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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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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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健康保险因投保灵活、保费较低等特点,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选择,而“自动续保”“宽限期”等条款更是此类保险吸引投保人的重要设计。然而,实践中部分保险公司对短期健康险的续保规则提示说明不到位,在产品停售、不再续保等关键节点告知不及时,极易引发保险纠纷。
本期,我们将以一起典型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为例,来探讨短期健康险续保条款效力问题。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13日,唐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为其丈夫张某投保包括附加意外伤害险等多个保险。合同约定附加意外伤害险年缴保费自动转账、保险期满60日内缴费可自动续保至被保险人64周岁,且保险公司不续保需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当日生效。
2017年至2023年,唐某账户连续七年自动扣款续保。2023年9月17日,某保险公司在催收其他产品保费的短信中附带告知该附加意外伤害险停售不再续保,且2023年10月13日未按约扣取续保保费。
同年10月底,张某因车祸意外离世,保险事故发生,但唐某报险遭拒赔。某保险公司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且其已尽通知义务,不应承担宽限期内责任。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投保人连续七年通过自动转账缴纳保费,对保险合同的“自动续保”“60日宽限期”形成合理信赖,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对于合同解除的提示说明及通知义务,其发出的不予续保通知不具备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故判决保险公司向唐某支付相应理赔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就本案而言,短期健康保险使用“自动续保”的表述及条款设置应当关注如下法律问题:
1
保险人应当避免使用“自动续保”等容易产生混淆的表述。
“自动续保”的约定作为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在未经充分说明和解释的情况下,极易导致投保人对附加险的短期与长期造成混淆,当投保人与保险人对于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作出解释。
2
对于涉及保险公司约定解除权的条款应当适用重大利益条款对投保人进行提示说明。
保险条款中,约定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形时可以不再续保,属于保险公司约定解除权,关涉投保人重大利益,应当由保险人在投保时对投保人采取合理且充分的方式进行提示说明。保险公司需对险种为短期或长期,以及在续保时是否需要投保人重新提出续保申请与否,保险人是直接保证续保还是仍需要再次审核同意予以续保等情形作出充分的提示与说明。
3
提示通知的方式应当合理且充分,否则保险公司约定解除条款不生效。
当保险合同关系可能发生变动时,保险公司应当以能够使投保人引起注意的方式,及时、有效告知,以使投保人及时选择保险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选择投保其他险种,以保障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
对保险公司而言:
- 保险公司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应当审慎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相混淆的词句。投保时需主动、充分告知险种期限及续保审核规则,不得省略关键信息。
- 若决定停售产品或不予续保,需严格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且通知应独立、明确,避免在其他事项通知中附带提及,确保投保人有充足时间应对,不得迟至保险期届满前短时间内才告知。
- 即便因政策调整导致产品变动,也需履行充分说明义务,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对投保人的告知责任,同时要尊重合同中关于自动转账、宽限期等约定,不得擅自违反合同条款停止履约。
对金融消费者而言:
- 投保时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重点关注续保条件、宽限期适用规则、保险公司不续保的通知方式及时限等条款,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切勿仅依赖销售人员口头介绍。
- 日常需关注保单状态及保险公司通知,定期核查账户扣费情况,若收到续保、停售等相关通知,应及时确认细节,如有疑问尽快与保险公司沟通,避免因疏忽错过权利主张时机。
- 若发生保险事故,需第一时间留存好合同、缴费记录、通知凭证等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能有效举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图片为AI生成
供稿 | 张泽华 王力群
潘乘风 (研修生)
编辑 | 张璐璐