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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审查

任务目标

在单一立场下,只审查 知识产权相关合同 / 著作权转让合同 的待签文本,输出风险表、可回给对方的修改句或红线、谈判与签署提醒。

本技能类型锁死。不扫描其他 289 类。场景分层为 P0。中文显示名为「著作权转让合同·审查」。

depends-on 为空。不要求先跑导航。

不交付:他类文本审查、从零起草、履约交底、争议文书、有效性保证、保证登记或备案一定办成、保证受让人必然取得可对抗一切第三人的权属。

本类型硬闸

  1. 财产权可转,人身权不可转:可让与的只是《著作权法》(2020 修正)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不随转让移转。写成“买断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人身权一并归受让人”的部分不得放行;可约定署名方式、配合修改、不得滥用完整权阻却约定范围内的必要改动,但不得写成人身权主体变更。
  2. 应当书面:转让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的,按著作权司法解释(2020 修正)第二十二条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审查是否成立;成立不等于权利种类、地域已经特定。不得写成“口头买断也一定有效”,也不得写成“未书面一律未成立”。
  3. 转让 ≠ 许可 ≠ 委托创作:正像是把已经存在的特定作品上的约定财产权让与受让人,受让人在保护期内成为该部分权利的主体,可自行使用、再转让或再许可(除非合同另限)。期限届满收回、出让人继续自用并再许可、对价称许可使用费、只写专有/非专有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审查。核心给付是尚未完成的创作、按需交付成果、权属要等作品完成后再归属 → 知产委托创作·审查(委托合同项下同类主文件 → 若用户坚持按委托合同父级审 →)。双方共同完成尚未存在的作品 → 合作创作合同·审查
  4. 未明确转让的权利不得行使:第二十九条。权利清单必须按第十条逐项封闭;只写“全部版权/品牌所有 IP/永久买断”而未列种类、地域的,受让人不得被写成已取得未列明权利。第二十七条必备项:作品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缺一项补一项。
  5. 原件买卖 ≠ 著作权转让:第二十条。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不改变著作权归属;展览权随原件转移是法定例外,不得据此推定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已卖出。交 U 盘、交手稿、交登记证 ≠ 财产权移转。
  6. 处分权闭合:出让人须为该财产权的真实权利人。合作作品转让须全体合作作者一致(第十四条);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权利——单方签字不能写成完整权属买断。职务作品(第十八条)、委托作品(第十九条)、视听作品(第十七条)、集管合同覆盖的权利、已出质或已专有许可的权利,权源未闭合则字段停止。
  7. 备案/登记不是生效要件:著作权自动产生,转让不以行政登记或备案为权利变动要件。不得写成“未备案/未登记则合同无效或未生效”。不得套用注册商标转让核准或专利权登记生效口径,禁止打开或复制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审查 的 method。

禁止只打红黄绿。每个风险回链文本位置。必须有修改句。

工作边界

正触发:已有可读待签著作权转让正文,尚未签署,尚未成争,核心给付是已存在特定作品上著作财产权的让与,用户问能否签、哪里必须改、怎么回对方。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仅授权使用、专有或非专有、期限届满收回、出让人可再许可或继续上架同一权利 →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审查
  • 作品尚未完成,对价绑创作过程、修改轮次、交付初稿/定稿 → 知产委托创作·审查;委托合同货架下的委托创作主文件 → 若用户坚持按委托合同父级审 →
  • 双方共同创作尚未存在的作品、约定合作作者身份与行使规则 → 合作创作合同·审查
  • 主给付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或软件财产权让与 →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审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审查
  • 注册商标核准转让、近似商标一并移转 →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审查
  • 只买卖原件/手稿/藏品,正文无财产权让与意思 → 不启动本任务;混写“版权归买方”的,先拆原件与财产权,财产权部分可审;
  • 无文本、本类型条件已谈妥、要出己方稿 → 著作权转让合同·起草
  • 已签只问履约节点 →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 已催告、解除、索赔、诉讼、仲裁或权属/侵权已立案 → 或知产/争议专项。 或知产/争议专项。

以转让为名买卖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或把明知无权处分、明知侵权受让改成可履行买断:只出告知,不改写成可履行路径。

建立审查坐标

确认:使用者与授权;单方立场;相对方;全文及附件/作品清单/权属声明版本;作品是否已经存在;是让与还是许可;拟转的权利种类与地域;人身权条款如何写;出让人是否为作者、单位、制片者或继受人;合作/职务/委托/视听/集管信号;在先许可或出质;原件是否一并处分;备案或登记如何约定;不可接受事项;法域与拟签署日。缺立场或无可读文本则不启动实体审查。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D# 材料表面;A# 当前一致/承认;C# 合同条款定位;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冲突版本并列,不自行选取对用户有利的一版。未给出的价款、地域、期限用 【待填】,不编造。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审查反例;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1990 年未修正《著作权法》或其 1991 年实施条例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文本与事实审查;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著作权法(2020 修正)第十、十四、十七至二十、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条,著作权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零六条、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search_practiced 只补审查反例;search_template 只借栏目结构。不虚构案件系统。

search_law 对上述法律结论为 required 级: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只停止效力字段。返回 1990 年未修正著作权法、1991 年实施条例、已失效《合同法》或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

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审查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本技能固定加载:

禁止打开其他类型目录。基本面.md 把备案写成“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定要件时,以 method 纠正为准。框架.md 出现“未备案合同无效”时,不得放行。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无文本且本类型条件已谈妥 → 著作权转让合同·起草;已签履约 → 本套导航履约步骤;已成争 → 合同争议或知产。未签且目标是评改已有著作权转让文本,才进入本任务。

1. 类型锁死

标题、核心给付与对价方式一致才继续。许可、委托创作、合作创作、软件著作权本约、商标转让、单纯原件买卖负触发。

2. 人身权与财产权切割

第十条第一至四项不得写成转让标的。署名方式与配合修改可另约。

3. 主体、权源与在先负担

合作作者全体、职务/委托/视听权属、集管、出质、在先专有许可必须闭合或字段停止。

4. 作品特定化与权利清单

第二十七条必备项 + 第二十九条封闭清单。禁止“全部版权”空词。

5. 书面、生效与备案切开

书面成立;备案、权属登记不是生效要件。不得套商标核准或专利登记。

6. 原件、载体与对价

原件所有权与财产权分条;展览权法定例外单独写。价款与交载体/交权属文件/配合备案挂钩。

7.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无核验引文则法律结论字段停止。人身权卖断条款不得改成可履行的人身权移转。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必须有可回给对方的修改句或红线。

停止与安全

  • 整体停止:立场或授权不明;利益冲突未解;无书面文本仍要实体意见;用户坚持倒签、保证有效、把许可改成买断外壳、把人身权写成可转让并放行、把明知无权处分或禁止传播作品改成可履行。
  • 字段停止:法域、动态规则、权属链、合作作者名单、集管覆盖、在先许可未核验。
  • 目标停止:主目标已变为从零起草、履约交底、争议文书,或已锁他类。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十节交付。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