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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法(锁定 租赁合同 / 临时建筑租赁合同)

本技能不得改换类型。只加载同目录 基本面.md框架.md。禁止通读其他类型。禁止复制房产租赁的产权证/优先购买/房屋备案对抗主路径、光地租赁的土地出让金主路径,或建筑设备租赁的机械进退场清单。

定性校验:标题、核心给付与本类型一致才继续;永久房屋、光地、设备、融资租赁或中介明显则负触发,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有效、必然无效、批准必然续期、必然转永久、对方必然接受或唯一必得租金。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合同法》租赁章、1995 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07 年《城乡规划法》未修正本充当现行唯一文本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城乡规划法以 2019 修正本为准;本次开发已核验第 66 条,第 44 条运行时复核后再写入 L#

示范文本只参考结构。民法典第 470 条允许参照示范文本,不证明本约条款已被接受。权威不明的“临时房屋租赁”范本、临时劳务范本不得直接粘成本约。

知识库纠正(不回写双文件):

  • 基本面.md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批准可认定有效”:这是解释第三条的裁判补正规则,不是签约履行安排。不得写成“先签,诉讼里再补证即可”。
  • 框架.md “视同永久房屋”“补办手续后自动延长”:必须删除后半句。不得改成可放行默认。
  • 框架.md “不要写房屋优先购买”:正确。民法典第 726 条针对可出卖的租赁房屋;临建往往无可售房屋产权,不得默认套用。
  • 批准到期不是不可抗力,是预定风险。
  • 1995 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废止。现行依据用民法典、2020 年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节点 0 签署状态与成果分流

先于类型识别。命中任一项则本任务不填十节实体结论,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

已能支持的事实 走向 不得写成
无可读正文和附件,或只有口头交易要点 临时建筑租赁合同·起草 已经完成审查;可以签
未签,目标是评改已有临时建筑/临时设施租赁文本 进入节点 1 已签署或已生效
残缺模板,用户要按己方条件重写整稿 起草 本任务出整稿
已签,问交租日、续期申请、拆除腾退进度 本套导航的履约步骤 签前意见
已出现催告、解除、索赔、立案、开庭、仲裁,或用户要强制拆除/腾退诉讼策略 或对应专项领域。 或对应专项领域 继续当签前审查

缺立场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整体停止策略输出。缺书面文本仍要“给个能不能签”:不启动实体审查。


节点 1 类型识别与单目录加载

1.1 定性

用标题、核心给付、对价方式和用户陈述定性,不用标题单独定性。名实不符时按核心给付归类,标题冲突写入 C#

必须切开后再加载,禁止两可时灌入两套知识:

信号 归入 本任务动作
交付经规划等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售楼处、工地办公、展棚、临时商铺、临时仓储)供使用并收租金 本类型 正触发
已竣工验收的永久房屋,主轴是房产证、优先购买、住宅/商业用房租赁 房产租赁 负触发 房产租赁合同·审查
无任何建筑的光地、建设用地占用,临建尚未作为租赁物存在 不动产/光地 负触发 不动产租赁合同·审查
农地承包、流转、种植养殖用地 农地三类 负触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审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出租类)·审查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审查;专业版未装则 unavailable
塔吊、脚手架、发电机等设备进退场,所有权按动产/设备走 建筑设备或动产 负触发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审查动产租赁合同·审查
租期形态是唯一争点、标的不是临建 定期/不定期 负触发 定期租赁合同·审查不定期租赁合同·审查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产权式商铺 他类租赁 负触发对应全 ID;专业版未装则 unavailable
只撮合双方签约,自己不出租 房屋买卖/租赁中介 负触发 主给付是居间报酬或带看成交 →
移转房屋或土地所有权换价款 买卖 负触发 可独立居住的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无强制统一经营 →

支持切开的规范(法律结论须运行时复核):

  • 解释(2020 修正)第 3 条:临时建筑租赁的效力绑在批准和批准使用期限上。
  • 解释第 2 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租赁,走永久违建路径,不是本类型“临建批准”主轴。
  • 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第 66 条:未经批准、未按批准内容、超期不拆除,责令限期拆除。

1.2 加载协议(硬闸)

本技能已锁定 租赁合同 / 临时建筑租赁合同。只打开 references/基本面.mdreferences/框架.md。禁止读其他子目录,禁止为对照再开第二类。

1.3 不得改成永久建筑租赁(硬闸)

文本写法 本任务动作 修改句方向
标题和正文均为临时建筑/临时设施,鉴于写明批准文号和临时属性 正触发,留下本类型 首部写明“临时建筑租赁,不转为永久房屋”
正文是永久房屋,夹一句“临建过渡” 负触发 房产租赁合同·审查 不按临建改完
“视同永久房屋”“补办手续后自动转为永久建筑”“办理产权证后按房产租赁履行” 红线删除永久化句;用户坚持永久化主轴则转出 不得改成可履行转永久
“20 年自动续期”“批准到期自动视为已续期” 必须改:续期以主管部门新批为准,未获批即终止 不得写成自动续期

最强反方:相对方主张装修投入后已形成永久房屋,或主张备案后应视为合法永久建筑。修改句必须写清:本约不产生正式房屋产权,也不因装修或备案改变临时属性。用户坚持按房产租赁放行:负触发 房产租赁合同·审查,不填本类型十节实体结论。

修改句:

「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物为临时建筑,批准文号【待填】,批准使用期限至【待填】。临时属性不因装修、续租、房屋租赁备案或任何一方口头承诺而改变。任何“视同永久房屋”“补办手续后自动转为永久建筑”“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后改按房产租赁履行”“批准到期自动续期”的约定均不发生效力,应予删除。甲方不得保证将来一定取得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房屋所有权证。」

1.4 违建、伪造批准与规避规划停笔(硬闸)

加载后或定性中出现:规划部门已书面明确不可补办;伪造、倒签批准文件;把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改称“临时建筑”赌诉讼补证;以租赁形式规避规划或占地限制。

动作:

  1. 交付告知:现有依据支持认定属于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解释第 3 条;办法第 6 条)。不得改写成可履行的先租后补结构。
  2. 不写可履行的假批准路径、倒签文号或“一审前补证即视为已批准”。
  3. 风险表只保留识别依据和停止/转出口径。
  4. 用户坚持“改到能签且仍做这些事”:整体停止。

节点 2 主体、土地权利人与批准名义人

2.1 主体表

建表:签约名、履行名、付款名、发票名、授权签字人。名称不一致不自动合并。出租人须是批准文件上的建设单位,或能出示土地权利人书面同意及建设人授权。口头“我们老板同意了”不得写成已授权。

未附批准文件原件核对记录:批准与处分权字段停止,不写“权属清晰、已合法临建”。

2.2 土地权利人与建设人分离(硬闸)

已有事实 本任务动作 不得写成
批准名义人、土地权利人、签约出租人为同一主体,文件一致 可继续 已完成权属登记
土地是甲方的,临建是乙方搭的,仅一方签字对外出租 该签署能力字段停止;必须改:两方一并签署或出具同意函 单方即可处分临建和土地占用
工地临建由总包搭建,项目公司对外出租,无总包/业主同意 字段停止 以合同自称覆盖批准名义人
售楼处建在尚未交付的在建工程用地上,土地已抵押或查封 并列 D#C#;对抗力字段停止 买卖不破租赁可对抗执行拆除

修改句:

「出租人保证:其是批准文件【文号,待填】载明的建设单位,或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待填】就本次出租、使用期限和到期拆除的书面同意,该同意函作为附件【待填】。土地使用权人与建设人不一致的,本合同由双方一并签署;任何一方未签署的,本合同不生效。土地或在建工程已被查封、已设定抵押并将实现抵押权,或出让条件要求拆除地上临时建筑的,出租人应在签署前书面披露;未披露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并要求返还预付租金和押金。」


节点 3 临建许可、范围与安全(硬闸)

支持依据:解释第 3 条;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第 66 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6 条。

3.1 批准文件必须点名

审查清单,缺一项则该字段不得写成已闭环:

  1.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当地等效批准的文号、机关、作出日。
  2. 批准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位置及附图。
  3. 批准使用期限起止;可否申请延期;已申请未获批的,视为期限到来。
  4. 用地批准或临时用地手续是否覆盖该位置。
  5. 是否已被责令拆除、限期改正或立案查处。
文本写法 动作
附件含批准原件核对记录,文号、用途、面积、期限与正文一致 正触发,留下本类型
无任何批准,或只写“临时厂房、先用后办” 红线。现有依据支持认定合同无效。未批不得起租;若用户仍要谈,只能写成生效条件+截止日,截止日前不得装修投入
“已办房屋租赁备案,视为规划合法” 必须改。备案≠规划批准
现场面积/夹层大于批准附图 超建部分按未经批准;租金和租期只覆盖批准范围
规划已发拆除决定仍写出租 红线停止交易
用户要求倒签批准日或补假许可证 整体停止

修改句:

「甲方保证:截至签署日,租赁物已由【机关,待填】以【文号,待填】批准为临时建筑,批准用途【待填】,批准建筑面积【待填】平方米、层数【待填】,位置以附件附图为准,批准使用期限自【待填】至【待填】。甲方应在签署前出示批准文件原件供乙方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待填】。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部分(含超面积夹层、罩棚)不构成本合同有效租赁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部分并要求相应核减租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得代替本条规划批准。」

未批准仍要继续谈(仅当规划部门尚未否定可补办):

「本合同在甲方于【截止日,待填】前取得并维持有效的临时建设批准之日生效;逾期未取得的,本合同不生效,甲方应在【待填】日内返还已收预付款和押金,双方互不主张剩余租期租金。生效前乙方不得进场装修。双方不得约定“即使未批准本合同仍有效”,也不得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批准”写成任何一方的履行义务。」

3.2 安全与消防

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属于违法建筑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依办法第 6 条不得出租。临建结构简易,消防、抗风、用电未闭合:不得写“符合出租条件”。不得保证“一定能办下正式营业执照”。

事故责任按过错+法定义务分配,禁止“一律承租人负责”。


节点 4 期限、续期与拆除(硬闸)

支持依据:解释第 3 条第 2 款;民法典第 705 条;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第 66 条。

文本写法 动作
租期起止均落在批准使用期限内,且≤20 年;届满日前预留腾退拆除期 可保留;补拆除义务人和逾期占用费
租期空白,或写“长期”“永久”“随项目需要” 必须改:写起止日;并加“不得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亦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期 5 年,批准只剩 8 个月 红线截断至批准到期日;超期部分现有依据不支持继续作为有效租赁;预收租金退还超期部分
租期顶格顶到批准到期当日,另承诺“再给三个月装修/搬迁” 必须改:搬迁期必须落在批准期限内,不得把腾退写到批准日之后
“批准到期自动视为已续期”“20 年自动续期” 红线删除。续期以新批为准;未获批即终止
完全不提拆除 必须补:拆除义务人、腾退日、清运、场地复原、不得妨碍法定拆除
把规划到期或政府拆除写成出租人根本违约,罚全部预期利润 必须改:属标的法律上不能继续,租金结算至实际交还日;装修自负或按未摊销协商
把批准到期写成不可抗力 必须改:预定风险,不是不可抗力

修改句:

「租赁期限自【待填】起至【待填】止。前述届满日不得晚于批准使用期限届满日【待填】,亦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已收租金中对应无效期间的款项应在【待填】日内返还,甲方不得继续主张该期间租金。批准使用期限届满、申请延期未获批准、批准被撤销或被责令拆除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不迟于终止日【待填,须早于或等于批准到期日】腾退完毕,并配合拆除、垃圾清运和场地复原;逾期占用的,按日支付占用费人民币【待填】元,且不得妨碍法定拆除。规划到期、市政建设、土地出让或在建工程交付条件要求拆除的,属于租赁物法律上不能继续使用,不按普通违约计付预期利润,租金结算至实际交还日。」

延期:

「如需延续使用,由【责任主体,待填】在批准到期前【待填】日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期,费用由【待填】承担。未在批准到期日前取得延期批准的,本合同于批准使用期限届满日终止,不得视为已续期或不定期租赁而继续占有。」

售楼处:租期必须与预售/销售许可证和项目交付节点对照。跨越“项目交付后必须拆除售楼处”时点仍按固定租期放行:红线。


节点 5 租金、装修、押金与转租

5.1 租金闭环

价金构成、币种、税、发票、支付节点分列。未给出的数字写 【待填】。禁止编造租金。

预收不得超过剩余合法使用期。批准只剩半年却预收两年:必须改,多收部分返还。

无效后:现有依据支持出租人请求参照约定租金支付已发生占有使用费(解释第 4 条);不得继续主张剩余租期租金,也不得写成“无效就不用付已使用期间的费用”。

5.2 装修

只允许可拆除的临时装修,禁止改结构、加夹层。到期无补偿拆除,除非出租人书面接收。高额固定投入与临建短寿命不匹配:必须改禁止固定投入,或写明残值自负。

不得把装修附合、永久装饰残值请求按房产租赁解释第 7、11、12 条整案展开;本类型只审“可拆除、到期拆除、残值协商”,已成争转出。

5.3 押金与定金

临建短租用押金。必须使用“定金”二字才讨论罚则。“订金、保证金、押金”无定金性质约定的,不得写成定金。约定或推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无核验引文不得把 20% 写成现行法结论。合同可能无效时,不要用定金罚则覆盖效力风险。

5.4 转租

须书面同意,且次承租人占用期不得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并披露临时属性。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可解除(民法典第 716 条)。次承租人逾期腾退:可请求占有使用费(解释第 13 条)。


节点 6 备案、无效提示与格式条款

运行时核验后再落法律结论。核验失败:摘录条款继续,法律结论字段停止。

6.1 备案不是规划批准

支持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14 条。

能按房屋租赁备案的,可约定订立后 30 日内办理。修改句写清谁主办、对方如何配合。不得写成“未备案合同不生效”,也不得写成“备案后即视为已取得临建批准”。

6.2 无效与补正条款

可如实提示: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租赁合同无效;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超过使用期限的部分无效,一审前批准延长的除外(解释第 3 条)。

禁止约定“双方同意即使未批准也有效”。该约定不能改变效力。

6.3 格式条款与强制规范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依据示范文本制作,不当然排除格式条款。

审查:批准与期限、拆除、转永久、免责、管辖/仲裁等异常条款是否有足以引起注意的标识(第 496 条)。

已有事实 不得写成
小字印刷、夹在附件 已尽提示义务
仅有网络勾选或弹窗 已尽提示或说明义务
对方未异议 条款必然成为合同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一律无效。区分规范目的、是否仅行政管理、是否只规制履行行为(第 153 条;合同编通则解释第 16 条)。禁止用已失效“效力性/管理性”口诀。未备案主要是监管与举证后果,不得单独写成民事合同当然无效。无证临建、违建出租:不改写成有效履行。


节点 7 所有权变动、优先购买、违约与争议

  1. 买卖不破租赁(民法典第 725 条;解释第 14 条)仅在批准仍有效、租赁物仍可合法占有时,受让人承继。批准消失、被责令拆除或出租前已抵押实现/查封的,不得写成受让人或行政机关必须继续提供临建。
  2. 不要写房屋优先购买、办理产权证。临建往往无可售房屋产权;土地出让时承租人亦无房屋优先购买权。出现优先购买专条:删除或改成“如未来就该土地或地上永久房屋发生买卖,本临时建筑承租人不因此享有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房屋优先购买权,双方可另议”。
  3. 批准到期后继续占用,不得直接套用民法典第 734 条写成“出租人未异议即转为不定期租赁”。批准寿命已尽,继续占用妨碍拆除。
  4. 逾期腾退、超范围使用、擅自改结构必须分别有可执行后果。只有“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视为必须改。
  5. 构成违约不等于当然解除。不在本任务作出已解除结论。
  6. 违约金不是必得金额。修改句避免“不得调整”或“按总价 30% 必得”。
  7. 争议解决:出现仲裁条款,不得改写成“应向某法院起诉”并假装已选定诉讼。或裁或诉、机构不明:标待核,修改句改成单一仲裁机构或单一法院连结点。专属管辖可能:只标红旗,不选定唯一法院充作法律意见。
  8. 通知送达:微信已读不写成已经到达,除非合同把该渠道写成送达且用户要保留。

节点 8 按框架六步出修改句

本节点是成果闸。没有修改句或红线,不得宣称审查完成。禁止只打红黄绿。

打开已加载的 框架.md,按六步逐段对照正文。基本面.md 用于校验类型、主体、许可、期限和红旗,不代替本节点出句。

动作 必须产出
首部 标题用临时建筑/临时设施租赁;主体与批准名义人/土地权利人一致;鉴于列批准文号、使用期限、临时属性,不写“保证将来转永久” 标题或主体修改句
交易条款 批准专条;标的落在批准范围;租期≤批准使用期且≤20 年;租金与预收上限;用途与许可一致;可拆除装修 闭环修改句;缺数字用 【待填】
配套 拆除腾退;延期申请与未获批终止;政府拆除的结算;转租受批准期约束;安全消防;买卖不破租赁不得对抗拆除;删除优先购买和产权证 可执行后果句或删除句
尾部 批准文件作附件;未批则生效=截止日前取得批准;建设人与土地权利人一并签 生效与附件修改句
语言 正说加反说;盯死临时 vs 永久、批准 vs 备案、拆除 vs 不可抗力、押金 vs 定金 替换空词的句子
常见问题 无证起租;租期长于批准期;把违建当临建;售楼处跨项目交付;引用 1995 年办法;超批准夹层;预收超剩余批准期 结构级改法或红线

每条修改句固定格式:

定位(条/款/附件)|原文|建议改为|理由(回链 C# / L# / I#)|可退让点|不接受时的红线

风险表每一行必须能指回上述某条修改句。级别:

  • 红线:不改则建议不签或整体停止(无证或已责令拆除、永久化主轴、租期顶过批准日拒截断、诉讼补证当履行、倒签或补假批准、买卖不破租赁对抗合法拆除);
  • 必须改:可谈但签署前要落句(批准专条入附件、租期截断、拆除义务人、预收上限、土地权利人同意、删除优先购买/产权证、备案≠批准);
  • 可接受可优化:仍要给句子,不得只标绿。

用户不可接受事项优先写成红线。生存级装修投入且批准期限未核、用户拒绝升级:停止“可以签署”建议。


版本冲突

正文、批准文件、附图、用地批准、聊天确认冲突时:

  1. 并列 D#C#S#,不选对用户有利的一版。
  2. 修改句写明冲突项以批准文件/附图为准,或删除冲突句。
  3. 不得在意见里悄悄采用有利版本并称“合同已明确”。

MCP 降级

工具 级别 不可用时
search_law required(解释第 3 条,民法典第 705、725、726 条,规划法第 66 条,办法第 6、14、28 条,定金 20%) 不拒跑;事实、版本、主体、给付摘录和修改句草稿继续;效力字段停止
search_practiced optional 继续文本审查;不得把记忆中的办案经验或房产优先购买主路径写成法源
search_template optional 手写修改建议,不粘贴范本充作本约;房产租赁或临时劳务范本不得当本类型模板

法律结论无核验引文则该字段停止,不把记忆条号写成已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