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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KB评估合伙穿透课税
任务目标
在明确、无利益冲突的单方立场下,形成合伙或契约型安排的纳税主体、所得性质和分配时点待核。
depends-on 为空。接受用户、律师、机关或其他来源的等价事实、测算和证据清单。
工作边界
正触发:合伙企业或契约型安排谁纳税、所得如何定性不明。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退伙、除名、财产分配民事安排本身;
- 要写合伙协议或退伙协议;
- 公司企业所得税居民专项;
- 只要税额终稿。
本任务不写退伙协议。
建立评估坐标
确认:授权;合伙人或份额持有人;合伙协议或契约;分配决议;已申报主体;所得来源(经营、股权、不动产)。
同时掌握征纳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哪一方。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D# 材料表面;A# 当前一致/承认;R# 机关或生效文书;C# 合同或交易文本定位;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Q# 争点/请求/抗辩;V# 评估或稿件版本;E# 发送/送达/履行凭证。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另用 PT# 穿透主体;AL# 分配时点。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当作现行规则。引用税收征收管理法时使用 2015 年修正文本,不得采用 1992 年文本同号旧义。《增值税法》自 2026-01-01 施行;MCP 如仍标“尚未施行”,以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为准,不得把已施行法律写成未生效。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电子税务局完整凭证或未脱敏客户名单。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合伙企业投资者税收、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对法人合伙人的规则。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事实、主体、程序文书状态和问题清单;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
五个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合伙穿透课税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节点 1 安排定性
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契约型私募或无名契约分列。名称含“合伙”不等于当然适用合伙课税。
节点 2 纳税主体
先税后分还是先分后税按核验规则。法人合伙人与自然人合伙人分列。
节点 3 所得性质
经营所得、股权转让、股息、不动产转让不得混目。
节点 4 分配时点
应分配未分配、账面划转、实际支付分情景。
节点 5 民事转出
退伙协议、治理安排转民事/公司。
停止与安全
整体停止:指导以虚假合伙协议改变纳税主体。字段停止:穿透课税规则、所得项目未核验。目标停止:主目标变为退伙协议或公司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