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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KB第一步:合同类型(法律性质)分析
- 法律定性: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按广告主要求进行广告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广告作品)的合同,归承揽。核心给付是交付符合约定的设计成果,而非单纯提供劳务过程。适用民法典承揽合同规则,同时受广告法对设计环节的规范约束。
- 书面与资格:广告活动应订立书面合同;广告主应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无资格主体承接设计,行政违法,且难以完成后续发布审核。
- 易混淆辨析:
- 设计 vs 制作:设计交付的是创意、文案、视觉方案等作品;制作交付的是按素材加工的广告成品(成片、喷绘实物等)。二者常连签,但验收对象不同。
- 设计 vs 委托创作:都可能产生作品,但本类重心是广告用途下的承揽成果和广告合规,不是一般文学艺术委托创作。
- 设计 vs 发布/代理:不含媒介投放,不得按曝光量计酬为主。
- 效力认定:设计内容违反广告法强制性规范(虚假、违禁、绝对化用语、未审先用于法定审查广告等),成果不能合法使用,合同目的可能无法实现。为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设计广告的,不得提供设计服务。
第二步:合同主体(交易对手)分析
- 承揽人(设计方):经营范围含广告设计,具备设计能力和广告审核人员或审核安排。以个人设计师签约的,审著作权归属和发票能力。
- 定作人(广告主):对商品服务有权推广;使用第三人商标、肖像须已取得许可。
- 关联主体:联合提案的其他设计公司、字体/图库供应商、摄影模特。主要设计工作转包须经定作人同意,否则定作人可解除。
- 授权代表:样稿确认权必须锁定具体人员,避免市场部口头“就这个”事后否认。
第三步:合同标的(交易对象)分析
- 成果特定化:项目名称、媒介适配(户外、影视、互联网物料尺寸)、交付格式、套数、语言版本、是否含策略说明。仅写“全案设计”无法验收。
- 合规边界:不得含虚假、引人误解内容;医疗药品器械广告不得利用代言人;保健食品等有专门禁止情形。设计稿须为后续审查预留忠告语位置。
- 材料与素材:广告主提供的品牌手册、产品参数须真实;设计方外购图库、字体、音乐须有商用授权,并保证不侵权。
- 知识产权:未约定时,设计作品著作权一般归设计方。广告主需要专有使用权或权利转让的,必须书面列明权利种类、媒介、地域、期限。未明确许可或转让的权利,另一方不得行使。
- 风险负担:成果交付前毁损灭失风险由设计方承担;广告主无故拒收后风险转移。
第四步:合同程序(交易步骤)分析
- 需求确认:设计任务书、竞品禁忌、必须出现的资质与忠告语。
- 过程监督:广告主可合理检查进度,但不得妨碍正常设计。发现指示不合理的,设计方应及时通知,未通知继续作业的自行承担损失。
- 修改与验收:约定免费修改轮次和“一轮”的定义(整体意见一次汇总)。异议期内未书面提出具体不符点的,视为验收。
- 定作人任意解除:完成前可随时解除,但须赔偿设计方已完成部分报酬和损失。应预设各阶段解除赔偿表。
- 用于发布的衔接:设计验收不等于可以发布。法定审查类广告须另走审查程序。
第五步:交易结构设计(风险规避方案)
- 付款:策划提案、初稿、终稿验收分阶段付款。提案未中选是否收费写死。
- 修改成本:免费修改次数用尽后按人天或按次计费,防止无限改稿拖垮工期。
- 权属对价:转让全部著作财产权应单独作价;仅授权本次投放的,禁止广告主转授权给关联品牌。
- 侵权隔离:双方互相保证各自提供素材的权利;被诉侵权时由提供方负责抗辩和赔偿,设计方对自行选用元素负责。
- 留置:广告主逾期不付报酬,设计方对设计成果可主张留置(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电子源文件交付可与尾款绑定。
第六步:宏观风险预警与尽调指引
- 高频争议点:改稿无止境;权属约定不明导致广告主无法独占使用;设计稿含绝对化用语被拒登;盗用图库。
- 尽职调查清单:
- 设计方资格、过往作品权属纠纷。
- 字体、图库、音乐授权链条。
- 广告主产品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 确认人授权文件。
- 重大风险红旗:要求设计“治愈率、第一、国家级”而无依据;源文件未交付却声称权利已转让;主要创意外包却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