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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法(锁定 赠与合同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打开或复制 一般赠与合同·审查 的审查路径。禁止复制一般赠与无负担主路径、买卖价款/定金主路径或施工挂靠节点。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无负担、公益用途限制、遗赠扶养、有偿对价或其他明显他类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附义务即不可撤销、空义务已可稳妥撤销、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返还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赠与章及其解释、《物权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仍写《合同法》的附义务范本不得当作现行依据。把“生养死葬、死后过户”写进赠与的范本,只证明应切开遗赠扶养。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 空写“因已设义务故不得撤销”:不产生第 658 条第 2 款效果。修改句必须承认公证完成前、权利未转移时任意撤销仍在。
  • 义务不履行:走第 663 条第 3 项撤销和第 665 条返还,禁止写成合同当然无效或当然解除。
  • 实务材料称“附义务=附条件”:纠正。义务不影响合同成立,只影响可否请求履行或法定撤销。
  • 第 666 条穷困:只停止尚未履行的赠与;已过户部分不因此自动回流。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已能支持的事实 走向 不得写成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房子给侄子让他养老,明天就签”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起草 已经完成审查;可以签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附义务赠与文本 进入节点 1 已签署或已生效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起草 已经完成审查;转通用起草引擎出本类型终稿
已签,问过户预约日、生活费转账日、探视留痕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签前意见
已出现催告、解除、索赔、立案、开庭、仲裁,或用户要撤销权诉状 已催告、解除、索赔、诉讼或仲裁 → 继续当签前审查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互斥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书面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用户要求倒签或补假公证:整体停止。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不用标题单独定性。名实不符时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信号 归入 本任务动作
无偿给予财产,同时给受赠人设可请求履行或可据以撤销的负担;财产原则上生前交付或过户 本类型 正触发
无偿给予,无负担,或只有感恩、不得转卖等附言 一般赠与 负触发 一般赠与合同·审查
用途限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或道德义务,关闭的是任意撤销权 公益、道德义务赠与 负触发 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审查
房屋过户是主轴,正文无照料或其他可强制负担 房产或亲属间房屋赠与 负触发 房产赠与合同·审查亲属间房屋赠与合同·审查
继承人以外的人负责生养死葬,死后取得财产 遗赠扶养 负触发 遗赠扶养协议·审查
只约定赡养费、照料,无财产赠与 赡养协议 负触发 赡养协议·审查
家庭成员分割共同创造或共同持有的财产 分家析产 负触发 分家析产协议·审查
受赠人给付与财产价值相当,或写成“视同已付购房款” 买卖或服务 负触发引擎按有偿合同重定

支持切开的规范(法律结论须运行时复核):

  • 第 657、661 条:无偿给予可以附义务——本类型主干。
  • 第 658、660 条:任意撤销与请求交付——公证或公益例外,不是“有义务就关闭”。
  • 第 1158 条:遗赠扶养是生养死葬、死后受遗赠——转 遗赠扶养协议·审查
  •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32 条:婚内一方房产赠与配偶——转 婚姻家庭中的赠与合同·审查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赠与合同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references/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目录,禁止为对照再开第二类,禁止打开 一般赠与合同·审查 的 method。

1.3 与一般赠与切开(硬闸)

文本写法 本任务动作 修改句方向
财产无偿给予,并有可量化的照料、供养、居住保障或不作为负担 正触发,留下本类型 首部写明“附义务赠与,不是无负担的一般赠与,也不是遗赠扶养”
标题写附义务,正文无任何负担,或只有“应心怀感恩” 负触发 一般赠与合同·审查 不按第 663 条第 3 项改完
真有负担,但整份只写第 658 条、只字不提义务不履行 必须改:补第 663 条第 3 项路径 不得因为“也是赠与”就只走任意撤销
房屋过户为主,义务只是“以后常回来看看” 负触发房屋赠与原子,或必须改:该附言升格为可判断义务,否则整段移交 不得在本类型用空附言冒充第 661 条

最强反方:受赠人主张“感恩也是义务”,或赠与人主张“既然写了赠与就只能任意撤销”。修改句必须让义务清单自证可判断性,不能靠标题自称。用户坚持把无负担主轴留在本技能放行:负触发,不填本类型十节实体结论。

1.4 义务不履行可撤销(硬闸)

支持依据:第 661 条、第 663 条第 3 项、第 665 条。

文本写法 本任务动作 不得写成
“好好照顾”“尽孝”“适当看望”“感恩即可” 必须改:改成可判断行为(居住天数、就医陪同、生活费数额、不得转租等) 现有空义务已可稳妥启动第 663 条第 3 项
有义务但无催告、无书面通知、无返还 必须补:书面催告 → 仍不履行 → 通知撤销 → 返还或折价 不履行即当然无效、当然解除
已写撤销但无一年期间、无送达地址 必须补除斥期间和可核验送达 随时可撤、微信已读即送达
数人共同受赠、共同负担 写清连带还是按份;一人退出是否导致整份可撤销 一人停履行即整份当然失效

修改句:

「受赠人应按照附件二《义务清单》履行义务,包括:每月在【地址】与赠与人共同居住不少于【待填】日;按赠与人就医需要陪同就诊;于每月【待填】日前向赠与人指定账户支付生活费人民币【待填】元。连续【待填】个自然月未达前述标准的,赠与人有权书面催告;催告到达后【待填】日仍未改正的,赠与人可依据民法典第 663 条第 3 项撤销赠与,并依据第 665 条请求返还已交付财产或办理恢复登记。赠与人的该项撤销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条不是宣布合同当然无效。」

最强反方:受赠人主张已请他人代为履行,或主张义务是道德宣示。文本必须写清可否替代履行;未写则标 G#,不得帮一方写成“已经违约”或“已经履行”。

1.5 第 658 条任意撤销与公益例外(硬闸)

支持依据:第 658、660 条。

文本写法 本任务动作
“因本合同已设义务,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红线或必须改。删除空文。承认权利转移前第 658 条仍适用,除非已公证或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赠与
需要受赠人强制请求交付,但未公证、亦非公益 现有依据不支持第 660 条。修改句把公证写成关闭任意撤销、打开请求交付的条件
已公证,或用途确属公益、道德义务 任意撤销窗口关闭;法定撤销(含第 663 条第 3 项)仍在。不得写成“任何撤销权全部消灭”
“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同时又要在未公证时约束双方 择一写死:签字成立并生效,公证只关闭第 658 条;或公证为生效条件,并写未公证的后果

修改句: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 658 条第 1 款撤销尚未转移部分的赠与。双方拟通过公证关闭该项任意撤销权的,应于签字后【待填】日内共同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完成前,第 658 条第 1 款仍然适用。本合同所附义务使赠与人本人受益,不属于第 658 条第 2 款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赠与。受赠人请求交付尚未转移财产的,以本合同已公证或依法属于前款公益、道德义务赠与为前提。」

用户坚持保留“附义务故不可撤销”且拒绝公证、亦不能证明公益例外:该条红线删除,否则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1.6 逃债 / 规避限购 / 违法义务停笔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把责任财产无偿转到非债务人名下躲避执行;伪造购房资格;以继续维持不正当关系、限制结婚或人身自由为义务。

动作:

  1. 交付告知: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义务不得改成可履行负担(第 153 条)。逃债式无偿处分可能被债权人撤销,本任务不提供可履行规避。
  2. 不写可履行的包养结构、假资格路径或“债权人不得主张”。
  3.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删除/转出口径。
  4. 用户坚持“改到能签且仍做这些事”:整体停止。

节点 2 主体、处分权与履约能力

  1. 建主体表:赠与人、受赠人、义务受益人、监督人、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
  2. 赠与人对标的有无处分权。夫妻共同财产附义务赠与第三人:须配偶书面同意。口头“家里都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已附看护义务”不补正无权处分。
  3. 受赠人是否具备履行该义务的能力(年龄、健康、居住地、已有同类负担)。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不得把法定义务之外的过重劳务设为其负担。
  4. 法人受赠并承担看护、安置:查文本是否提及许可或经营范围;公司赠与人大额对外赠与:内部决议未附则签署能力字段停止。
  5. 共同受赠:写清义务连带还是按份。

修改句:

「赠与人确认:附件一所列财产属于其有权处分的财产;如属夫妻共同财产,须同时取得配偶【待填】的书面同意并作为附件三。未经有处分权人签字的部分,不因本合同已约定看护义务而补正处分权。受赠人确认有能力按附件二履行义务;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不得对其设立法定义务以外的劳务负担。」

不足:字段停止,列出待补材料,不补主体。


节点 3 财产标的、义务标的与权利负担

财产和义务是两条标的,缺一则第 663 条第 3 项或返还都无法定量。

必须看见 不得写成
财产识别 坐落+证号,或型号数量,或账户与金额 “名下财产一并赠与”“适当资助”
义务识别 行为、标准、起止、履行地、费用承担、可否替代 “照顾好”“常来看看”
对应关系 义务显著轻于标的;部分财产对应部分义务则拆分 义务价值接近房价仍按赠与写任意撤销
权利负担 抵押、查封、居住权、租赁 材料未提及却写“无权利负担”

修改句:

「附件一《财产清单》列明本次赠与的财产名称、数量、权属证号或账户信息。附件二《义务清单》列明义务内容、判断标准、起止时间和费用承担。受赠人无需支付价款。义务不得折算为购房款或其他对价。权利负担以签署前查询件为准;查询件与正文冲突的,以查询件为准并停止‘无抵押无查封’的表述。」

看护至终老而转移唯一住房:必须与遗赠扶养、意定监护、养老服务拆开定性。更接近生养死葬换遗产的,负触发 遗赠扶养协议·审查,不要用本类型设计提前过户。


节点 4 公证、权利转移与履行顺序

把签字成立、公证、交付/过户、义务起算写成不同时点,不写成已经完成。

文本写法 本任务动作
“签字之日房屋所有权即归受赠人” 红线拆开。不动产自记载于登记簿时变动(第 209、214 条)
先过户、后履行,无居住权、无阶段交付 必须改:公证+居住权登记+部分财产先交、义务达标后再交余部;或改道遗赠扶养,死后才转移
先履行、后过户,未提示任意撤销 必须提示:过户前赠与人仍可能依第 658 条撤销未转移部分;受赠人已付出的义务另案主张,本任务只点名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不写成必得
需要强制交付却只写“不可撤销” 改成公证条款,落入第 660 条
用户要求倒签或补假公证 整体停止

居住权配套句:

「赠与人就【地址】房屋保留终身居住权。各方应于转移登记同时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完成居住权登记前,受赠人不得请求赠与人迁出,也不得将该住宅出租,但赠与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不得把“双方同意视为已公证/已登记”写成可放行结构。


节点 5 法定撤销、返还、穷困与通知

  1. 第 663 条三项都可写,本类型重点落在第 3 项。第 1、2 项(严重侵害、法定扶养不履行)可保留,但不代替约定义务的量化。
  2. 一年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第 664 条六个月适用于受赠人违法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3. 撤销通知须可核验送达。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到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写成送达且用户要保留。
  4. 第 665 条:撤销后请求返还财产或恢复登记;不能返还的写折价,金额用 【待填】
  5. 第 666 条穷困:只停止尚未履行的赠与。已过户房屋不因经济恶化自动恢复登记。
  6. 已履行义务对应的已交付财产,不轻易整体打掉;修改句按标的拆分。

修改句:

「出现民法典第 663 条所列情形之一,尤其是受赠人不履行附件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有权以书面通知撤销赠与。通知自到达受赠人预留地址【待填】之日起发生撤销效力。撤销权人可请求返还赠与财产、办理恢复登记,或就不能返还的部分请求折价人民币【待填】元,并可请求支付占用使用费人民币【待填】元/月。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适用六个月期间。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已完成权利转移的部分不因此自动回流。」


节点 6 瑕疵担保、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6.1 瑕疵担保升格

支持依据:第 662 条。

文本写法 动作
“无偿赠与,赠与人对任何瑕疵不承担责任” 必须改。附义务赠与在所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无瑕疵 不得免责。造成损失应赔偿
受赠人履行义务后发现房屋不能过户 标义务中止、费用返还与瑕疵担保并行,不在本任务认定必得金额

修改句:

「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受赠人所负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赔偿。任何“无偿故全部免责”的条款,不排除前两句。」

6.2 违法义务与无偿性被击穿

以维持不正当关系、限制结婚或人身自由为义务:删除该义务,不改成可履行。触及第 153 条时,可告知整份可能受影响,不宣告必然全部无效(第 156 条: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可保留可分部分)。

义务经济价值接近或超过标的:定性字段停止或负触发有偿合同。不得继续用第 658 条给“名为赠与、实为买卖”设计任意撤销。

6.3 格式与强制规范

律所或养老机构重复使用的模板,对免责、放弃撤销权、管辖等异常条款仍审查提示说明。小字、夹在附件、仅有口头宣读:不得写成已尽提示。强制规范按第 153 条和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8 条区分,不用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


节点 7 违约、通知与争议

  1. 不履行义务、不协助登记、过户后驱赶赠与人:须分别有催告、撤销+返还、居住权保护或违约金。只有“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视为必须改。
  2. 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也不等于当然无效。
  3. 违约金不是必得金额。赠与侧不宜设置对称高额罚则;可就受赠人不履行约定返还+占用使用费。修改句避免“不得调整”或“按房价 30% 必得”。
  4. 争议解决: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改成单一仲裁机构或单一法院连结点。涉及不动产过户、居住权的专属管辖可能:只标红旗,不选定唯一法院充作法律意见。
  5. 通知送达地址必须可核验,否则撤销期间起算争议放大。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义务、撤销窗口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动作 必须产出
首部 标题用附义务赠与,不用遗赠扶养/买卖/一般赠与混称;列赠与人、受赠人、义务受益人;鉴于不写“故不得撤销”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交易条款 财产清单;义务清单;无偿性与义务区分;履行顺序;第 658 条窗口;公证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配套 第 663 条第 3 项+一年+返还;第 662 条限度内担保;居住权登记;穷困只停未履行部分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尾部 受赠人确认接受赠与并确认义务清单;签署日、义务起算日、申请过户日分开;附件效力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语言 正说加反说;盯死照顾/尽孝、不可撤销、视同对价、交付 vs 过户 替换空词的句子
常见问题 先过户义务空转;用附义务排除任意撤销;义务构成对价仍按赠与写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无负担主轴、空喊不可撤销拒改、违法义务、倒签或假公证、唯一住房先过户且拒留居住);
  • 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义务量化、催告+撤销返还、公证条款、第 662 条、阶段交付、配偶同意);
  • 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住房被抽走且无居住安排: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财产清单、义务清单、权属件、聊天确认冲突时:

  1. 并列 D# / C# / 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2.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财产和义务以正文+经各方签认的双清单为准。
  3.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工具 级别 不可用时
search_law required(第 661、663、658、660、662、665 条及遗赠扶养/公益切开的法律结论)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字段停止
search_practiced optional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记忆中的办案经验写成法源
search_template optional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一般赠与/遗赠扶养/房屋买卖范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