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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KB行政处罚应对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合法性、路径、时限或对外含义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免罚、必然合法或唯一处罚金额。未知人数或金额不写零。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固定列:编号|条款|构成要件|证据|争议点|裁量情节|金额接口|判断|待核。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本任务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权利本身 | 知识产权领域 |
| 企业级合规体系、反商业贿赂、舞弊内部调查 | 企业合规领域 |
| 诊疗过错、病历鉴定、药品器械或医疗机构监管本身 | 医疗医药领域 |
| 解除、处分、民主程序等劳动法后果为主 | 劳动领域 |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控告或辩护 | 刑事领域 |
| 一般交易合同签前审查起草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混合信号:本任务主轴可留;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专项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分流
- 若 要复议或诉讼文书:则 行政争议领域
- 若 仅约谈无拟罚:则 转问询原子
- 若 刑事:则 刑事领域
节点 2 程序
- 若 未告知拟处罚内容:则 程序红旗,文书转行政
- 若 听证期限未核验:则 字段停止
节点 3 构成
- 若 事实与条文要件不对应:则 构成依据不足或不支持
- 若 证据不能证明主观过错且条文需要:则 列争点,不保证撤销
节点 4 裁量与金额
- 若 有及时改正、危害较轻等情节:则 列入裁量,不承诺从轻
- 若 营业额未知:则 金额不写零,只标接口
节点 5 输出
- 若 构成与裁量已列:则 交付申辩要点,不承诺免罚
金额与规模
已知处理人数、事件波及人数、上一年度营业额只作区间参数。未知不写零。个保法第 66 条处罚上限只标接口,不输出唯一罚款预测。
下一步按期限灭失、易失证据、能否改变 Q#、可逆性排序。相邻原子只写转介和最小交接,不代做。禁止指导伪造同意、补造日志、瞒报或违法取证。
补强:听证与金额
- 若 事先告知书未载明拟处罚依据和内容:则 程序红旗,文书接口转行政争议。
- 若 处罚以营业额为基数但营业额未知:则 金额不写零,只标法定接口。
- 若 同一行为被不同机关重复评价:则 列争点,不承诺一事不再罚的结果。
- 若 用户要保证陈述后免罚:则 停止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