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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与核定征收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争点、论坛、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补税、必然免罚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 1992 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同号旧义、已失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或已废止《增值税暂行条例》充当 2026-01-01 之后现行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主目标是遗嘱、夫妻财产协议、继承分配、代际架构或婚家传承方案本身 婚家领域
主目标是非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行政行为复议或诉讼程序 行政争议领域
主目标是跨境交易、贸易管制、境外投资整体 涉外领域
主目标是薪酬、解除、社保等劳动权利本身 劳动领域
公安、监察已介入,或主目标是会见、取保、辩护、定罪 刑事领域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海关代征、缉私主导 海关/涉外,不按国内税务检查清单放行

混合信号:税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C 端 054/055/014 只分流,不回改。


节点 1 文书与方式

核定征收通知、鉴定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通知书分列。口头“税务局让我们按率”不升级为已核定。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负触发,转 assess-sole-trader-position

节点 2 可否核定

运行时核验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及实施细则。典型对照:

  • 依法可不设账簿或应设未设;
  • 擅自销毁或拒不提供;
  • 账目混乱、资料残缺难以查账;
  •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每一条单独判断。用户主动要求“做成账目混乱以便核定”:整体停止。

节点 3 方法与参数

核定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等方法并列,按机关已主张的方法回应。

行业利润率、可比企业必须有来源。没有来源:参数行依据不足,不得用对用户有利的最低率充当结论。

节点 4 改回查账

建账健全、资料可查:列申请调整征收方式的接口,不保证准许,不保证税负下降。

节点 5 金额

本任务不输出唯一应纳税额。测算转 calculate-exposure。未知收入不写零。

证据、金额与下一步

不能因机关控制材料而推定内容有利。禁止指导伪造、隐匿、虚开、拒检、改账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输出唯一必得总额或胜诉率。

若现有依据支持某一法律效果:写入对应 Q# 并回链来源。若现有依据不支持:明确排除该效果,不得改用更有利的相邻效果顶替。若依据不足:字段停止,并列待核事实,不选对用户有利的默认值。

发送申辩、听证、复议、起诉、登记、备案或对外文书,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规则未核验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C 端 054/055/014 只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