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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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范本只借结构。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当现行。

节点 0 分流

一般用户协议、支付条款、免责条款走审查起草(搁置)。C 端网站协议隐私商品只分流。只要合法性判断走合法性原子。

节点 1 发布闸

  1. 列出拟覆盖的产品、SDK、共享方、出境接收方。
  2. 材料不能支持的种类、接收方从正文删除或标缺口,不得用“包括但不限于”掩盖未知。
  3. 处理目的、方式、种类将发生变更但用户尚未决定是否重新取得同意:变更条款字段停止。

节点 2 法定事项

运行时核验第 17 条后对照:

  • 处理者名称或姓名和联系方式;
  • 处理目的、方式、种类;
  • 保存期限或确定方法、到期处理方式;
  • 个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补项:敏感信息必要性与影响;不满十四周岁监护人同意;自动化决策说明与拒绝个性化路径;对外提供和出境的接收方信息;共同处理各方。

依法应当保密或不需要告知的,写明条文依据,否则不得省略。

节点 3 正文规则

  • 显著、清晰易懂;字号颜色须可完整阅读。
  • 以清单列明所收集个人信息及处理方式和种类。
  • 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取得同意;不得把非必要权限写成基本功能条件。
  • 单独同意场景在正文中单独交互点,不并进总开关。
  • 不把合法基础写成“仅基于同意”,除非第 2–7 项均不支持。

节点 4 权利与变更

条例第 23 条:及时受理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限制处理、注销、撤回同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第 48 条:有权要求解释说明处理规则。变更后重新取得同意的接口必须可见。

节点 5 发布设计

列渠道(首次使用弹窗、设置页、邮件)、版本号、生效日、旧版归档。本任务不执行发布,不补造已读回证。状态保持 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