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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方法

本任务不认定少缴、偷税或虚开已经成立。测算行建立在明示假设上。

search_law 返回 1992 年《税收征收管理法》同号旧义、已失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或已废止《增值税暂行条例》充当 2026-01-01 之后现行法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主目标是遗嘱、夫妻财产协议、继承分配、代际架构或婚家传承方案本身 婚家领域
主目标是非税务机关作出的一般行政行为复议或诉讼程序 行政争议领域
主目标是跨境交易、贸易管制、境外投资整体 涉外领域
主目标是薪酬、解除、社保等劳动权利本身 劳动领域
公安、监察已介入,或主目标是会见、取保、辩护、定罪 刑事领域
尚未成争,只要改合同或出稿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海关代征、缉私主导 海关/涉外,不按国内税务检查清单放行

混合信号:税务主轴可留本任务;专项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C 端 054/055/014 只分流,不回改。

若主目标只要定性总图:负触发,转 assess-tax-matter


节点 1 假设和事件

  1. 为每个独立经济事件分配 EVT#:未开票收入、进项转出、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优惠追回、视同销售等。
  2. 每个 M# 必须挂 HYP#:若某 Q# 成立,则如何计算。
  3. 税种不得混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各行。
  4. 2026-01-01 之后的增值税计算须按《增值税法》核验,不得继续套用已废止暂行条例条文充当 L#。所属期跨越施行日:分属期,不混用。

节点 2 分项建账

每个 M# 固定列:

编号|项目|税种|所属期|EVT#|HYP#/Q#|参数|未舍入公式|已缴/扣减|互斥|金额状态|判断|待核|来源

金额状态只用:无法估计情景金额已核实金额。只有数值足以复算时才用后两档。

默认分项:

项目 计入规则
税款 计税依据 × 税率或征收率,按现行法
进项转出 不得抵扣或虚开风险下的转出,挂假设
滞纳金 税款 × 日万分之五 × 天数情景,封顶与停止加收待核
罚款 法定幅度区间,须有处罚接口
加处罚款 与罚款分列
优惠追回 与原税款分列,不重复加总税基

节点 3 滞纳金

运行时核验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及现行滞纳金规则。

  1. 因税务机关责任未缴少缴:不得加收滞纳金(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 起算:应缴未缴或少缴之日起算须核验细则第八十三条,不得用检查通知日冒充。
  3. 停止加收:缴纳日、复议诉讼中停止执行是否停止加收,运行时核验,不得凭记忆写“起诉就停”。
  4. 本金未知:滞纳金行 无法估计,禁止用零本金算出零滞纳金。

节点 4 罚款

  1. 无告知书或决定书:罚款不是已核实金额。
  2. 幅度须核验行为对应条文(例如第六十三条)。不得用“一般百分之五十到五倍”套所有行为。
  3. 五年处罚时效可能挡住罚款但挡不住偷税追征:分列,不把时效写成税款也消失。
  4. 不得输出“认罚就能按最低档”。

节点 5 加总和披露

可以给情景合计,但必须:

  • 标明假设组合;
  • 分项可见;
  • 互斥项不得相加(例如同一进项既当转出又当不得抵扣重复);
  • 明确“不是机关确定税额,不是申报数”。

首次逃税补缴免刑条件不在本表折算成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