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20.9 KB
审查方法(锁定 建设工程 / 联合体协议)

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每个会改变放行、修改句或转出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金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民法通则联营条款、法释〔2004〕14 号、法释〔2018〕20 号、法释〔2002〕16 号或担保法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建筑法第 27 条以 2019 修正为准;招标投标法第 31 条以 2017 修正为准;实施条例第 37 条以 2019 修订为准。MCP 先返回未修正文本并标“已被修改”时,改引修正文本后再写入 L#。解释二(法释〔2026〕12 号)标题限于施工合同纠纷,无联合体专条,不得把第 2、3、14、17 条写成联合体协议专用依据。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民法典第 470 条允许参照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

禁止把工程总承包对外文本或施工主合同的审查节点换标题套用:不得把发包人要求、总价包干建设、双资质、里程碑付款、缺陷责任期、农民工工资专户、优先受偿十八个月写成联合体协议默认节点。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 基本面.md

加载 基本面.md 时,下列表述不得当作现行依据写入结论:

知识库原文或空白 本任务口径
联合体协议“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合伙合同性质,各成员方为合伙人” 只对照内部关系与追偿。不得据此适用《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也不得把本协议改成须登记的合伙企业。无建设项目背景的合伙 → 负触发
适用场景写成“大型、复杂或跨行业……单体公司难以独立满足资质”才用联合体 建筑法第 27 条针对大型或结构复杂工程的联合共同承包。招标投标法第 31 条允许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不以“大型”为要件。不得因项目不算大型就否定协议定性
未写明不得用第 786 条排除连带 第 786 条是承揽章“共同承揽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建设工程联合体对发包人的连带走建筑法第 27 条、招标投标法第 31 条,不得用第 786 条写成可排除
把民法典第 791 条转包/分包写成联合体依据 第 791 条规范发包、转包、分包。联合体是共同作为一方对外,不是把已承包工程再转给成员。对外主合同走对应原子
解释二未区分 解释二无联合体专条。先定后招、挂靠后果按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和解释一施工口径对照,不得写成联合体专条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已能支持的事实 走向 不得写成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我们联合投标” lawyeah-draft-consortium-agreement 已经完成审查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联合体协议 进入节点 1 已签署或已生效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起草 本任务出整稿
已签,问分拨日、共管账户对账、指挥部排班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签前意见
已出现催告、解除、连带追偿诉讼、投标无效、立案、开庭、仲裁 lawyeah-construction-assess-project-disputelawyeah-construction-assess-contract-validity 继续当签前审查

缺立场或同时服务互相对立的成员: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名实不符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本类型成立条件:两家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可识别的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宜有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给付是约定牵头人、拟承担工作、内部责任与利益分配,以便共同投标或联合共同承包;发包人不是本协议的付款/验收义务主体。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信号 归入 本任务动作
签约对方是发包人;主给付是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出现发包人要求、总价包干建设 工程总承包合同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epc-general-contract
按已出施工图组织现场、交付合格工程,签约对方是发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construction-works
总包将专业工程交第三人,签约对方是总包与分包 专业分包合同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professional-subcontract
劳务作业分包 劳务分包合同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labor-subcontract
勘察报告 / 设计文件 / 监理服务主给付 勘察 / 设计 / 监理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construction-survey / lawyeah-review-construction-design / lawyeah-review-construction-supervision
无建设工程项目,只共同出资经营或登记合伙企业 个人合伙 / 普通合伙企业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individual-partnership / lawyeah-review-general-partnership
一方只出借资质、只收管理费、不投入人员设备 挂靠 本任务停笔告知,不改可履行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关系单位组成联合体投同一标 围标/串标红旗 告知投标无效风险,不改成可履行联合

总承包对外文本、施工/分包主合同或无项目合伙:负触发。不得用本技能硬套联合体修改句,也不得在本任务改写对外主合同。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建设工程 / 联合体协议。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references/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类型,禁止为对照再开总承包、施工或合伙目录。

1.3 挂靠 / 围标停笔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借用施工或设计资质组成“联合体”、一方不实际参与投标和履约、资金体外循环换管理费、资格预审后更换真正施工人、围标串标。

动作:

  1. 交付告知:该结构违反建筑法第 26、27 条、招标投标法第 31 条及实施条例第 37 条,不得改写成可履行文本。
  2. 不写假项目经理任命、假社保、管理费结算、印章外借、可履行资金路径。
  3.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转出/改道提示。
  4. 用户坚持“改到能签/改成内部承包就能过资格审查”:整体停止。

合规改道(真实投入人员设备的联合、经发包人同意的合法专业分包)只点名,不在本任务起草对外主合同或分包合同。


节点 2 主体、就低不就高、牵头人

  1. 建主体表:各成员签约名、拟履行专业、收款名、发票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
  2. 资质:各方是否具备招标文件或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同一专业按较低等级确定联合体资质(招标投标法第 31 条)。不同资质等级联合共同承包,按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建筑法第 27 条)。只有一家够等级、其余无相应专业资格:红线/字段停止,不写成“有一家就能带”。
  3. 必须指定一名牵头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接收招标人指令、主办协调;其行为对全体成员有约束力。须向招标人提交由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13 修正第 44 条)。只有口头“甲公司牵头”不得写成已授权。
  4. 投标保证金可以联合体各方或牵头人名义提交;以牵头人名义提交的,对全体成员有约束力(同上第 45 条)。修改句写明提交名义和对全体的约束。
  5. 国资、上市公司、集体成员未附内部决议:该成员签署能力字段停止,不写成“可以盖章”。
  6. 招标人立场:核查联合体协议是否随投标文件提交、成员是否与资格预审一致。

不足:字段停止,列出待补材料,不补主体、不编造资质证号。无相应资格或就低后不能承揽本工程:效力字段高风险,修改句要求更换合格成员或停止签约;禁止“先签后补证即有效”。


节点 3 随投标提交、重复投标、共同签约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效力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效力字段停止。

3.1 书面协议与提交

招标投标法第 31 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未提交:投标文件应被否决(知识库口径;运行时核招标文件否决条款)。修改句:协议于递交投标文件前生效,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提交;工作与责任清单列入附件。

3.2 不得重复投标、不得资格预审后换员

实施条例(2019 修订)第 37 条:招标人应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并资格预审的,联合体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增减、更换成员的,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文本写法 本任务动作
未写禁止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 必须改。补禁止条款及违约金【待填】
允许资格预审后更换成员,或“经内部同意即可换员” 红线删除。换员须符合招标文件且不得在资格预审后擅自增减
成员同时另投同一标段 告知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改成可履行双投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文本仍组联合体 字段停止/红线:核对招标公告;不接受则本协议不能用于该标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招标投标法第 31、51 条)。文本出现“招标人指定必须与××组成联合体”:标红旗,不写成可履行强制联合。

3.3 中标后共同签约

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禁止“仅牵头人作为承包人签约,其他成员不出现在对外合同”。修改句:中标后【待填】日内,各方共同作为承包人一方与发包人签署对外合同;本协议作为对外合同附件提交,但内部份额不得对抗发包人。

对外主合同本身不在本任务改写。用户同时扔来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外文本负触发 → lawyeah-review-epc-general-contract,本任务只审联合体协议。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仍要组联合体签约:不写成可履行路径。先定后招、倒签中标日:整体停止该部分。解释二第 2 条是施工合同专条,只对照,不写成联合体专条。


节点 4 内部分工与资源(不对抗发包人)

本节点是本类型给付闭环,不是总承包合同的“发包人要求+总价”,也不是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围+竣工验收”。

下列事项未落入经各方签认的分工附件,视为内部界面不确定,仍不得据此写成对发包人按份负责

  •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或按标段、专业划分);
  • 人员、机械、资金、技术投入清单及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
  • 工作量占比与产值比例(与内部结算、追偿份额挂钩);
  • 现场界面、交叉施工、指令内部传递时限。

修改句:增列附件《工作界面与资源投入表》,数字用 【待填】。每一条分工后必须有反说:

“本附件仅约束联合体内部。发包人有权请求任一成员履行全部承包合同义务或承担全部违约、质量、安全、退款责任,不受本附件划分影响。”

禁止:

  • “甲方只对设计部分向发包人负责,乙方只对施工部分向发包人负责”;
  • “发包人应先向责任方主张,责任方无力时才向其他方主张”;
  • 把内部分工改写成对外分包(把成员从共同承包人降成分包人)而不转 lawyeah-review-professional-subcontract

知识产权:共同开发成果约定归属或相互授权;不得默认剥夺署名。本项目对外交付的设计/技术方案,不得约定成员可擅自用于其他投标。


节点 5 资金通道、分成、内部保证金

  1. 内部分成三选一并写死:按产值/按固定比例/按经签认的工作量单价。协议书与附件冲突则并列 C#,修改句统一。未给出的数字写 【待填】
  2. 资金通道必须写清:牵头人收付制,或联合体共管账户。牵头人收付须配套:到账后【待填】个工作日内按附件分拨、成员查询权、独立审计、截留挪用的内部违约金与解除权。不得只写“汇入牵头人账户”而无分拨时限。
  3.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费、投标费用、指挥部公共费用的分摊比例必须列出。
  4. 内部履约保证金或反担保:可约定按份额向牵头人或共管账户缴存,用于对外索赔垫付后的追偿。不得写成对外免除连带的对价。
  5. 定金:必须使用“定金”二字才讨论罚则;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民法典第 586 条)。无核验引文不得把 20% 写成现行法结论。内部保证金未写“定金”的,不得按定金罚则处理。
  6. 禁止编造分成比例或账户名。国有投资项目通过虚增内部工作量调节利润:标审计红旗,不改成可履行虚增结构。

节点 6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6.1 格式条款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采用招标文件所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不当然排除格式条款。提示说明按民法典第 496 条及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0 条。异常条款包括:排除对发包人连带、内部分工对抗发包人、仅牵头人对外签约、资格预审后可换员、牵头人可截留工程款且不得异议、擅自退出无后果。

6.2 强制规范

民法典第 153 条、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6 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但本类型下列结构不得改写成可履行:

  • 排除或限缩对发包人/招标人的法定连带(建筑法第 27 条;招标投标法第 31 条);
  • 资格预审后增减更换成员,或同一项目重复投标(实施条例第 37 条);
  • 无相应资质、超越就低后的许可范围、借用资质(建筑法第 13、26、27 条);
  • 必须招标未招或中标无效;
  • 围标串标、招标人强制组成联合体。

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或合同法解释(二)第 14 条代替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6 条。禁止用第 786 条“另有约定的除外”覆盖建筑法第 27 条。


节点 7 内部追偿、退出、争议解决

7.1 内部追偿(对外连带不变)

对外连带履行后,内部按约定份额或过错追偿。依据:民法典第 178 条(权利人可请求部分或全部;内部按责任大小,难以确定则平均;超过份额可追偿)、第 519 条(份额难以确定视为相同;超过部分可追偿并相应享有债权人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第 520 条、第 973 条(合伙人对外连带、超额可追偿——只作内部对照)。

文本写法 本任务动作
无内部追偿 必须改。因一方过错导致联合体被索赔、处罚或取消中标的,过错方对其他已赔付成员全额赔偿
“内部份额对外有效,发包人应按份额主张” 红线删除。改为内部追偿 + 不得对抗发包人
追偿以对外裁判或和解文书、付款凭证为据 可接受。补通知、宽限期、逾期利息【待填】
被追偿方不能履行其份额 其他成员按比例分担该不能履行部分(对照第 519 条),再向不能履行方追偿

7.2 擅自退出与成员崩溃

投标有效期或对外合同履行期内擅自退出:必须约定巨额违约金【待填】并赔偿因此导致的废标、重新招标、工期延误和对外索赔。一方丧失资质、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破产:其他成员有权在经发包人同意后接管其份额或引入新伙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对外合同主体。未中标或竣工结算完成并质保期届满:自然终止,但对外尚未了结的连带债务不因内部终止而消灭。

7.3 违约、管辖

  1. 截留工程款、不按界面履约、不提交授权书或资质,须分别有可执行后果。只有“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视为必须改。
  2. 争议解决:成员之间可约定牵头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法院,或单一仲裁机构。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与发包人的争议走对外主合同,不得在本协议为发包人单方选定。
  3. 通知送达: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到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写成送达且用户要保留。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下列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标的、程序、结构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动作 必须产出
首部 标题名实(联合体协议 ≠ 总承包/施工主合同);项目名称与招标编号;各方全称与资质证号;指定牵头人;鉴于只写共同投标意向和非法人临时组织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交易条款 分工附件与资源投入;反说不得对抗发包人;资金通道与分拨时限;内部分成;牵头人授权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配套 对发包人连带;内部追偿;禁止重复投标与换员;擅自退出;丧失资质须经发包人同意接管 可执行后果句
尾部 递交投标前签署;全体签章;授权书、资质件、分工表列入附件及解释顺序;中标后共同对外签约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语言 正说还要有反说;盯死各自负责、按份对外、仅牵头人签约、尽快、原则上、协商解决而无通知 替换空词的句子
常见问题 挂靠伪装;责任真空(一方破产无接管);指令传递无时限;对外主合同给付误入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级别:

  •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排除对外连带、内部分工对抗发包人、挂靠围标、资格预审后换员、仅牵头人对外签约、保证有效、把对外主合同当本协议审);
  • 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牵头人授权书、分工附件及反说、资金通道、内部追偿、退出与接管);
  • 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版本冲突

正文、分工附件、授权书、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投标文件、对外主合同草稿、聊天确认冲突时:

  1. 并列 D# / C#,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2. 依法必须招标或已经招标的,修改句以招标投标文件及对外中标合同为准;本协议不得背离投标文件的成员组成和工作承诺。
  3. 分工附件与正文冲突:修改句要求以经各方签认的分工附件为准,并统一正文引用;无论以哪一版为准,均不得对抗发包人。
  4.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协议已明确”。

MCP 降级

工具 级别 不可用时
search_law required(法律结论)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资质就低、对外连带是否可排除、重复投标是否无效、定金 20% 的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search_practiced optional 继续文本审查
search_template optional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建筑法若返回 1997 文本,改引 2019 修正后再写入 L#。招标投标法若返回 1999 文本,改引 2017 修正后再写入 L#。实施条例若返回 2011 未修订文本,改引 2019 修订后再写入 L#。解释二漏检改核官网,记录无联合体专条,不得假装未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