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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学学术前沿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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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挑刺者”到“建设者”

“当事人模式”教学18年之变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2025-09-04

为塑造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平台的风格,微信推送的外标题系编辑根据文章理解所加,不代表作者立场。

编者按

在时代变革与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的当下,如何培养兼具专业素养与社会担当的法律人?本报从本期起开辟“法治观澜”栏目,聚焦法治教育与实践前沿,特邀国内高校法学院系、有关法律实务机构、法律智库及知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深耕法学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革新、法学学科交叉融合路径、法制理论与实践深度衔接等话题,展开多角度、深层次的对话交流。

法治观澜

本期对话嘉宾:

图为欧爱民教授给学生授课。受访者供图

从“挑刺”到参与:法学教育扎根法治实践

《法治周末》: 湘大法学院在全国率先推行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当时这一创新举措的出发点是什么?

欧爱民: 那时候,法学教育领域普遍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困境,学生在课堂上学习的是抽象法条,面对真实法律问题时只能“纸上谈兵”,不知如何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难题。

2007年,我在教学中尝试让学生以“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深度参与真实案例,没想到效果远超预期。我们提出的“当事人模式”,核心是让学生以法律主体身份启动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途径推动问题解决,在提升学生实务能力的同时,也能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融入法科学子的头脑。

这一模式经过18年法学教育经验的沉淀,逐渐成熟定型,实现了从传统理论教学向实战教学的跨越,将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以教学改革助力法治建设。

《法治周末》: 当年,湘大法学院师生通过“挑刺”政府文件推动了不少制度改进。其中,让您印象深刻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欧爱民: 最具代表性的是2007年湖南省“驾考合一”改革。当时,湖南省实行驾校与考试强制绑定制度。我们通过研究发现,这一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和14名研究生梳理法条、收集证据,然后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原法制办提起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请求废除《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驾考合一”制度。后来,湖南省宣布“驾考合一”制度不合法。至此,“驾考合一”制度被废止。

另一案例是2009年武冈市教师招考的身高歧视问题。当时湖南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招收特岗教师,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5米,男性不得低于1.6米,致使武冈五名考生因身高不达标,被拒绝录用。我们带领学生调研后发现,上述规定缺乏法律依据,最终推动湖南省教育厅删除这一不合理限制。

2013年5月,我和一批研究生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存在的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提起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申请,并得到了后者的正式答复,推动废止了这一司法解释。

这些事件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学教育不仅能传授知识,更能产生实实在在的社会价值。

《法治周末》: 这种教学模式在推进中是否遇到阻力?又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

欧爱民: 初期,这种教学模式确实引发了一定争议,有人认为我们是“给政府找麻烦”,我被称呼为“挑刺教授”。但我们始终坚守“以法律为依据”的原则,我们目的不是对抗,而是推动制度完善。事实上,政府部门也展现出积极“纳谏”的态度。每次我们指出“问题文件”后,相关部门都会及时审查、修正。

2008年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省级行政程序统一立法。根据规定,湖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的“红头文件”需实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否则不能生效;同时明确文件5年有效期,“暂行”“试行”文件有效期为2年,期满自动失效。这一进步,我们也有幸见证。

我觉得,对学生而言,最大的变化是摆脱了“机械背法条”的“复读机”形象。参与实践后,学生处理同类案件时,能快速抓住制度症结,这种“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传统课堂无法赋予的。

从“个案”到“体系”:“当事人模式”的三次升级

《法治周末》: 18年过去了,“当事人模式”经历了哪些关键升级?

欧爱民: 时代在发展,法治在进步。“当事人模式”18年的发展可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聚焦“个案维权”,重点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第二阶段拓展至“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多元实践形式,丰富学生实战场景;如今已升级为“模拟立法—模拟调解—模拟法庭”三位一体的综合教学体系,核心目标从“培养规则适用者”转向“培养规则制定者”,更注重学生参与制度建构的能力。

《法治周末》: 为何要重点推动学生参与模拟立法?初期是否面临质疑?

欧爱民: 传统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很多学生能背法条,却不懂法条背后的立法逻辑,更不清楚法律如何从“纸面条文”落地为实践规则。过去,法学实践多培养“适用规则的人”,但新时代法治建设更需要“懂立法、能参与规则制定的人”。推动学生参与模拟立法,本质上是为了破解“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沉疴。

2020年,湘潭大学开始谋划模拟立法大赛,初期质疑确实不少:有人认为“模拟立法太高端,学生没兴趣,容易冷场”;也有人觉得“模拟法庭大赛已很成熟,模拟立法很难做出影响力”。但我们坚信,这是法学教育升级的必然方向,必须坚持推进。

《法治周末》: 模拟立法活动在这些年里取得了哪些突破?

欧爱民: 2020年10月,我们首次举办校内模拟立法大赛,没想到引发热烈反响——全校近200名学生组队,24支队伍围绕校园治理等社会热点起草规章制度,原本的“教学实验”展现出强大生命力。2022年,赛事升级为全国性平台,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湘潭大学成为永久性承办单位之一。在2022年度首届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中,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161所高校的1871名学子提交了405份立法草案。

今年的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由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立法研究院与我校联合承办,主题是为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约40条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代拟稿。这一赛事吸引了全国上百所高校参与。现在,全国模拟立法大赛已经成为法学实践教学的标杆赛事。

《法治周末》: 除了模拟立法,湘大法学院还有哪些特色实践活动?

欧爱民: 我们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让学生深度参与纠纷调解实践;在“ICC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竞赛”中,我院学生代表队已连续三年斩获一等奖,展现出国际化法治人才的成效。

“德纪法兼修”:新时代法治人才的培养密码

《法治周末》: 近年来,湘大法学院在“德纪法兼修”人才培养上独树一帜,这一理念是如何形成的?

欧爱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但当时,传统法学教育存在三个痛点:一是德育侧重“公平正义”“职业道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融入不足;二是党内法规在学科中“失语”,教材里没有、论坛上不提,学生普遍不懂党规,“纪修不足”问题突出;三是“满堂灌”教学模式未改,研究生教育与法治实践脱节,实践能力薄弱。

2018年,我校成立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时,我们明确意识到,新时代法治人才必须是政治立场坚定,既懂党纪、又通国法的“德纪法兼修”法治人才。

《法治周末》: 湘大法学院如何具体推进“德纪法兼修”人才培养?

欧爱民: 首先是构建特色课程体系。《党内法规学》获评首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通过慕课覆盖全国93所高校,让优质资源辐射更广。

在学科建设上,2024年我校成功获批全国首批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毕业生大多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党政法务部门,成为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

其实,早在2012年,我们就前瞻性地开设“司法反腐(监察法)”学科方向;2018年,启动党内法规硕士、博士培养;2022年,在法律硕士(法学)中增设“党内法规与纪检监察”方向;2023年,在法学本科开设了纪检监察学方向班,逐步建成覆盖本、硕、博的完整培养体系,在湖南率先实现“德纪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突破。

教学方式上,我们创新推出“1+1+X”课程思政矩阵:以《党内法规学》等为主导课程,通过“慕课西行”(2013年起教育部指导推进实施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计划,依托智慧树平台,在网络上进行课堂共享)辐射新疆、内蒙古等地高校,同时挖掘各部门法的思政元素。比如,在刑法教学中,通过剖析典型反腐案例,让学生理解“纪严于法”的深刻内涵。

“德纪法兼修”的培养模式使大批毕业生成为地方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教育部在答复全国政协提案时,专门肯定了我校“德纪法兼修”模式。2019年以来,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10余所高校先后前来我院考察交流,该模式的示范效应正在全国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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