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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不得输出“没住房子就可以不交物业费”,也不得输出停水电合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物权法》及其解释,或 2020 年已删除的商品房解释原第 7、8、9、14 条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Q# 矩阵

Q-费 物业费本金;Q-滞 逾期违约金/滞纳金;Q-违 违规收费返还;Q-减 服务瑕疵扣减;Q-退 预收退还;Q-禁 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优先受偿、工程造价鉴定、工期索赔、实际施工人 建设工程领域
一般买卖、服务、承揽、动产租赁等非不动产主轴 合同争议解决领域
金融借贷、保证、抵押实现、保理、融资租赁主轴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婚姻析产、继承过户、夫妻房产归属 婚家领域
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复议诉讼 行政争议领域
矿业权、农地承包、能源环境监管 环境能源领域
劳动关系、工资、工伤 劳动领域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出稿或做签前审查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刑事定罪、控告、辩护 刑事领域

建筑物专有部分质量属商品房保修的,接口到质量原子,不在本任务做工程鉴定。


节点 1 主体和约束力

  1. 业主身份:已登记,或基于商品房买卖已合法占有但未登记(区分所有权解释第 1 条)。
  2. 前期合同或业主大会选聘合同文本定位。对业主有约束力(第 939 条)。
  3. 业委会是否有权代业主主张或被诉:资格标待核,必要时转介业委会原子(P1,未安装则 unavailable)。
  4. 使用人(承租人、借用人)参照业主(物业解释)。

节点 2 催告与禁止催收手段

  1. 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第 944 条第二款)。
  2. 催告文本、合理期限、到达证据分列。未催告即起诉:请求闭合标待核或字段停止。
  3. 禁止: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催交(第 944 条第三款)。用户要求此类方案:该部分整体停止,写入禁止动作。
  4. 限制出行、张贴侮辱性欠费公告:不提供,标违法风险。

节点 3 收费合法性与质价不符

  1. 已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第 944 条第一款)。
  2. 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或重复收费:业主抗辩应予支持,已收的可请求退还(物业解释)。
  3. 质价不符:须指向具体期间、具体项目和证据。支持扣减对应部分,禁止写成全额免除,除非现有依据支持服务几乎未提供。
  4. 政府指导价、备案价与合同价冲突并列,规则运行时核验。
  5. 合同终止后预收但未提供期间的物业费,业主请求退还应予支持。

节点 4 金额区间与时效

按自然月或合同周期分列。未知期间不写零。滞纳金受第 585 条调整,约定数字不是必得。诉讼时效三年,每期可单独观察;是否适用连续债务规则标待核,不给唯一截止日。


节点 5 解聘、移交与转介

解聘须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并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另有约定除外;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可能赔偿物业损失(第 946 条)。终止后至新物业或自行管理接管前,原物业应继续处理事项并可请求该期间物业费(第 950 条)。需要催缴函转 prepare-property-fee-demand(P1,未安装则在本包标 unavailable,可用总体评估+催告结构最小交接)。起诉转 file-first-ins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