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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首部 要素审查

  • 标题:必须是“长期货物/旅客运输合同”“包车运输协议”。出现“劳务派遣”“人力外包”“司机租赁”的,要么改标题并改结构,要么按派遣/用工另审。
  • 主体:承运人(有许可)与委托方。不要把驾驶员列为合同当事人。
  • 鉴于:只写运力需求和期限。工伤、货损归属不得只写在鉴于。

第二步:交易条款 审查

  • 运输任务:客运或货运、线路或区域、响应时效、车辆类型和数量、是否含装卸。
  • 人车油捆绑:车辆由承运人提供或承租,燃油、维修、年检、保险由承运人负责。委托方提供车辆的,须重新评估是否还是运输合同。
  • 调度与指挥:承运人享有对驾驶员的劳动管理权;委托方仅下达运输计划。禁止“驾驶员须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并接受甲方处罚”。
  • 计价:运次、里程、运量或台班+油价联动。纯人头月费应改为“包车运输包月价”,并写最低出车次数。
  • 运单:每班派车单/运单作为合同组成部分,记载当班运输对象和签收。
  • 替换权:承运人可更换驾驶员和车辆,只要符合约定标准,委托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指定固定自然人。

第三步:配套条款 审查

  • 运输责任:货损按第832、833条;旅客伤亡按客运规则。不得写成“由驾驶员个人赔偿”。
  • 用工责任隔离:工伤、社保、工资、竞业由承运人承担。委托方仅在指示过失、安全生产条件缺陷时承担相应责任。
  • 禁止派遣化:双方确认不构成劳务派遣或劳动关系;若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派遣或用工,费用和罚款的内部负担可约定,但不对抗劳动者。
  • 考核:针对承运人的准点率、货损率、投诉率,扣款对象是承运人,不是个人工资。
  • 解除:承运人丧失许可或车辆;委托方长期不给运输任务却按人头要人。
  • 争议解决:运输纠纷与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分开,劳动争议依法由驾驶员与用人单位处理。

第四步:尾部 要素审查

  • 签署:双方公章。附件含车辆清单、驾驶员名单(注明系承运人员工)、许可证、保险。
  • 生效:可约定车辆到位并完成首票运输后生效。
  • 发票:运输服务发票,而不是劳务派遣发票。开票品目与合同性质必须一致。

第五步:合同语言审查(微观措辞)

  • 正说反说
    • 正说:承运人自备车辆和驾驶员,完成委托方的货物或旅客运输任务,并承担承运人责任。
    • 反说:若实际履行变成委托方直接管理驾驶员、按人头结算且车辆属委托方,任何一方不得再主张适用运输合同的货损限额或排除用工责任。
  • 高风险词
    • “驻场员工”“服从甲方管理”:用工外观。
    • “劳动力单价”:派遣外观。
    • “工伤自负”“与甲方无关”:不能对抗劳动者,格式条款易无效。
    • “视为劳务派遣”:无派遣许可则违法。

第六步:常见问题与最佳实践

  1. 结构性缺陷:人车分离+按人收费

    • 风险:工伤和货损两头都被按用工或按“司机个人责任”处理,委托方和名义承运人都挡不住。
    • 改法:补车辆权属和运输计价;否则改签合法外包或自招员工。
  2. 条款陷阱:运输公司只想要运费,不想要承运人责任

    • 识别:货损、事故“由司机与甲方自行处理”。
    • 改法:承运人对委托方承担运输责任,再向司机追责。
  3. 现场考勤直接打到个人

    • 改法:委托方将服务问题书面通知承运人,由承运人处理劳动纪律。
  4. 发票品目与合同不一致

    • 改法:运输合同开运输票;派遣开派遣服务票,并具备派遣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