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23.0 KB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 与 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把 lawyeah-review-professional-subcontract 的专业分包节点(专业承包资质、发包人同意作为成立要件、人+材+机+技术管理作为本约默认给付)或 lawyeah-review-labor-dispatch 的派遣节点(派遣许可证、三性岗位、用工比例)改头换面当作劳务作业默认。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每个会改变放行、修改句或转出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金额。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法释〔2004〕14 号、法释〔2018〕20 号、建市〔2014〕118 号、1997 年建筑法未修正文本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建筑法引用 2019 修正。解释二(法释〔2026〕12 号)无劳务分包专条:效力走解释一第 1、5 条和民法典第 791 条;挂靠表见代理可类推解释二第 5 条,不得虚构“解释二规定劳务分包有效”。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民法典第 470 条允许参照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GF-2003-0214 只借栏目,不证明本约已被接受,也不证明 2003 年管理口径仍全部现行。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 基本面.md)
加载 基本面.md / 框架.md 时,下列表述不得当作现行依据写入结论:
| 知识库原文或空白 | 本任务口径 |
|---|---|
| 背靠背“在司法实践中极难获得支持”一笔带过 | 分层:① 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业主未付对抗专户拨付和总包先行清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 29、30、31 条);② 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付款为前提,法释〔2024〕11 号认定该条款无效,2025 年修订条例第 9 条禁止再作此约定;③ 双方均非“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时,不把“民营企业之间有效”写成默认,标 G# / 依据不足 |
| 总包“在欠付劳务费范围内对底层工人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 条例第 30 条是分包拖欠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追偿,不是“欠付范围内”。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走解释一第 43 条(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两套口径不得混写 |
| “纯劳务分包通常无需发包人书面同意” | 房屋市政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第 9 条——劳务作业分包由双方通过劳务合同约定,不把建设单位认可写成成立要件。但总包合同明文禁止或要求报备的,按约定补程序。不得把这句话抄到专业分包 |
| 地方实名制/合同备案写成全国签约前置 | 实名制和工资专户是条例下的法定义务;合同是否须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看项目所在地,未核验不写成全国生效条件 |
| “施工劳务资质”写成全国唯一且永续 | 资质管理规定(2018 修正)第 5 条仍列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与等级。地方取消审批改备案的,未核验标 G#,不编造全国已取消,也不否认解释一第 5 条仍以“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为有效支点 |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 已能支持的事实 | 走向 | 不得写成 |
|---|---|---|
|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工种、单价 | lawyeah-draft-labor-subcontract |
已经完成审查 |
|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劳务作业分包文本 | 进入节点 1 | 已签署或已生效 |
|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 起草 | 本任务出整稿 |
| 已签,问专户拨付日、考勤报送、进场人数 |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 签前意见 |
| 已出现讨薪、停工索赔、效力确认、实际施工人起诉、工伤立案 | lawyeah-construction-assess-contract-validity 或劳动/建设争议原子 |
继续当签前审查 |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名实不符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本类型成立条件:劳务作业发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把承包范围内的劳务作业交给劳务作业承包人;承包人自行完成作业、自行管理工人;对价是劳务报酬;范围原则上不含主材、大中型机械和专业技术管理。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 信号 | 归入 | 本任务动作 |
|---|---|---|
| 人+材+机+专业技术管理;专业承包资质;通常需建设单位认可 | 专业分包合同 |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professional-subcontract。不得删掉主材后硬套劳务 |
| 对象是劳动力;工人由总包或用工单位直接指挥;按人头收费;无现场作业管理 | 劳务派遣协议 |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labor-dispatch。禁止改写成劳务分包规避派遣许可 |
| 业主直接发包、按图施工的本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construction-works |
| 设计+施工一体对发包人 | 工程总承包合同 | 负触发 → lawyeah-review-epc-general-contract |
| 标题写劳务,范围却是“主体结构施工”“主体工程承包”,或承包全部工程只上缴管理费 | 违法分包 / 转包 | 本任务停笔告知,不改可履行劳务稿 |
| 还计取主材款、大中型机械或主要周转材料费用 | 违法分包或专业分包 | 点名建市规〔2019〕1 号第 12 条第(六)项;能定性为专业工程则分流 lawyeah-review-professional-subcontract,否则停笔 |
| 出借资质、只收管理费、无真实隶属 | 挂靠 | 本任务停笔告知,不包装成内部承包或班组承包 |
| 个人、包工头、自然人班组作为承包人 | 个人承揽分包 | 红线停笔。分包管理办法第 8 条严禁个人承揽 |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建设工程 / 劳务分包合同。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 与 references/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类型,禁止为对照再开专业分包或派遣目录。
1.3 挂靠 / 转包 / 把主体工程当劳务 / 再分包停笔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下列任一情形:
-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资质(建市规第 9、10 条;解释一第 1 条);
- 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发包人的全部工程,计取除管理费外的全部价款(建市规第 8 条第(五)项,转包);
- 把施工总承包范围内主体结构的施工当作劳务交出去(建筑法 2019 修正第 29 条;质量管理条例第 78 条第(三)项;建市规第 12 条第(三)项,钢结构除外仅限该项);
- 劳务再分包(分包管理办法第 9 条;建市规第 12 条第(五)项);
- 资金体外循环换管理费、假社保、印章外借。
动作:
- 交付告知:该结构违反民法典第 791 条、建筑法第 29 条、解释一第 1 条及建市规相应项,不得改写成可履行或“能进场/能过检查”文本。
- 不写假任命、假社保、管理费结算、印章外借、可履行资金路径。
-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转出/改道提示。
- 用户坚持“改到能进场”:整体停止。
合规改道(真实专业分包走 lawyeah-review-professional-subcontract,真实派遣走 lawyeah-review-labor-dispatch)只点名,不在本任务起草。
修改句方向(停笔,不给合法外观):
本约将【主体结构施工 / 全部工程 / 主材+大型机械+技术管理】以劳务分包名义交由相对方实施。该安排构成转包或违法分包,不能通过改标题、补内部承包或补管理费条款成为可履行的劳务作业分包。建议停止签署本约,另行按合法结构处理。
节点 2 主体、施工劳务资质、现场班子
- 建主体表:签约名、履行名、付款名、发票名、工资专户名、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
- 施工劳务资质(硬闸)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 修正)第 5 条: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 解释一第 5 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反面:无该资质,不得写成“签了也有效”。
- 分包管理办法第 8 条: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禁个人承揽。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劳务作业承包人未见许可证:字段停止。
- 地方取消劳务资质改备案:未核验标
G#,要求核验项目所在地文件;不编造全国例外,也不在未核验时放行无证个人。 - 仅盖项目部章、未授权人员收款、收款进个人卡或包工头卡:标必须改或红线。
- 现场管理人员: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派驻与作业规模相适应的现场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全部由总包代管。无人在场、工人由总包直接点名调遣:回到节点 1.1 派遣切开。
- 口头“我们老板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
不足:字段停止,列出待补材料,不补主体、不编造资质证号。
修改句方向(资质):
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号【待填】)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待填】),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劳务作业发包人提交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承包人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本合同不得由个人、个体工商户或未取得上述证书的组织作为承包人签署。
节点 3 作业范围、供应边界、主体结构
- 作业是否确定到可履行:工种(砌筑、钢筋、模板、混凝土、抹灰、脚手架等)、部位、作业量(平米/吨/工日)。只有“等”“有关劳务”则标缺口。
- 供应边界(与专业分包切开)
- 劳务侧通常只含:人工、手持小型机具、辅材(铁丝、钉子、胶带等)。
- 发包人侧通常保留:主材(钢筋、水泥、混凝土、砌块等)、大中型机械、主要周转材料、技术管理和质量验收组织。
- 建市规第 12 条第(六)项: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属于违法分包。
- 命中该项:不写出可履行的“扩大化材料供应”句。能独立定性为专业工程则负触发
lawyeah-review-professional-subcontract。
- 不得把主体工程当劳务(硬闸)
- 民法典第 791 条、建筑法 2019 修正第 29 条、质量管理条例第 78 条第(三)项: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建市规第 12 条第(三)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钢结构工程除外)。
- 允许:在主体部位上把纯劳务作业(如某层钢筋绑扎、模板支拆)交给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且总包保留技术管理、主材和大型机械。
- 禁止:把“主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作为劳务标的,或让劳务方承担主体结构施工责任、质量终身责任中的结构安全部分。
- 钢结构除外不得被扩写成“主体都可以劳务化”。
- 成果归属:作业成果并入建设工程,归建设单位。劳务方不对设计、地质或工程整体功能承担总包责任。
- 验收:随做随检;隐蔽作业覆盖前须书面验收。签收、付款、工人退场不当然等于验收。
修改句方向(范围):
承包人仅承担附件《劳务作业范围一览表》所列工种、部位和作业量的劳务作业,包括人工、手持小型机具及辅材。钢筋、水泥、混凝土、砌块等主材,塔吊、施工电梯等大中型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主要周转材料,由发包人供应并保留所有权。承包人不承担本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责任和技术管理责任。
修改句方向(主体工程停笔,若来稿把主体当劳务):
原文将“【××项目主体结构施工】”作为劳务分包内容。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能以劳务分包交由其他单位。本条不予改写成可履行劳务范围,建议停止签署。
节点 4 程序、实名制、总包合同限制
把批准、登记、备案、实名制、专户开立写成生效条件或履行期限,不写成已经完成。
| 文本写法 | 本任务动作 |
|---|---|
|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但总包合同要求劳务分包须书面报备或业主同意 | 补报备/同意程序和未完成时不进场;不假装全国一律无需同意 |
| 未提实名制、劳动合同、考勤 | 必须改。条例第 28 条:未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
| 未提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必须改。条例第 26、31 条:专户、按月考核、总包代发 |
| 用户要求倒签进场日期或补假实名 | 整体停止 |
| 地方要求合同报建设主管部门或实名制平台 | 未核验标 G#;修改句预留“按项目所在地规定办理【待填】备案”,不编造全国生效条件 |
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任务,不得再分包。
节点 5 劳务报酬、专户、背靠背、保证金
- 计价写死:建筑面积单价 / 工种工日 / 定额。协议书与附件单价表冲突则并列
C#,修改句统一。未给出的数字写【待填】。 - 报酬构成分列: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劳动保护、管理费。禁止“管理费包干、工资随便发”。
- 专户与代发(硬闸)
- 人工费拨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农民工本人签字,总包通过专户发到本人账户。
- 修改句不得写成“劳务费打到包工头卡再由班组发放”。
- 背靠背(硬闸)
- 删除“业主未付则总包不付劳务报酬”作为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支付前提。
- 大型企业(发包人侧)对中小企业(承包人侧):法释〔2024〕11 号 + 2025 年修订条例第 9 条。企业规模不明:字段停止,仍给出删除第三方付款前提的修改句。
- 不得写“民营企业之间背靠背有效”。
- 知识库“实践中极难支持”不得单独作为法律结论。
- 工资保证金:可约定承包人缴纳一定比例,专款专用;比例未给用
【待填】。总包侧工资保证金按条例第 32 条,不与承包人保证金混成一笔。 - 禁止收款至个人卡。禁止把劳务报酬改称“工程款”而不改供应边界——用词纠正见节点 8 语言步。
修改句方向(专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按月考核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交发包人;发包人通过该专户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并向承包人提供代发凭证。任何一方不得将工资支付到个人或包工头账户后再行发放。
修改句方向(背靠背):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项下劳务报酬,不以建设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已向发包人付款为前提,也不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代发适用前款专户安排,发包人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拒绝代发。
节点 6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6.1 格式条款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采用 GF-2003-0214 不当然排除格式条款。提示说明按民法典第 496 条及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0 条。仅有勾选或弹窗,不得写成已尽提示。异常条款:单方随时清场且不结算已完合格作业、放弃工资专户、工伤概由工人自理。
6.2 强制规范
民法典第 153 条、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6 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但本类型下列结构不得改写成可履行:
- 无劳务作业法定资质或个人承揽(解释一第 1、5 条;分包管理办法第 8 条);
- 挂靠(解释一第 1 条;建市规第 9、10 条);
- 把主体结构施工当劳务、计取主材和大型机械、再分包(质量管理条例第 78 条;建市规第 12 条);
- 转包(民法典第 791 条;建市规第 8 条)。
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或合同法解释(二)第 14 条代替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6 条。
节点 7 欠薪清偿、工伤、解除、争议解决
- 欠薪
- 条例第 30 条: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追偿。转包导致拖欠的,同样由总包先行清偿。
- 修改句:总包有权代扣代发,并向承包人追偿垫付工资和违约金。不得写成“总包只在欠付劳务费范围内偶发垫付”。
- 条例第 29 条:因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的,建设单位以未结清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签前只预埋,不认定已拖欠。
- 工伤与用工主体责任
- 承包人应为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或约定意外伤害险。
- 劳动争议解释二(法释〔2025〕12 号)第 1 条: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承包人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请求确认承包人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签前用途:无资质或个人承揽会把用工主体责任推回有资质一方。已成工伤索赔:转出,不在本任务做赔偿测算。
- 人员不足导致工期延误:按缺失工日或人头约定日补偿,不得只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质量缺陷:返工人工由承包人承担,返工部分不得重复计取劳务报酬。结构安全或设计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得默认由劳务方承担。
- 解除:欠薪、再分包、无证人员进场、拒不实名。解除后队伍按约定期限撤离,不得滞留现场。代为履行费用可追偿。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
- 争议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劳务作业分包争议常被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约定与工程所在地无关的法院可能被认定无效。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
修改句方向(欠薪追偿):
承包人拖欠其招用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劳务报酬中直接代扣,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因此先行清偿的,有权向承包人全额追偿,并要求承包人按代发金额的【待填】% 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履行先行清偿后的追偿,不以本合同项下是否尚有欠付劳务报酬为限。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下列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标的、程序、结构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 步 | 动作 | 必须产出 |
|---|---|---|
| 首部 | 标题用“劳务作业分包/劳务分包”,禁止“工程承包”;主体为法人+施工劳务资质+安全许可证;鉴于只写主合同编号、作业工种,不写实体义务 |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
| 交易条款 | 工种部位作业量;供应边界(人工+小型机具+辅材);主体结构施工责任留在总包;劳务报酬构成;专户代发;单价与面积 |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
| 配套 | 欠薪代发与先行清偿追偿;禁止再分包和挂靠;工伤保险;人员不足日补偿;解除后 24 小时级清场 | 可执行后果句 |
| 尾部 | 公章与资质名称一致;生效可追溯至实际进场但禁止伪造进场日;附件:安全生产协议、单价表、花名册、工资支付承诺 |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
| 语言 | 统一“劳务报酬”不写“工程款”;正说持证上岗,反说禁止未成年人和超龄人员一线作业;删除“原则上”“尽力” | 替换空词的句子 |
| 常见问题 | 名为劳务实为专业分包或主体工程分包;包工头;背靠背绑工资;假派遣 |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级别: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无施工劳务资质、包工头、挂靠、主体工程当劳务、计取主材和大型机械、再分包、把派遣改成劳务规避许可);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供应边界、专户代发、背靠背、实名制、现场管理人员、欠薪追偿);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版本冲突
正文、专用条款、工种清单、单价表、安全生产协议、总包合同中的分包限制、聊天确认冲突时:
- 并列
D#/C#,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哪一份为准,或删除冲突句。
- 总包合同禁止劳务分包或要求报业主的,以总包合同限制为准,不在意见里假装“劳务依法无需同意所以可以瞒着签”。
-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 工具 | 级别 | 不可用时 |
|---|---|---|
search_law |
required(法律结论) |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资质效力、主体结构违法分包、背靠背条款效力、先行清偿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
search_practiced |
optional | 继续文本审查 |
search_template |
optional |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 GF-2003-0214 充作本约 |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建市规〔2019〕1 号或 2025 年修订条例漏检:改核官方文本并记入来源表。建筑法若返回 1997 文本,改引 2019 修正,不把旧令号写入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