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23.8 KB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复制隐名合伙“不经营不担债”主路径、个人合伙无个体户执照主路径、普通合伙企业执照专条、有限合伙 LP 避风港、股东协议治理节点、借款 method 或施工挂靠可履行节点。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隐名合伙、不领个体户执照的个人合伙、合伙企业、保底借贷或固定报酬雇佣明显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必然完成登记、对方必然接受、对外已经免责、法院必然追加或内部协议已经击败善意第三人。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民法通则》个人合伙章、已失效《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已失效《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已失效《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民法典第 470 条允许参照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隐名合伙、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范本只证明是另一类型,不得当作本类型范本。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基本面.md“无名合同”:内部关系适用民法典合伙合同章,合伙合同是有名合同。“名为个体工商户、实为合伙”只描述登记外观与内部关系的落差,不得把本约本身写成无名合同已核验结论。基本面.md“内部效力优于登记”“实质重于形式”:内部协议约束合伙人;登记公示和善意相对人仍受保护。不得写成内部协议已经击败工商登记或善意第三人。基本面.md“登记名义人需首先承担责任”:不是法定清偿顺序。登记经营者对外承担责任;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诉讼上可为共同诉讼人。不得写成“先登记人、后隐名人”的法定顺序。基本面.md“执行实务中法院会依据合伙事实直接追加隐名合伙人为被执行人”:执行风险,不是必然结果。修改句标风险,不得写成“法院必然追加”或“隐名方对外绝对免责”。基本面.md“合伙财产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现行口径先走民法典第 969 条“属于合伙财产”。共有形态未约定则字段停止,不补写成共同共有已核验。框架.md“本协议在内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显名合伙人不得以工商登记为由主张所有权”:对内可写不得以登记否认合伙;不得写成已经对抗善意第三人。框架.md质押、公司化过渡、“三方见证”:可优化设计,不是法定义务。点名即可,不出抵押整稿、不出有限公司设立整稿。- 避税或规避行业准入:停笔,不改成可履行。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 已能支持的事实 | 走向 | 不得写成 |
|---|---|---|
|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交易要点 | lawyeah-draft-de-facto-partnership-sole-trader |
已经完成审查;可以签 |
|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实质合伙”文本 | 进入节点 1 | 已签署或已生效 |
|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 起草 | 本任务出整稿 |
| 已签,问分红日、流水核对、证照交接 |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 签前意见 |
| 已出现催告、解除、索赔、立案、开庭、仲裁,或用户要散伙清算诉讼策略 | lawyeah-dispute-assess-contract 或对应专项领域 |
继续当签前审查 |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书面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不用标题单独定性。名实不符时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 信号 | 归入 | 本任务动作 |
|---|---|---|
| 以一人名义登记或拟登记个体工商户,内部数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 本类型 | 正触发 |
| 一方出资不显名、不参与经营、不承担合伙债务或仅以出资为限 | 隐名合伙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silent-partnership |
| 不登记个体工商户、不以个体户字号对外、只适用民法典合伙合同 | 个人合伙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individual-partnership |
| 拟设立普通合伙企业,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名称标明“普通合伙” | 普通合伙企业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general-partnership |
| 出现有限合伙人、认缴为限、LP 不得劳务出资 | 有限合伙企业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limited-partnership-enterprise |
| 专业服务机构,执业故意或重过失切割其他合伙人责任 | 特殊的普通合伙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
| 劳务出资已成主轴,且无个体户登记外观 | 劳务出资型合伙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labor-contribution-partnership |
| 股权激励、份额绑定在职条件为主轴 | 股权激励型合伙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equity-incentive-partnership |
| 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亏损、到期回收固定本息 | 借款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inter-company-loan 或 lawyeah-review-natural-person-loan |
| 只拿固定报酬、不持有财产份额、不担亏损 | 劳务/雇佣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individual-employment 或 lawyeah-review-labor-contract |
支持切开的规范(法律结论须运行时复核):
- 民法典第 54 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 民法典第 967 条:合伙合同是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 民法典第 973 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超额清偿可追偿。
- 《合伙企业法》第 2 条:领取合伙企业执照的走企业原子,不留本技能。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 2、3 条: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经营。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合伙合同相关 / 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实质合伙合同。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目录,禁止为对照再开第二类。
1.3 登记外观 vs 实质合伙(硬闸)
| 文本写法 | 本任务动作 | 修改句方向 |
|---|---|---|
| 鉴于写明因登记便利以某人名义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资产与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实为合伙 | 正触发,留下本类型 | 首部保留并补全字号、经营者姓名 |
| 只有“合作”“入股”,不写登记外观,也不写共同经营 | 字段停止;追问是否办个体户、是否共同经营 | 不补写成已登记 |
| 标题“隐名合伙”但正文共同经营个体工商户、共担风险 | 留本技能;标题冲突写入 C# |
改标题为合作经营协议或合伙经营合同 |
| 正文写“执照登记是唯一权属,非登记方无权主张” | 必须改:对内不得以登记否认合伙;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见下方修改句 |
| “内部协议效力高于工商登记,可对抗任何第三人” | 红线删除对外对抗句 | 对内最高 ≠ 对外对抗 |
修改句:
「各方确认:因登记便利等原因,一致同意以【登记名义人姓名】的名义,将字号为【待填】的经营体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该个体工商户仅为对外经营外观。字号、经营场所租赁权、设备、存货、特许经营许可及经营收益,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合伙财产。各方之间成立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伙关系。登记名义人不得仅以工商登记主张独占所有权或独占收益。本条约定仅约束各方内部关系,不得对抗不知晓本协议的善意相对人。」
最强反方:登记名义人主张执照上只有自己,内部协议不能改变权属。对内:现有依据支持书面合伙约定约束合伙人。对外:现有依据不支持把内部协议写成已经击败善意第三人。用户坚持“内部协议可对抗任何买受人或债权人”:整体停止。
1.4 与隐名合伙切开(硬闸)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非登记方出资、参与经营管理、按约定分担亏损 | 本类型 |
| 非登记方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亏损、仅分享收益或仅以出资为限 | 负触发 lawyeah-review-silent-partnership。不得改成可履行的“有限责任隐名合伙人”后留在本技能 |
| 不参与经营、到期固定本息 | 负触发借款原子 |
| 用户要求把本类型改成“对外像个体户、对内像隐名有限责任” | 目标停止。不两套灌入 |
本类型知识里的“非登记合伙人(隐名合伙人)”仅指不出现在执照上、但仍共同经营的实质合伙人。不得与 lawyeah-review-silent-partnership 的隐名合伙合同混用。
修改句(留在本类型时):
「乙方作为不出现在工商登记中的实质合伙人,有权参与经营管理并按本协议分担亏损。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解释为隐名投资、借贷或仅以出资为限的安排。」
最强反方:非登记方主张自己只是财务投资、对外不应被追。若其确实不经营、不担亏损:转 lawyeah-review-silent-partnership,不在本任务改成可履行免责。若其共同经营:现有依据不支持对外绝对免责。
1.5 挂靠 / 规避准入 / 避税停笔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出借或挂靠个体户资质、借用烟草/餐饮等特许许可、规避行业准入或限购、为避税虚构合伙或资金体外循环。
动作:
- 交付告知:可能违反行业强制规范和民法典第 153 条指向的规范。不得改写成可履行的规避结构。
- 不写可履行的挂靠路径、假共同经营或避税分账。
-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删除/转出口径。
- 用户坚持“改到能签且仍做这些事”:整体停止。
合规改道(真实专业许可、真实公司化)只点名,不在本任务起草。
节点 2 主体、登记外观与组成形式
2.1 主体表
建表:登记名义人(执照经营者)、非登记实质合伙人、签约名、出资名、付款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口头“我们老板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
| 已有事实 | 本任务动作 | 不得写成 |
|---|---|---|
| 组成形式未写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 | 必须改;未闭合则字段停止 | 可以盖章对外 |
| 以家庭财产出资或家庭成员共同经营 | 必须写明家庭经营风险;配偶或家庭成员知情未闭合则字段停止 | 债务仅限登记人个人 |
| 公务员等禁止营利经营 | 只告知,不改成隐名规避 | 改成可履行隐名经营 |
| 特许许可记在登记人个人名下 | 必须写内部共有及不得单方转让;行业禁止挂靠则停笔 | 许可已属全体且可对外对抗 |
修改句:
「甲方为字号【待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对外签署合同、办理税务和行政管理事项。乙方为不出现在该登记中的实质合伙人。本个体工商户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以家庭财产出资或由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经营债务可能由家庭财产承担;甲方应于签署前书面告知其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告知回执作为附件。」
2.2 书面合伙与证据栏
认定内部合伙关系的基石是书面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约定。缺出资、分配、亏损分担、执行权限任一项:该字段不得写成已闭环,修改句补栏,数字用 【待填】。
建议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初始资产清单、初始投入资金凭证。未附则列为 G#,不补写成已核实出资。
节点 3 出资、字号与财产锁定
审查清单,缺一项则该字段不得写成已闭环:
- 各方出资数额、形式、缴付账户或交付方式。
- 字号、经营场所租赁权、设备、存货、商标或特许许可是否写明属于合伙财产。
- 经营账户是共管还是登记人个人账户;混同必须改。
- 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店内全部财产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 红线删除;改为合伙财产 |
| 账户用登记人个人卡,无共管或流水核对 | 必须改:共管或定期对账 |
| “内部协议可追回已出售给不知情第三人的设备” | 红线删除对外追及;改为内部追偿和违约金 |
| 未给出出资额或估值办法 | 【待填】;不编造 |
修改句:
「各方出资数额、形式和缴付期限见附件出资清单。字号【待填】、经营场所租赁权、店内设备、存货、账户余额、特许经营许可及因合伙事务取得的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登记在甲方名下的上述财产,甲方不得作为个人财产处分、抵押或用于清偿与本合伙无关的个人债务。经营资金应进入【共管账户名称及账号待填】;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合伙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本协议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名义人擅自将合伙财产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的,非登记方通常不能向该第三人追回,只能按本协议向登记名义人追偿。」
禁止编造出资额。框架中的净资产法或营业额倍数法只是栏目,不是法定估值。
节点 4 对外责任与内部追偿(硬闸)
支持依据:民法典第 56、973 条;民诉法解释第 59 条。第 104 条非法人组织无限责任仅在定性闭合后作为补充,不替代第 56 条。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经营债务由登记名义人一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对外免责” | 红线删除对外免责 |
| “债权人不得向非登记方主张” | 红线删除 |
| 对内按份、对外也按份 | 必须改:对内追偿可以按份;对外连带不因内部约定消灭 |
| 未写家庭经营或家庭财产 | 必须补第 56 条分层;事实未闭合则字段停止 |
| “法院不会追加非登记方” | 删除保证。改为风险提示:登记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可为共同诉讼人;执行中存在追加风险 |
| 未写登记人超额清偿后的追偿 | 必须补 |
修改句:
「本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产生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登记经营者的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或者无法区分个人经营与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协议关于亏损分担、出资比例或“由登记名义人对外清偿”的约定,仅用于合伙人内部追偿,不得对抗债权人,也不得解释为非登记方对外免责。甲方因经营债务对外清偿超过其按照本协议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有权在超额范围内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登记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可能被列为共同诉讼人。」
最强反方:非登记方主张自己不在执照上,对外不应被追。现有依据不支持把内部免责写成已经消灭对外连带。用户坚持保留“债权人不得向非登记方主张”:整体停止。
节点 5 事务执行、证照共管与表见代理
5.1 执行与重大事项
除另有约定外,合伙事务决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登记名义人对外是经营者,不等于内部可以单方贷款、抵押、大额采购、转让经营权或注销执照。
| 文本写法 | 动作 |
|---|---|
| “未经内部书面同意的对外合同一律无效” | 必须改。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 公章、执照原件、税务 UKey、网银全部由登记人持有,无交接或共管 | 必须改 |
| 未写重大事项清单 | 必须补:贷款、抵押、大额采购、转让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
修改句:
「日常经营由【共同执行 / 委托甲方对外执行】。下列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一致同意:以本个体工商户名义借款或提供担保;抵押、质押或处分合伙财产;单笔超过人民币【待填】元的采购或处分;变更字号、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或组成形式;转让经营权;申请变更经营者或注销登记。甲方持有的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财务章、税务 UKey 和网银介质,按附件保管清单由【待填】保管或共管。本协议对对外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晓本协议的善意相对人;越权对外发生的债务,内部仍按本协议追偿。」
5.2 身份否认与经营权夺取
盈利时否认合伙、亏损时主张对方是合伙人:修改句同时写分红权和亏损分担,禁止单边“只分红不亏损”。登记人利用证照把非登记方踢出经营现场:须有排除妨碍、强制变更或注销配合义务和高额违约金。
节点 6 格式条款、挂靠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6.1 格式条款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依据示范文本制作,不当然排除格式条款。
审查:对外免责、永远不得退伙、单方注销、管辖/仲裁等异常条款是否有足以引起注意的标识,以及是否按要求说明(第 496 条;解释第 10 条)。
| 已有事实 | 不得写成 |
|---|---|
| 小字印刷、夹在附件 | 已尽提示义务 |
| 仅有网络勾选或弹窗 | 已尽提示或说明义务 |
| 对方未异议 | 条款必然成为合同内容 |
6.2 强制规范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区分规范目的、是否仅行政管理、是否只规制履行行为(第 153 条;解释第 16 条)。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挂靠、出借执照、规避准入、对外豁免连带:不改写成有效履行。
未登记即以该字号对外经营:告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 3 条风险,不改成可履行的无照经营过渡。
节点 7 违约、退伙变更与争议
- 擅自处分合伙财产、单方注销或变更登记、把非登记方踢出经营现场、拒绝分红或拒绝分担亏损:须分别有可执行后果(违约金、配合变更或注销、排除妨碍、赔偿)。只有“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视为必须改。
- 退伙必须写:通知期、估值办法(净资产或营业额倍数等栏目,数字
【待填】)、是注销还是变更经营者、执照和许可交接。禁止“永远不得退伙且无结算”。 - 变更经营者: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 13 条,可申请变更登记;应结清税款并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修改句写成双方义务和条件,不写成已经完成变更。
- 公司化过渡可点名为可优化,达到约定营业额后配合改制;不出有限公司整稿,不写成已经隔离全部个人责任。
- 违约金不是必得金额。修改句避免“不得调整”。
- 争议解决: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修改句改成单一仲裁机构或单一法院连结点。专属管辖可能:只标红旗。
- 通知送达: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到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写成送达且用户要保留。
修改句:
「一方退伙的,应提前【待填】日书面通知。退伙结算按【净资产法 / 营业额倍数法 / 待填】,以退伙通知到达之日前【待填】个月的账册和库存盘点为准。退伙时各方应选择: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或注销该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结清税款并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书面安排,不得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登记名义人擅自转让经营权、抵押合伙财产或申请注销的,应向其他合伙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待填】元,并配合办理变更或恢复登记;因此不能追回的财产,由登记名义人按本协议赔偿。」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登记外观、对外责任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 步 | 动作 | 必须产出 |
|---|---|---|
| 首部 | 标题用合作经营协议或合伙经营合同;主体分列登记名义人与实质合伙人;鉴于写名实分离,不写对外免责 |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
| 交易条款 | 出资与财产锁定;共同经营;利润亏损;对外连带与内部追偿分行 |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
| 配套 | 证照共管;擅自处分违约;退伙注销或变更经营者;家庭财产告知 |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
| 尾部 | 全体签名;执照复印件、资产清单、出资凭证、家庭成员告知入附件 |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
| 语言 | 正说加反说;盯死名义登记人 vs 实际出资人、对内分担 vs 对外连带、内部效力 vs 对外对抗 | 替换空词的句子 |
| 常见问题 | 对外免责;登记即所有权;善意第三人追及;避税;财产被登记人个人债权人查封 |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对外免责、内部协议对抗任何第三人、挂靠规避、保底借贷、倒签、只分红不亏损);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名实分离鉴于、对外连带明示、财产锁定、证照共管、退伙变更、家庭经营分层);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共管账户细节、公司化过渡、见证、质押点名)。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个人或家庭财产可能被追索且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出资清单、资产清单、执照复印件、聊天确认冲突时:
- 并列
D#/C#/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责任形式和名实分离以正文为准时,出资清单仍须入附件。
-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 工具 | 级别 | 不可用时 |
|---|---|---|
search_law |
required(个体户债务第 56 条、合伙定义与连带第 967/973 条、民诉解释第 59 条、登记条例、强制规范的法律结论) |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字段停止 |
search_practiced |
optional |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记忆中的办案经验写成法源;不得写“法院必然追加” |
search_template |
optional |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隐名合伙/合伙企业范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