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output-contract.md
4.8 KB正触发固定十节,除安全整体停止外不得省略。负触发只写触发判定、路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正触发成果状态只用 已形成、部分形成并明确受限字段、因停止条件未形成。
禁止:只打红黄绿不给修改句;保证有效、对方接受或必然可执行;编造未给出的运费、限额、船名;把已失效《合同法》、已失效《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写入结论;把中国港口间货运写成适用第四章;把内河或完整货/客本约当成已完成的本类型审查;写“一律适用海商法”;写“视为国际运输所以可以航海过失免责”;写“国内沿海货运适用普通三年时效”而不核验法释〔2001〕18 号;写“客票可引用货物免责”;把货/客专章精算写进本成果。
1. 触发、单方立场与成果状态
立场、授权、签署状态、主要目标。负触发写路由,不启动实体审查。写明中文成果名称是「审查海上运输合同(运输合同)」。
2. 来源登记与 MCP 调用表
S/D/A/C/L/I/G。MCP 未调用也留一行状态:not-registered / permission-denied / error / no-result / partial / conflict / verified-result。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000)、法发〔1992〕37 号时,记噪声,不得写入 L#。
3. 类型与加载路径
父级 运输合同,子级 海上运输合同。定性理由、易混切开结果(海上货物 / 海上旅客 / 水路 / 一般货运或客运 / 多式联运 / 租船 / 货代)。加载路径必须写成:references/基本面.md 与 references/框架.md。写明只读这一对、未通读其他类型。知识库与硬闸冲突时,以 method 硬闸为准。
4. 主体、航区识别与文本版本
主体表: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托运人/旅客或包船人、收货人;签约名、履行名、签单名、授权签字人。识别表:对象、装港、卸港、是否中国大陆港口之间、是否经海路、单据类型。版本表:正文、航线清单、提单样张、运单、客票运输条件、船舶证书、聊天确认;冲突并列。
5. 适用法分轨、单据与责任条款
适用法是否按第四章/第五章/民法典货运节拆开;中国港口间货运是否偷运第四章免责或第五十六条单位限制;单据是否与航区匹配;客货是否混用免责;喜马拉雅是否扩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否与合同单位限制混写。缺口标 G#。不输出水路运输内河规则主路径,不输出货物本约无单放货精算或旅客限额精算。
6.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是否构成格式条款;提示说明痕迹。走私禁运、排除海商法强制责任、降低旅客法定限额不得写成可放行。强制规范只按第一百五十三条和已核验的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区分是否导致条款无效,不用失效口诀。无 search_law 引文则本节点法律结论字段停止,事实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
7. 风险表(必须回链文本位置)
固定列:编号|文本位置|原文摘录|问题|判断|级别|修改句或红线|来源|最强反方。
级别只用 红线、必须改、可接受可优化。每一行必须有修改句或明确停笔/转出口径。
8. 修改句
按已加载 框架.md 的六步组织:首部、交易条款、配套、尾部、语言、常见问题。每条含:定位、原句、建议句、理由、可退让点。未给出的商业数字用 【待填】。对应事实存在时,识别表句、三轨适用法句、沿海货运删除第四章减责句、客票不得并入货物免责句不得省略。不得把水路运输、货物专章或旅客专章主路径直接写成“本类型已审完”。
9. 谈判与签署提醒
谈判顺序:先红线(内河冒充海上、完整货/客本约硬留本技能、中国港口间货运第四章减责、客票引用货物免责、走私禁运),再必须改(识别表、适用法分轨、单据匹配、客货分项、船舶替换与许可),最后可优化。签署提醒:承运承诺是否写清、签单授权、航线清单与正文识别条款一致、保险航区覆盖、海事管辖或仲裁单一连结点。不指导倒签或先签再补许可。
10. 缺口、停止项与提示
G#、字段停止、整体停止、转介。本原子只审查,不交付整份起草终稿。出己方稿转配对 ·起草 原子。不是履约交底、争议文书或效力保证,也不是海上货物、海上旅客、水路运输、多式联运或租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