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output-contract.md
4.1 KB正触发固定十节,除安全整体停止外不得省略。负触发只写触发判定、路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正触发成果状态只用 已形成、部分形成并明确受限字段、因停止条件未形成。
禁止:只打红黄绿不给修改句;保证有效、法院必然认定或必然可执行;编造未给出的份额、日期、财产识别信息;把已失效《继承法》及其意见写入结论;把公证遗嘱写成效力最高;把必留份法定上限写成应继份二分之一;把打印未逐页签名写成可以设立;把遗赠扶养协议或生前赠与当成已完成的本类型审查。
1. 触发、单方立场与成果状态
立场、授权、设立状态、主要目标。负触发写路由,不启动实体审查。写明中文成果名称是「审查遗嘱(婚姻家庭)」。
2. 来源登记与 MCP 调用表
S/D/A/C/L/I/G。MCP 未调用也留一行状态:not-registered / permission-denied / error / no-result / partial / conflict / verified-result。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继承法》及其意见、《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时,记噪声,不得写入 L#。
3. 类型与加载路径
父级 婚姻家庭,子级 遗嘱。定性理由、易混切开结果(遗赠扶养、生前赠与、双边死后过户类赠与、分家析产、离婚)。加载路径必须写成:references/基本面.md 与 references/框架.md。写明只读这一对、未通读其他类型。知识库与硬闸冲突时,以 method 硬闸为准。
4. 主体、见证人与文本版本
主体表:遗嘱人、继承人、受遗赠人、见证人、执行人、监护代理。资格表:立遗嘱时行为能力痕迹、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无利害关系。版本表:正文、财产清单、在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产证、聊天确认;冲突并列。形式未闭合或见证人不适格:该设立字段停止。
5. 形式、财产范围与继承 / 遗赠分流
拟采用的法定形式及缺口;是否只处分个人财产;配偶或共有份额是否切开;抵押查封是否误写成处分无效;给法定继承人用“继承”、给其他人用“受遗赠”并写六十日。缺口标 G#。不输出赠与任意撤销、遗赠扶养生养死葬对价或分家共有分割主路径。
6. 必留份与强制规范
是否存在可能双缺的继承人;判断时点是否写成遗嘱生效时;未保留时是预留必要份额而非整份无效。强制规范只按第 153 条区分。无 search_law 引文则本节点法律结论字段停止,事实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
7. 风险表(必须回链文本位置)
固定列:编号|文本位置|原文摘录|问题|判断|级别|修改句或红线|来源|最强反方。
级别只用 红线、必须改、可接受可优化。每一行必须有修改句或明确停笔/转出口径。
8. 修改句
按已加载 框架.md 的六步组织:首部、交易条款、配套、尾部、语言、常见问题。每条含:定位、原句、建议句、理由、可退让点。未给出的数字用 【待填】。不得把框架里的“代书也须逐页签名”或“抵押即处分无效”写成建议句。
9. 谈判与签署提醒
谈判顺序:先红线(形式未闭合、不适格见证人、已能支持的双缺零保留、遗赠扶养/赠与错位),再必须改(废止前嘱、配偶份额、继承/受遗赠用语、执行人),最后可优化。签署提醒:按所锁形式亲笔或逐页签;见证人当场声明无利害关系;完整年月日;建议同步录像或公证,但不写成必然有效或公证后不得撤回。不指导倒签或补假见证人。
10. 缺口、停止项与提示
G#、字段停止、整体停止、转介。审查模式成果不是整份起草终稿;起草模式见文末。不是履约交底、争议文书或效力保证,也不是遗赠扶养协议、生前赠与或双边死后过户类赠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