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8.1 KB
审查方法(锁定 运输合同 / 国际航空运输合同)

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打开 航空运输合同·审查国内航空运输合同·审查国际运输合同(涉外运输合同)·审查客运合同·审查货运合同·审查 的 method 或双文件。禁止把国内四十万元/每公斤一百元换成外币后交差。禁止复制海运提单、铁路保价或航空总类无连结点清单。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国际航空连结点一致才继续;三点均在境内、无连结点切开、跨境但非航空方式、两种以上方式全程责任、海运提单、铁路运单、只撮合不签主单明显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货代以自己名义签发航空货运单的,不得因标题写“代理”而假装已切开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公约必然适用、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赔偿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运输章、《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2000)、1985 年国内旅客行李规则、1993 年国内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国内货物每公斤二十元规则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把《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当作本国际运输限额的,记噪声。第一百二十九条一万六千六百/十七/三百三十二计算单位是无公约时的法定接口,不是蒙特利尔现行特别提款权。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正文未返回全文时,公约条号与现行特别提款权限额不得写入已核验 L#

示范文本和承运人运输总条件只参考结构。符合格式条款定义的,仍按格式条款审查。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 基本面.md “中国与多数国家之间优先适用蒙特利尔公约”:只是检索起点。必须先走硬闸 B 的公约适用条件四步。未核验不得写成必然适用。
  • 基本面.md框架.md 红旗“人身按国内 40 万元”“货物按国内每公斤 100 元”:在本类型一律不得作为限额结论,只作为必须删除的误植条款。
  • 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计算单位数额是民用航空法在无公约或公约未覆盖时的法定接口,不是蒙特利尔公约现行限额。
  • 第一百三十四条未在约定期限提出异议:除承运人欺诈外不能起诉,但仍须先确认适用的是民用航空法还是公约相应条款;合同不得再改得更短。
  • 空运单“凭正本放货”:不得上升为物权凭证规则。
  •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只规范旅客服务,不得用来替代公约责任基础或限额。

双文件使用

  • 含“首部/交易条款/配套/尾部/语言/常见问题”六步的(本目录 框架.md),供节点 8 出句;
  • 含类型、主体、连结点、公约、程序、结构、红旗的(本目录 基本面.md),供节点 1 与硬闸校验,不代替核验、不代替出句。
  • 文件不可用(空、乱码、与国际航空运输明显无关):记 G#,用本方法节点继续,不得改去加载国内航空或航空总类双文件,不得编造特别提款权数字或缔约情况。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已能支持的事实 走向 不得写成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航线和票价 国际航空运输合同·起草 已经完成审查;可以签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国际航空运输文本 进入节点 1 已签署或已运达完结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起草 本任务出整份合同
已签未争,问明天怎么值机、在途、提货留痕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签前意见
已出现伤亡或货损索赔、催告、解除函、立案、开庭、仲裁 或对应专项领域。 或航空争议专项 把争议策略写成待签修改句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旅客/托运人还是承运人。缺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邻类负触发

1.1 本类型正像

同时满足才继续:

  • 核心给付是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或货物,旅客或托运人支付票款或运费;
  • 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来稿以公约适用条件、国际限额、声明价值、代码共享/实际承运人、管辖或国际异议时效为审查主路径,或用户明确要求按国际航空规则审。

名实不符按核心给付和连结点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邮件运输不适用公共航空运输章;多式联运中只有航空部分可按本类型审,全程两种以上方式由经营人负责则转 多式联运合同·审查

1.2 必须切开(禁止两套知识)

信号 归入 本技能动作
出发、约定经停、目的三点均在中国境内 国内航空运输 负触发国内航空运输合同·审查。不得用本技能把国内航空改成国际航空,也不得把国内限额规定写入国际文本
无连结点事实,只写“航空运输合同”,不切开国内/国际 航空运输总类 负触发航空运输合同·审查。未装 P1 则 unavailable
跨境但主路径是海运、铁路、公路或未指明运输方式 国际运输总类或其他区段 负触发国际运输合同(涉外运输合同)·审查 或对应区段原子。禁止把海运、铁路写进航空公约
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经营人负责全程 多式联运 负触发多式联运合同·审查
提单、海牙/维斯比、海商法单位责任限制是主路径 海上货物运输 负触发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审查
铁路运单、铁路保价与限额是主路径 铁路运输 负触发铁路运输合同·审查
只撮合订舱,不签发航空货运单,不收运费 货运代理/中介 负触发货运代理合同·审查房屋买卖或租赁中介 →
以自己名义签发航空货运单并收取运费,或不能证明授权而以承运人代理人名义签发 可能构成缔约承运 留下本类型。按缔约承运人义务审,不得假装已切开
非航空的一般客运或一般货运,无航空票证 客运/货运 负触发客运合同·审查货运合同·审查

邻类稿误入是硬闸:一旦国内连结点、无连结点切开、非航空跨境、提单或铁路主路径构成主给付,立即停笔转出。不得删掉该部分后继续当国际航空运输审。用户说“按国内航空那套四十万/一百元审完就行”:拒绝按国内限额改完,回到硬闸 B/C。

1.3 加载协议

只打开本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读 types/ 或其他场景原子目录。禁止为“对照”打开国内航空、航空总类、国际运输总类、一般客运或一般货运的 method。

1.4 违法结构停笔

出现下列任一结构,只出告知,不改写成可履行文本:

  • 托运走私货物、禁止流通物、未申报航空危险品(含匿报锂电池)仍要“改到能运”;
  • 排除一切公约,或用国内限额规定替代公约,仍要放行;
  • 把接续运输拆成国内段以逃避公约,仍要签;
  • 倒签客票或货运单日期以改变公约适用、保险或会计时点;
  • 伪造公约声明、许可或危险品申报。

用户坚持“改到能运/能排除公约/能按国内限额”:整体停止。合规改道(真实申报、真实取得许可后再签、按公约重写限额接口)只点名,不在本任务起草规避方案。


硬闸 A 国际航空连结点 ≠ 国内航空 ≠ 航空总类 ≠ 海铁

本闸改变技能能否继续。依据《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

  1. 国际连结点正像
    出发地、目的地或约定经停地之一不在中国境内。几个连续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运输被各方视为一项单一业务的,不论一个或数个合同,视为一项不可分割的运输。技术备降境外不是约定经停;约定经停以外国城市写入客票或班期的,才构成连结点。

  2. 国内航空负向
    三点均在境内:转 国内航空运输合同·审查。不得在本技能用国内航空限额规定交差。

  3. 航空总类负向
    来稿不提供任何城市或国家连结点,只要求“按航空运输审”:转 航空运输合同·审查

  4. 国际运输总类/海运/铁路/多式联运负向
    跨境但不是航空方式,或两种以上方式全程责任:转对应原子。航空公约不覆盖海运区段或铁路区段。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只把多式联运中的航空部分交给本章,不是把全程写成航空公约。

  5. 最强反方
    对方主张“有一段在国内所以整票按国内审”,或主张“出国只是把四十万元换成美元”。签前按合同记载的出发地、目的地、约定经停地切开,不按实际是否飞出国境事后改写。

示例修改句(旅客,文本把经仁川中转写成国内运输):

第【待填】条|原文“本航程上海至法兰克福国内段按国内航空规则,国际段另行约定”|建议改为“根据本合同,出发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约定经停地点为大韩民国仁川,目的地点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兰克福。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上述连结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本运输为国际航空运输。几个连续的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运输作为一项单一业务的,视为一项不可分割的运输,全程适用本条国际规则,不得将任一航段改按国内航空运输限额或国内异议期限处理”|理由:硬闸 A;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可退让:可分运输须书面证明各方不认为是单一业务,且不得借此逃避强制公约|不接受:拆成国内段适用四十万元,红线


硬闸 B 国际航空公约适用条件必须运行时核验

本闸是第一硬闸。改变限额、时效、管辖字段能否落法律结论。先核适用条件,再谈数字。

B.1 四步核验表(必须逐格填写)

核验事项 已能支持则 不能支持则
1 出发地、目的地、约定经停地所属国 进入步 2 公约适用字段停止;不写“可以排除公约”,也不写“公约必然适用”
2 出发地与目的地是否在两个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或在一个缔约国且约定经停另一国 强制适用蒙特利尔公约相应项目;合同不能排除或降低公约责任 进入步 3
3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是否对该航线仍适用 按华沙/海牙体系写责任基础和限额接口 进入步 4
4 无公约或公约未覆盖的事项 回到民用航空法国际航空运输规定,限额接口为第一百二十九条计算单位;准据法选择受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另有规定”约束 不得改走国内四十万元/每公斤一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民用航空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保留条款除外。法释〔2023〕15 号第一条把民用航空法案件的条约适用指向第一百八十四条;多项条约按条约中的适用关系条款确定(该解释第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本次检索返回 1995 年文本并标记“已被修改”,运行时必须再核 2021 修正本对应全文,不得把 1995 年文本单独写成唯一现行依据。

B.2 强制适用不得排除

公约对旅客人身、延误、行李和货物的责任规则强制适用时,任何排除公约、降低公约责任或“只适用承运人总部所在地法”的条款,现有依据支持其不生效。公约未规定的事项,才允许选择准据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选择不得对抗“法律另有规定”。第一百三十条:旨在免除本法规定的承运人责任或降低本法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整个航空运输合同的效力。不得把排除公约写成整约不成立。

B.3 限额接口

合同应指向所适用公约的相应项目(人身、延误、行李、货物),以特别提款权计。禁止手写过时金法郎。禁止把记忆中的特别提款权数字写成已核验现行额;国际民航组织定期复审的现行额必须运行时核验。无公约时,才讨论第一百二十九条的一万六千六百/十七/三百三十二计算单位接口,且须核验 2021 修正本现行全文。该条本次检索已返回 2021 修正本现行有效文本,但仍不得把它写成蒙特利尔现行额。

B.4 未核验的效果

连结点国家或缔约情况不明:公约适用字段停止,不写“可以排除公约”,也不写“公约必然适用”。MCP 不可用:效力与限额字段停止,事实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用户要求“按国内航空那套审完”:拒绝按国内限额改完。

B.5 最强反方

承运人主张“运输总条件写了排除公约所以公约不适用”,或主张“第一百二十九条已经写死一万六千六百计算单位所以不必看蒙特利尔”,或主张“中国与多数国家当然适用蒙特利尔”。强制适用须满足步 2 的条件;限额以运行时核验的公约现行额为准。

示例修改句(托运人,文本排除公约):

适用法/第【待填】条|原文“本运输只适用承运人总部所在地法律,排除任何国际公约”|建议改为“本运输为国际航空运输。出发地与目的地所属国均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9 年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或符合该公约规定的其他强制适用情形的,适用该公约;公约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航空运输规定及双方选择的【待填】法律。任何排除公约、降低公约责任或仅选择总部地法以排除公约的条款不生效。现行特别提款权限额以签署时经核验的公约复审数额为准,双方不得手写国内人民币限额或过时金法郎替代”|理由:硬闸 B;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八十八条;法释〔2023〕15 号第一条、第二条|可退让:公约未覆盖事项的补充准据法可谈|不接受:排除公约仍要放行,红线/停笔


硬闸 C 禁止用国内限额规定替代公约

本闸改变责任限制条款能否放行。运行时核验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1. 国内限额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一百二十八条授权主管部门制定的是国内航空运输限额。《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二条写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航空运输。第三条的每名旅客四十万元、随身物品三千元、托运行李或货物每公斤一百元,不得写入国际航空文本,也不得改写成等值外币后当作国际限额。该规定第一条依据的是第一百二十八条,不是第一百二十九条。

  2. 必须删除的写法
    “人身按国内四十万元上限”;“货物按国内每公斤一百元且不得声明价值”;“适用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际运输参照国内限额”。此类条款在公约强制适用时,现有依据支持其不产生降低公约责任的效果。

  3. 声明价值/特别协议必须留通道
    货物可在交运时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支付附加费;旅客也可书面约定更高责任。未提供通道的,限额抗辩更弱。禁止“不得声明价值”。

  4. 丧失限制
    经证明损失是由于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无权援用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的限制;公约有相应规则的,以运行时核验的公约规则为准。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次检索已返回 2021 修正本现行有效全文。

  5. 最强反方
    承运人主张“国内规定更新、数字更高所以对旅客更有利”。是否更有利不是本任务的比较结论;国际连结点下国内限额规定不是本运输的法定限额接口。用户主张“按国内审完更快”:拒绝按国内限额改完。

示例修改句(旅客,文本写四十万元):

责任限制/第【待填】条|原文“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以《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的四十万元为上限;货物按每公斤一百元赔偿,不得办理声明价值”|建议改为“删除对《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及每公斤一百元的引用。本国际航空运输的人身、延误、行李和货物责任,按所适用的蒙特利尔公约相应项目及运行时核验的现行特别提款权限额确定;公约不适用时,按《民用航空法》国际航空运输规定处理。旅客或托运人可在交运时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支付附加费,或就更高责任作出书面特别约定。未提供声明价值或特别协议通道的,承运人不得主张已完成限额提示。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作为或不作为的,不得援用责任限制”|理由:硬闸 C;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二条;国内限额规定第二条|可退让:可在公约限额之上自愿提高并单独计价|不接受:保留国内四十万元或禁止声明价值,红线


硬闸 D 接续运输不得拆成国内段

本闸改变全程规则能否被拆分。运行时核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1. 单一业务
    各方认为几个连续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运输是一项单一业务的,视为一项不可分割的运输。出票时必须表态:视为单一国际运输,还是可分运输。构成单一的,全程适用国际规则。

  2. 禁止的拆分
    “国内段按国内限额、国际段另说”;“代码共享境内段视为可分的国内运输”;“联运各段独立、互不连带”。此类写法用于逃避公约的,必须改或红线。

  3. 连续承运人的对外责任
    接受旅客、行李或货物的每一个承运人就其办理的区段作为合同一方。托运行李或货物的毁灭、遗失、损坏或延误,可向第一承运人、最后承运人或发生区段的承运人主张,上述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旅客人身或延误,除合同明文约定第一承运人对全程负责外,通常向发生事故或延误区段的承运人主张;不得借此把单一国际运输改写成国内段免责。第一百三十六条本次检索已返回 2021 修正本现行有效全文。

  4. 最强反方
    承运人主张“境内起飞段当然是国内运输”。连结点以合同记载的出发地、目的地、约定经停地为准,不按航段国籍切割限额。

示例修改句(旅客,代码共享拆分):

航程/第【待填】条|原文“代码共享国内段视为可分的国内运输,适用国内限额”|建议改为“本客票记载的接续航班作为一项单一国际运输办理。缔约承运人应在出票时披露实际承运人及代码共享航段。旅客或托运人就本运输向缔约承运人或实际承运人提出的索赔,内部代码共享或联运协议不得对抗。禁止将任一航段改按国内航空运输限额、国内异议期限或国内管辖处理”|理由:硬闸 D;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可退让:实际承运人名单作附件|不接受:拆成国内段逃避公约,红线


硬闸 E 缔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货代签主单不得装切开

本闸改变对外请求权对象。运行时核验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

  1. 定义
    缔约承运人:以本人名义与旅客或托运人订立航空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根据缔约承运人授权履行全部或部分运输的人,不是连续承运人;没有相反证明时,授权视为存在。第一百三十七条本次检索返回 1995 年文本并标记“已被修改”,运行时必须再核 2021 修正本对应全文。2021 年《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的缔约/实际承运人定义只用于旅客服务管理,不得替代民用航空法本节责任规则。

  2. 对外主张
    对实际承运人履行的运输,可以分别或同时向实际承运人、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被诉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参加应诉。向其中任何一方提出的索赔或指示,效力相同(托运人处置货物的指示除外,原则上须向缔约承运人发出)。内部代码共享、地面代理或境外代理协议不得对抗旅客或货主。

  3. 货代签发主单
    货运代理以自己名义签发航空货运单并收取运费,或不能证明授权而以承运人代理人名义签发的,对外身份按缔约承运人锁定。不得因为标题写“代理”就免除掌管期间责任。只撮合订舱、不签主单、不收运费:转 货运代理合同·审查

  4. 地面代理
    责任期间内地面代理、境外代理的作为,通常先归入承运人。修改句可要求披露代理,但不因此免除承运人。

  5. 最强反方
    出票航司主张“实际承运人才是责任人”,或货代主张“主单只是代理签的”。签前必须把对外请求权写成句子。

示例修改句(托运人,货代主单免责):

第【待填】条|原文“乙方仅代理订舱,货损概不负责;实际承运人责任由货主自行追索”|建议改为“乙方以本人名义签发航空货运单并收取运费的,为缔约承运人,对托运人、收货人承担本章规定的承运人责任。实际承运人的作为和不作为,在其履行的运输范围内视为缔约承运人的作为和不作为。托运人或收货人可向缔约承运人或实际承运人主张。乙方内部代理协议、代码共享协议不得对抗。若乙方仅撮合订舱且不签发航空货运单、不收取运费,应改签货运代理合同,不适用本国际航空运输文本”|理由:硬闸 E;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可退让:实际承运人可写入附件,缔约承运人责任不减|不接受:代理名义签发主单仍免责,红线


硬闸 F 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国际货运单须作公约声明

本闸改变票证效力和限额抗辩。运行时核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1. 记载事项
    航空货运单至少包括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出发地和目的地均在中国境内而境外有约定经停地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最终目的地、出发地或约定经停地之一不在中国境内,依所适用公约应当声明适用该公约的,货运单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国际客票必须能识别承运人和航程连结点。电子票证有效。货运单遗失不影响合同存在(第一百一十三条)。

  2. 未填单或未声明的后果
    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货运单而载运货物,或货运单上未依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项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国内未填单对应第一百二十八条,不得套到本类型。修改句要求补声明,不得补假声明。

  3. 空运单的证据地位
    航空货运单是合同订立、运输条件和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关于重量、尺寸、包装和包装件数的说明具有初步证据效力。它不是物权凭证,放货对象是货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或其指示的人。禁止“凭正本空运单才放货”却又允许电话电放混乱。错误放货按承运人违约或侵权处理,不在本任务写成无单放货的海运规则。

  4. 与海运提单切开
    用户要求按正本提单流转、背书转让、凭单提货的海运逻辑改空运单:标名实冲突。主路径已是提单则负触发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审查

  5. 最强反方
    承运人主张“电子运单不用写公约声明”,或主张“行业都是电话放货”。国际运输的公约声明是法定记载事项,不是可省略格式。

示例修改句(托运人,空运单当提单且无公约声明):

票证/第【待填】条|原文“凭正本航空货运单放货;未记载公约适用;电话确认即可电放”|建议改为“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订立、运输条件和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初步证据,不可转让,不是物权凭证。货运单应记载出发地点、目的地点及境外约定经停地点,并声明本运输适用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未填具货运单或未作该项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赔偿责任限制。货物交付货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或其书面指示的人;变更收货人须书面通知缔约承运人。禁止将空运单按海运正本提单流转,也禁止在无书面指示时仅凭电话放货”|理由:硬闸 F;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可退让:电子货运单的签章和数据保存期限可谈,公约声明不得省|不接受:无公约声明仍主张限额,或空运单当提单,红线


硬闸 G 管辖、异议、时效与延误接口

本闸改变程序条款能否放行。运行时核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以及所适用公约的管辖和期限条款。

  1. 管辖不得窄于公约
    公约对管辖法院有专门连结,通常包括承运人住所、主营业地、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目的地,旅客伤亡还可能有额外连结。合同选择“仅限承运人总部法院”可能减损公约管辖利益,必须改为“在不违反所适用公约的前提下”补充约定,并保留公约连结法院。对消费者旅客的仲裁条款须审慎,不得写成已剥夺诉讼选择。公约管辖条号未返回全文时,管辖效力字段停止,修改句仍须保留“不违反公约”前缀。

  2. 异议期不得短于强制期限
    托运行李损失至迟自收到之日起七日;货物损失至迟自收到之日起十四日;延误至迟自交付旅客或收货人处置之日起二十一日。异议须写在运输凭证上或另以书面提出。除承运人欺诈外,逾期不能起诉。完好交付仅为初步证据。合同写成“二十四小时内否则弃权”或套用国内更短期限:必须改。适用公约时,以运行时核验的公约期限为准,合同不得更短。

  3. 诉讼时效二年
    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合同不得擅自改短,也不得写成普通民事三年并假装已选定。

  4. 延误:公约请求权与服务承诺分列
    旅客、行李或货物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承运人证明本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为避免损失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食宿、签转、代金券是服务承诺,履行不消灭公约或民用航空法上的延误请求权。机械故障、机组调配、普通空管通常不能写成当然不可抗力或当然免责。

  5. 最强反方
    承运人主张“给过酒店就不用赔延误”,或主张“管辖只能方便我们总部应诉”。签前必须把公约请求权和公约法院写成句子。

示例修改句(旅客,总部专属管辖+二十四小时异议+食宿消灭索赔):

争议解决/异议/延误|原文“管辖仅限承运人总部法院;到达后二十四小时内未书面异议即弃权;已安排食宿的,不得再主张延误赔偿;机械故障属于不可抗力”|建议改为“在不违反所适用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前提下,双方可补充约定管辖;公约赋予旅客或货主的管辖法院(包括承运人住所地、主营业地、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目的地点等)不得排除。托运行李损失至迟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货物损失至迟在收到之日起十四日内、延误至迟在交付之日起二十一日内以书面提出异议;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到达、应当到达或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合同约定期限不得短于上述强制期限。承运人履行食宿、签转或其他服务承诺,不消灭旅客或货主依公约或民用航空法提出延误索赔的权利。机械故障、机组调配不当然构成不可抗力;承运人主张免责的,须证明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理由:硬闸 G;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可退让:补充管辖法院可并列,但不得删除公约连结|不接受:总部专属管辖剥夺公约法院,或把异议改短,红线


节点 2 主体、许可与实际承运人

  1. 建主体表:旅客或托运人、收货人、缔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出票或签单代理人、付款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境外航司写明在华送达地址。
  2. 连结点表:出发地、约定经停地、目的地的城市和国家。材料未提则字段停止,不默认“出国就是蒙特利尔”。
  3. 护照、签证、过境许可由旅客办理;承运人拒载须有安全或法规依据并妥善退改。因承运人原因导致错过衔接的安置义务单独写。
  4. 进出口许可、航空危险品(尤其锂电池)、动植物检疫由谁提供必须落句。标的违法则运输约定不能使其合法。
  5. 口头“我们老板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代理人出票须显示被代理航司。

节点 3 运价、管制物项与保险

  1. 国际运价、税费、声明价值附加费、燃油和安检附加。币种和汇率写清。未给出的数字用 【待填】
  2.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危险品申报、进出口许可文件。承运人发现疑似禁运品的停运权可保留,但不得写成可以先运后补证。
  3. 保险:国际航线航空责任险应覆盖公约限额以上的现实风险。已投保不等于承运人免责。货运险与责任险分列投保人、被保险人。
  4. 本任务不把框架式舱位预约写成已经锁定全部未来航班。

节点 4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4.1 格式条款

承运人运输总条件、客票背面、网络勾选的国际运输条款,均可构成格式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法释〔2023〕13 号第九条:示范文本或已约定“不是格式条款”仍可能是格式条款)。审查:排除公约、国内限额替代、人身伤害概不负责、不得声明价值、管辖仅限总部、异议二十四小时、食宿消灭索赔、机械故障当然免责。仅电子勾选不足。未提示的后果是相对方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不是本任务直接改判无效。

4.2 强制规范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公约强制规则、第一百三十条降低限额无效、第五百零六条人身损害免责无效:不改写成有效履行。走私、未申报危品、倒签:不改写成可运路径。

中英或其他语文不一致时,不得用外文减损公约保护;涉及强制责任的条款以保护力更高的文本解释。


节点 5 违约、解除、争议解决

  1. 拒载无依据、超售未安置、无单错交、严重延误、匿报危险品必须分别有可执行后果。只有“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视为必须改。
  2. 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法定解除只点名催告或目的不能实现,不在本任务作出已解除结论。
  3. 违约金避免“不得调整”或“按票价三十倍必得”。
  4. 争议解决:已有仲裁条款不得改成诉讼并假装已选定;对消费者旅客的仲裁须提示可能减损公约法院;或裁或诉、机构不明须改成单一连结点,并保留公约管辖。
  5. 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送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定为送达。

节点 6 附件与文本效力

  1. 附件:公约责任提示、运输总条件版本号、危险品规则、声明价值申请、代码共享披露、客票或货运单样张。附件不得夹带国内每公斤一百元作为国际货物唯一限额。
  2. 解释顺序必须写明。总条件与客票/货运单冲突时,修改句选定连结点、承运人身份以票证为准,责任限制和管辖以不减损公约的文本为准。
  3. 出票或签发货运单即成立。电子票证有效。

节点 7 (预留与硬闸回链)

节点 2–6 的每一项若改变放行结论,必须回链硬闸 A–G 中的对应闸。禁止另起国内航空四十万元清单、海运提单流转清单或铁路保价清单。禁止按国内限额改完后宣称本类型审查完成。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对照已加载框架级文件和本方法硬闸,按六步逐段出句。

国际航空运输必须盯的点 必须产出
首部 标题须能看出“国际”;缔约承运人与票证代号;实际承运人/代码共享;境外航司在华送达;鉴于不写排除公约或国内限额 标题、主体或连结点修改句
交易条款 出发/经停/到达的城市和国家;是否单一国际运输;国际客票或航空货运单记载;空运单非物权凭证;运价币种;旅行证件与拒载;货物品名、危品、进出口许可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配套 公约适用条件句;按人身、延误、行李、货物分列;声明价值通道;删除国内四十万元/每公斤一百元;管辖保留公约法院;异议七日/十四日/二十一日与二年时效;延误服务不消灭公约请求权;缔约/实际承运人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尾部 出票或签单即成立;电子票证;中英文本冲突不得减损公约;公约提示、总条件版本、声明价值申请、危品规则入附件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语言 正说加反说;排除公约不生效;国内限额不适用;不得视为可分国内段;管辖不得仅限总部;金法郎和未核验特别提款权不得手写 替换空词的句子
常见问题 国际航线写成国内合同;接续运输被拆;货物用国内每公斤一百元;管辖剥夺公约法院;货代签主单装切开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类型错位且拒改、排除公约、国内限额替代公约、拆分接续运输逃避公约、人身伤害概不负责、货物不得声明价值、走私禁运、未申报危品、倒签);
  • 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公约适用条件句、公约声明、实际承运人披露、声明价值通道、管辖保留公约法院、异议与时效、延误接口、空运单放货);
  • 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人身或货值或个人无限连带且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国际客票或航空货运单样张、运输总条件、代码共享披露、声明价值申请、聊天确认冲突时:

  1. 并列 D# / C# / 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2.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连结点、承运人身份、限额、管辖冲突不得调和成“两边都对”。
  3.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工具 级别 不可用时
search_law required(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七/一百零八/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六/一百二十九/一百三十/一百三十二/一百三十四/一百三十五/一百八十四条、公约适用条件、格式条款的法律结论) 不拒跑;主体、版本、连结点、票证、排除公约/国内限额/管辖/异议的修改句草稿继续;公约适用、限额是否无效、管辖是否剥夺公约利益等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search_practiced optional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记忆中的办案经验写成法源
search_template optional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国内航空/海运提单/铁路保价范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或记忆中的特别提款权数字写成已核验。不得把记忆中的国内四十万元、每公斤一百元、海商单位责任限制或铁路保价补进本类型默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