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0 KB整改报告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合法性、路径、时限或对外含义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免罚、必然合法或唯一处罚金额。未知人数或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问题|措施|状态|验证方式|时限|复发风险|判断|待核。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权利本身 | 知识产权领域 |
| 企业级合规体系、反商业贿赂、舞弊内部调查 | 企业合规领域 |
| 诊疗过错、病历鉴定、药品器械或医疗机构监管本身 | 医疗医药领域 |
| 解除、处分、民主程序等劳动法后果为主 | 劳动领域 |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控告或辩护 | 刑事领域 |
| 一般交易合同签前审查起草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混合信号:本任务主轴可留;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分流
- 若 主目标是申辩拟罚:则 转处罚原子
- 若 主目标是 App 复测材料:则 转下架原子
节点 2 结构
- 若 缺责任人或时限:则 结构不完整
- 若 措施与问题不对应:则 该项不支持
节点 3 状态
- 若 无完成证据:则 不得写已完成
- 若 用户坚持美化进度:则 停止美化
节点 4 复发
- 若 根因未除:则 复发风险高,须写明
节点 5 输出
- 若 结构与状态真实:则 交付报告结构,状态待提交
金额与规模
已知处理人数、事件波及人数、上一年度营业额只作区间参数。未知不写零。个保法第 66 条处罚上限只标接口,不输出唯一罚款预测。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 Q#、可逆性排序。相邻原子只写转介和最小交接,不代做。禁止指导伪造同意、补造日志、瞒报或违法取证。
补强:验证与复发
- 若 措施只有“加强培训”无签到或考核记录:则 验证方式不足,状态不得写已完成。
- 若 根因是 SDK 自启动且 SDK 仍在:则 复发风险必须写明。
- 若 监管要求的时限已过仍未启动:则 状态写未开始,打开处罚接口,不美化。
- 若 多部门要求多份报告:则 事实共用,结论按文书分别组织。
- 若 用户把“下周上线”写成“已完成整改”:则 停止美化,状态保持进行中或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