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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首部 要素审查

  • 标题:应落在“货运代理合同”“国际货运代理委托协议”。写成“物流服务”“门到门运输”的,按是否签单、是否承诺运达决定走代理还是运输。
  • 主体:委托人、货代全称;货代是否同时持有无船承运或网络货运牌照,必须披露。
  • 鉴于:只写货类、口岸、合作背景。不得在鉴于写“货代不承担任何运输责任”却在附件授权其签发提单。

第二步:交易条款 审查

  • 委托事项清单:订舱、报关、报检、拖车、仓储、保险、签单、目的港换单,逐项勾选。出现“负责运至……”而无“代为安排”的,按承运承诺修改或接受承运人责任。
  • 名义与签单
    • 以委托人名义订舱、取得承运人提单的,货代为代理人。
    • 签发 House B/L、自己的运单,须明示身份;选择“作为承运人”或“仅作为代理并显示被代理人”。
  • 指示与信用证:最迟指示时点;倒签、预借、改单必须书面。货代无书面指示不得操作。
  • 费用:代理费、代垫费用、包干费。包干费项下仍要披露是否包含承运人运费,避免被认定为赚取运费的承运人却享受代理过错原则。
  • 转交单证:提单、报关单、核销资料的时限;合法留置的范围仅限于因本委托产生的费用对应的单证,不能扩大到无关货物。

第三步:配套条款 审查

  • 责任:代理人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不得把承运人法定免责(航海过失等)写给纯代理人,也不得把代理过错责任写成与承运人一样的严格责任却不收承运对价。
  • 身份转换:一旦被认定为承运人或自行签发承运人单据,责任条款自动切换为运输合同规则,代理限额不再适用。
  • 转委托:允许的范围、选任标准、对次受托人的指示责任。
  • 保密与合规:客户资料、进出口数据;拒绝违法通关、夹藏、伪报。
  • 解除:委托人取消委托的已发生费用和亏舱费;货代丧失资质或擅自签单。
  • 争议解决:与可能出现的运输纠纷管辖分开写,避免货主告承运人时被代理合同的约定管辖绊住。

第四步:尾部 要素审查

  • 签署:授权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作为附件,与主合同一致。
  • 生效:可按票委托或框架+委托书。
  • 附件:费率、签单样本、授权书。签单样本必须与身份条款一致。禁止夹带失效货规。

第五步:合同语言审查(微观措辞)

  • 正说反说
    • 正说:货代按指示办理订舱和单证,不以承运人身份签发提单。
    • 反说:一旦以自己名义签发提单或运单,或不能证明承运人授权,即就该票货物承担承运人责任,不得再主张仅负过错责任。
  • 高风险词
    • “全程负责”“门到门责任”:在代理合同里等于改定性。
    • “视为承运人代理人”却不显示被代理人:等于自己承运。
    • “一切损失概不负责”:作为格式条款易无效。
    • “尽力订舱”:须补“订不到舱的通知时限和替代方案”。

第六步:常见问题与最佳实践

  1. 结构性缺陷:代理与承运混写

    • 风险:货损诉讼中法院按签单外观认定承运人,合同里的代理限额全部落空。
    • 改法:每票业务在委托书上勾选身份;签单样本预审。
  2. 条款陷阱:吃包干运费却主张过错责任

    • 识别:只给货主一张包干报价,不披露船东提单。
    • 改法:包干且不披露实际承运人的,按缔约承运人设计保险和限额。
  3. 违法扣单

    • 改法:留置范围、催告、不得扣留与本票无关的退税资料。
  4. 时效协助缺失

    • 改法:约定货代收到承运人货损通知后立即转达,逾期转达承担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