路径、时限或对外含义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免罚、必然合法或唯一处罚金额。未知人数或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请求|底线|可让步|不可让|弃权风险|再发风险|判断|待核。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权利本身 | 知识产权领域 |
| 企业级合规体系、反商业贿赂、舞弊内部调查 | 企业合规领域 |
| 诊疗过错、病历鉴定、药品器械或医疗机构监管本身 | 医疗医药领域 |
| 解除、处分、民主程序等劳动法后果为主 | 劳动领域 |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控告或辩护 | 刑事领域 |
| 一般交易合同签前审查起草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混合信号:本任务主轴可留;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分流
- 若 已决定起诉:则 转起诉原子
- 若 已决定应诉:则 转应诉原子
- 若 劳动和解:则 劳动领域
节点 2 非金钱
- 若 处理仍在继续:则 停止处理/删除应作底线,不宜仅用金钱替换
- 若 公开侵权:则 道歉范围须对应公开范围
节点 3 金钱
- 若 损失未知:则 不写零,打开损害测算原子作区间
- 若 用户要唯一必得数:则 停止该断言
节点 4 弃权
- 若 弃权含未来不特定处理:则 弃权过宽红旗
- 若 要求个人放弃法定投诉举报权:则 该弃权不支持
节点 5 文本
- 若 用户要已签终稿:则 不输出终稿,只给要点
金额与规模
已知处理人数、事件波及人数、上一年度营业额只作区间参数。未知不写零。个保法第 66 条处罚上限只标接口,不输出唯一罚款预测。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 Q#、可逆性排序。相邻原子只写转介和最小交接,不代做。禁止指导伪造同意、补造日志、瞒报或违法取证。
补强:弃权与持续处理
- 若 处理仍在继续而和解只给金钱:则 非金钱停止处理应作底线。
- 若 弃权条款含“放弃向任何机关投诉”:则 该弃权不支持。
- 若 损害数字未知:则 打开测算原子给区间,不写零、不写必得。
- 若 用户要已签字盖章的协议正文:则 不输出终稿,审查起草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