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4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争点、论坛、期限或金额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补税、必然免罚或唯一必得总额。
search_law 返回 1992 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同号旧义、已失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或已废止《增值税暂行条例》充当 2026-01-01 之后现行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主目标是遗嘱、夫妻财产协议、继承分配、代际架构或婚家传承方案本身 | 婚家领域 |
| 主目标是非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行政行为复议或诉讼程序 | 行政争议领域 |
| 主目标是跨境交易、贸易管制、境外投资整体 | 涉外领域 |
| 主目标是薪酬、解除、社保等劳动权利本身 | 劳动领域 |
| 公安、监察已介入,或主目标是会见、取保、辩护、定罪 | 刑事领域 |
|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海关代征、缉私主导 | 海关/涉外,不按国内税务检查清单放行 |
混合信号:税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C 端 054/055/014 只分流,不回改。
节点 1 程序
公司自行清算、强制清算、视同清算(如企业重组中的清算)分列。
进入破产程序的分配:整案或该段转破产领域。本任务不申报破产债权。
清税注销手续:转 plan-tax-deregistration,本任务只做所得税接口。
节点 2 企业层面
清算所得接口:资产可变现价值 − 计税基础 − 清算费用 − 相关税费 − 弥补亏损等,公式待核验,不得用账面净资产冒充清算所得。
资产未评估:可变现价值无法估计,不写零。
节点 3 股东层面
剩余财产分配:先区分股息性质还原与投资收回,再谈财产转让所得,规则运行时核验。
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分表。合伙股东转穿透原子。
节点 4 时点
清算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的规则待核。注销日不等于清算完毕日。
节点 5 禁止
突击转移资产再清算、股东占用剩余财产不申报:整体停止。不写分配方案条款。
证据、金额与下一步
不能因机关控制材料而推定内容有利。禁止指导伪造、隐匿、虚开、拒检、改账或违法取证。未知金额不写零,不输出唯一必得总额或胜诉率。
若现有依据支持某一法律效果:写入对应 Q# 并回链来源。若现有依据不支持:明确排除该效果,不得改用更有利的相邻效果顶替。若依据不足:字段停止,并列待核事实,不选对用户有利的默认值。
发送申辩、听证、复议、起诉、登记、备案或对外文书,只写转介条件和最小交接。规则未核验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C 端 054/055/014 只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