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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首部 要素审查

  • 合同标题:出现“赠与”“资助”“补偿”“借款”“投资协议”都要按资金是否需返还、给付目的是什么来定性。标题写成借款、正文免除返还的,按赠与+效力审查。
  • 合同主体:赠与人婚姻状况应在尽调中查明,不一定写入刺激性表述,但共有财产处分必须有配偶一方的位置:要么配偶签署,要么披露为个人财产并承担不实陈述后果。
  • 鉴于条款:可写经济帮助、子女抚养、丧葬抚恤等中性事实。禁止只在鉴于里写“双方自愿保持关系故赠与”,这是公序良俗红旗。

第二步:交易条款 审查

  • 给付目的条款(效力核心):只能写合法目的——损害填补、子女抚养、生活困难救助、死亡后道义抚恤。出现维持不正当关系、限制结婚或对外披露的,整条应删除,否则合同效力被整体击穿。
  • 财产性质:写明资金/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或已取得配偶同意。写不清的,按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准备返还风险。
  • 标的:金额、账户、房屋坐落与拟登记权利人。给“第三者或其指定人”的概括授权,增加返还对象不明。
  • 与抚养费拆分: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教育支出单列,权利人是子女。不得与给第三者本人的大额财产混在一笔。
  • 交付与登记:金钱一次或分期;房屋申请登记的责任与期限。已交付部分:若合同无效,讨论返还;若合同有效,讨论是否还能任意撤销。
  • 任意撤销:仅对有效且未交付/未过户、亦未经公证、亦非道德义务的部分适用第658条。无效合同没有“撤销权”可设计。
  • 死亡后向近亲属的给付:写清原因事实(丧葬、生活费、过错补救)。符合道德义务的,写明赠与人不得依第658条撤销,受赠人可依第660条请求交付。

第三步:配套条款 审查

  • 无效与返还:预留“被确认无效或被配偶追索时,受赠人应返还尚存财产及孳息,已消耗部分折价”的清算条款。这是风险分配,不是承认不正当关系合法。
  • 陈述保证:赠与人保证对标的有权处分。不实的,承担受赠人被追索后的损失分担——法院仍可能优先保护配偶,本条款不能对抗善意配偶。
  • 法定撤销:合同若被认定为有效赠与,保留第663条、第664条。
  • 穷困抗辩:第666条只作用于有效且未履行部分。
  • 保密条款:可约定不扩散隐私信息;不得写成“不得向配偶或司法机关陈述事实”,后者可能因阻碍合法维权而无效。
  • 争议解决:被告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房屋仍走专属管辖。
  • 通知:撤销、解除、主张无效的送达地址。

第四步:尾部 要素审查

  • 签署:本人签署。代持人、收款账户所有人应作为代收方签署,避免“钱不是我收的”。
  • 日期:与转账、过户时间对照,判断已履行范围。
  • 生效:不建议约定“关系存续期间有效”。该条件本身是效力炸弹。
  • 附件:转账记录、权属件、子女出生材料、死亡证明及丧葬支出(道德义务情形)。不要把亲密影像作为附件。

第五步:合同语言审查(微观措辞)

  • 正说还要有反说
  • 正说:甲方基于乙方母亲丧葬及生活困难,向乙方给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 反说:该给付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甲方不得任意撤销;甲方逾期未付的,乙方有权请求交付。若法院认定给付实为维持不正当关系,双方按无效返还清算。
  • 高风险词
  • “包养”“保持关系”“不得结婚/不得举报”:效力红旗。
  • “配偶不得追索”:不能约束未签字配偶。
  • “借款但不必偿还”:名实不符。
  • “不可撤销”:挡不住无效和无权处分。
  • “青春损失费”:缺乏法律基础,易被纳入违背公序良俗评价。

第六步:常见问题与最佳实践

  1. 结构性缺陷:用撤销思维处理无效问题
  • 风险:通知撤销后,对方抗辩已过户或已公证;真正请求权应是确认无效、返还共同财产。
  • 改法:先判断效力,再选用撤销或返还。
  1. 条款陷阱:把共同财产写成个人财产
  • 识别:无财产约定、无出资证据,仅合同自认。
  • 改法:尽调资金来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的,按无权处分评估全额或份额返还。
  1. 第三者死亡后的给付被误写成可任意撤销
  • 风险:已构成道德义务仍设计第658条。
  • 改法:固定过错、丧葬、生活困难事实,适用第658条第2款和第660条。
  1. 最佳实践:审查只问目的、财产属性、是否已交付、有无子女或死亡抚恤等合法原因;合同禁止写关系对价;给子女的财产与给本人的财产拆开;配偶追索预案写返还清算,不写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